大埔宏福苑火災成立的獨立委員會星期四舉行首場聽證會,獨立委員會公布涉事方名單,暫共有37個持分者向委員會提出申請並獲批,作為涉事一方參與聽證會。
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聽證會將於展城館舉行。巴士的報記者攝
根據委員會網頁列出的涉事各方名單,包括屋宇署、消防處、民政事務總署、房屋署、勞工處在內多個政府部門、7名宏福苑居民、宏褔苑前業主立案法團管委會主席徐滿柑、副主席、秘書、司庫及10名委員等。另外,亦包括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董事黃俠然、3名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董事及授權簽署人。
大埔宏福苑
委員會秘書處表示,委員會亦會邀請非涉事一方的證人出席聽證會作證,並將適時於網頁公布每場聽證會的證人具體名單。
行政長官李家超早上出席行會前,被問到會否有主要官員出席聽證會作證,他回應說,政府會全面配合委員會的工作。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表示,業主在接受特區政府收購業權並收取現金,或在選擇「特設銷售計劃」或「樓換樓」並收到新屋鑰匙後,有實際需要仍可繼續入住過渡性房屋,30天遷出安排並非硬性規定。
大埔宏福苑。巴士的報記者攝
何永賢在社交媒體上表示,特區政府為宏福苑業主而設的長遠居住安排有多元選擇供業主考慮,當中「特設銷售計劃」提供3900個全新的資助出售房屋單位供大家選購,最早26年第四季就可以入伙。
過渡性房屋。資料圖片
有業主關注在接受特區政府收購業權並收取現金,或在選擇「特設銷售計劃」或「樓換樓」並收到新屋鑰匙後,何時要搬出過渡性房屋項目,租金補助又會持續至何時。政戈人尸戈強調,特區政府團隊一直以持續支援、靈活處理的態度去跟進有關事宜,在住宿和租金津貼方面亦不例外。
何續指,就過渡性房屋的遷出安排而言,各過渡性房屋的營運機構一向都會為有需要的住戶提供彈性處理,如果住戶有實際需要,例如新居需要更多時間裝修及搬遷,有關居民可以在過渡性房屋繼續居住,一般的30天遷出安排並非硬性規定。
至於租金補助方面,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在去年12月宣布,向每個宏福苑單位的業主發放每年15萬元的租金補助。補助為期兩年,每半年發放一次,即每次發放7.5萬元。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何永賢FB
如業主選擇出售業權後收取現金而不參加「特設銷售計劃」,租金補助會發放至相關資金到帳日,業主可動用有關現金自行作長遠住宿安排。至於到帳日前獲得的租金補助,無需退還,惟下一期補助將不會獲發放。
如業主選擇參加「特設銷售計劃」,租金補助將繼續發放至在相關資助出售房屋單位的入伙日(即領取單位鑰匙的日期),即他們的長遠住宿需要已有適當安排後,而同樣入伙日前已獲得的租金補助亦無需退還,惟下一期補助將不會獲發放。
房屋局「解說專隊」會向宏福苑業主清楚解說相關安排,業主如有任何疑問,亦隨時可與「解說專隊」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