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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1月謀殺及傷人案 警再拘3男

法庭事

元朗1月謀殺及傷人案 警再拘3男
法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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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1月謀殺及傷人案 警再拘3男

2025年02月17日 17:08 最後更新:17:39

上月22日在元朗發生的謀殺及傷人案,警方前日在青山再拘捕3名男子,包括18歲男子及25歲男子涉嫌謀殺、傷人、販運危險藥物,以及一名26歲男子涉嫌販運危險藥物及協助罪犯。

香港警察總部

香港警察總部

前日被捕的18歲男子及25歲男子各被暫控一項謀殺罪、一項傷人罪及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至於26歲男子則被暫控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及一項協助罪犯罪,案件18日上午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該宗謀殺及傷人案中,一名24歲男子死亡及一名28歲男子受傷。警方早前已就此案拘捕8名男子及2名女子,涉嫌謀殺、傷人、協助罪犯等罪行被捕。

粉嶺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粉嶺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早前已被檢控的4名男子,案件已經分別在屯門及粉嶺裁判法院提堂。另外4名男子及2名女子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2月下旬及3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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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門

51歲無業男子於2022年替人墊支購買二手單車後,因未收到800元欠款而多次上門「追數」,持長鐵通互毆,事主被打至頭部重創倒地,送院搶救兩日後不治。早前陪審團裁定被告謀殺罪不成立,惟誤殺罪成,法官游德康星期一(3月2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時指,被告及事主均持鐵通互毆,雙方都需為爭執負責,只是被告更強壯且打中事主頭部,才令事主死亡,考慮涉案的打鬥情節,判被告監禁4年。

被告王冠銘,51歲,被控於2022年10月31日在香港,謀殺羅振成(58歲)。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稱「佢爭我錢唔還,咪同佢嘈交,嬲得滯先打佢,佢係咁X我」。

為800元二手單車費起爭執互毆,法官指雙方都有責任。

為800元二手單車費起爭執互毆,法官指雙方都有責任。

法官游德康引述被告背景,被告有14項刑事定罪紀錄,最近一次紀錄為2020年因藏毒被檢控。辯方求情希望法庭可以輕判,讓他可盡早出獄照顧病母及患有腦疾的長女。

游官判刑時指,誤殺有不同程度。本案被告一開始沒有襲擊事主,只是與事主有口舌之爭。閉路電視片段顯示,被告在最初發生爭吵後曾一度離開現場,而不是追着事主。惟事主及後再與被告發生爭執,導致二人打鬥起來,兩人均手持鐵通毆打對方,雙方都需為此事負責,只是被告更強壯並擊中事主頭部,才導致事主死亡。

游官考慮打鬥的程度,以5年為量刑起點,被告早已承認誤殺罪,減刑1年,法庭認為這是合適且公道的刑期,終判被告囚4年。

無業漢被判誤殺罪成囚4年

無業漢被判誤殺罪成囚4年

案情指,被告於案發前幫事主墊支購入一輛二手單車,惟事主未有支付涉款800元,被告多番追討不果。在2022年10月28日,被告前往事主的天水圍天恩邨恩盈樓住所追債,但未能找到事主。翌日下午,被告再到事主住所,與事主爭執後隨即離開,再帶同鐵通折返,二人其後以鐵通互毆。片段顯示,被告和事主在升降機爭執。被告以鐵通指向事主,又有人把垃圾桶推入升降機內。

事主最終乘搭升降機到地下,並離開恩盈樓。被告手持鐵通在樓下尾隨,並和事主發生打鬥。現場有途人以手機和行車紀錄儀拍下部份過程,片段顯示,被告和事主各手持鐵通打鬥,期間被告持鐵通向事主的頭揮動至少4次,事主最終倒地,被告則離開。

救護員接報抵達時,事主已不省人事。被送抵醫院時,醫生檢查發現他的腦內出血,頭骨亦有骨折。事主留醫兩天,最終不治。被告於同月30日被捕,在警誡下稱「佢爭我錢唔還,咪同佢嘈交,嬲得滯先打佢,佢係咁X我」。

案件編號:HCCC52/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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