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支聯會拒交資料案判決不理想示範背後的國安與法治隱憂
近日,支聯會拒交資料案在香港引發廣泛討論,成為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對於這一案件的法庭判決,筆者雖持有不同意見,但我還足始終尊重香港的法律制度。從另一角度,證明在香港普通法體系下,法官不受任何外部影響,獨立審判,充分彰顯香港獨特優勢,這一原則一直是香港法治的重要基石 ,保障着司法的公正與公信力,大大顯示出香港的獨特優勢。同時,筆者認為香港有必要深刻檢視並修正法律人士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重視程度,以此保障香港的長治久安。
我們從支聯會過往的行徑來看,諸多事實都令人難以忽視。長期以來,支聯會與外部勢力緊密勾連,接受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NED)的資助。NED被指是美國政府的政治工具,專門資助全球反政府組織,以實現美國的地緣政治目的。按照香港國安法的定義,支聯會的行為高度符合外國政治性組織在香港代理人的特徵。此外,支聯會要員參與外國勢力策劃的活動,像李卓人出席美國國會「聽證會」鼓吹制裁香港,隨後美國簽署「香港自治法」,這一系列事件的緊密關聯絕非巧合,支聯會在其中扮演的角色不言而喻 。
支聯會還大肆煽動顛覆思想,長期高舉「結束一黨專政」的反政府口號。要知道,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是國家的根本制度,受憲法明確保障,任何企圖推翻這一制度的行為都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支聯會不僅口號激進,還與海外反華組織聯手推動所謂「民主運動」,在「遊行」和違法「佔中」等活動中積極煽動群眾,嚴重破壞香港的社會秩序與穩定。
在財務方面,支聯會也存在諸多疑點。多年來籌集大量資金,財務報告卻簡陋且缺乏透明度。比如2018年以800多萬港元購入商業單位,當年總收入卻僅約474萬元,資金來源不明;2019 - 2020年間收入情況也交代不清,財務「混賬」問題令人懷疑。
筆者從法律的基本準則來講,法律賦予警方執法權力,就像我們走在街上,警方要求出示身份證,我們都有義務配合出示。同樣在「支聯會拒交資料案」中,拒絕提交資料本身就是違法行為。倘若對這種拒交行為不加以嚴肅處理,法庭的判決就會造成極其不理想的示範效應。長此以往,人人都效仿拒交資料、拒絕接受警方調查,那香港的法治根基將被動搖,社會秩序也會陷入混亂,整個城市將失去穩定發展的基石,這是一個極可怕的後果,影響深遠。
法庭對支聯會拒交資料案做出判決,然而筆者對這一判決存在異議。從法律角度出發,法庭在做出判決時,似乎並未把維護國家安全放在最高位。國家安全是任何一個國家的頭等大事,是國家生存與發展的基本前提。特區政府一直稱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同時依法保障香港居民和在港其他人的合法權益、權利和自由,堅定不移維護香港社會整體利益和長期繁榮穩定,確保「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但在此案判決中,支聯會以法律手段抗拒提交資料,這種明顯對法律不尊重且有意遮掩自身行為的做法,背後隱藏著複雜政治意圖以及對國家安全的潛在威脅,法庭在維護程序正義時,沒有充分權衡國家安全與社會穩定等更宏觀的利益,實在令人遺憾。這並非是對香港法律制度的否定,相反,我始終尊重香港的法律制度,它是香港社會秩序的基石。
香港的法律體系在維護國家安全層面存在一定的改進空間,尤其是法律人士對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視程度亟待提升。部分法律人士在處理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時,可能過度聚焦於程序正義和個體權利,而忽視了國家安全這一根本性的利益。在全球化背景下,香港面臨的外部政治干涉風險日益加劇,支聯會事件便是典型案例。法律人士應深刻認識到,國家安全是香港繁榮穩定的前提,只有在保障國家安全的基礎上,才能更好地實現社會公平正義和公民權利。
為了修正這一問題,筆者認為香港可以加強對法律人士的國安教育,通過培訓、研討會等形式,提升他們對國家安全法律的理解和運用能力。在法律實踐中,建立更完善的國家安全審查機制,確保法律裁決在維護個體權利的同時,充分考量國家安全因素。只有這樣,香港的法律體系才能在維護國家安全和保障公民權利之間找到平衡,為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保駕護航。
作者簡介:高松傑,人稱高Sir,男,香港建設力量KOL、時評人,大灣區創業者、灣區推介官、2023深圳十大好網民,工商管理碩士,本科修商業、公共及社會行政,多個平台均有文章及視頻專欄,發放愛國愛港正能量,講好中國故事及香港故事
香港再出發共同發起人、香港菁英會副主席、網絡紅人工作者協會創會主席、陽江市政協委員、中華海外聯誼會理事、中國青年志願者協會常務理事、河南省青聯港區常委、香港青年發展委員會民族自豪感及國民身份認同行動小組增補委員、第七屆九龍城區議會轄下地區設施及工程委員會和社區參與及文化康樂委員會增選委員、九龍城滅罪委員會國安教育小組召集人、家維關愛隊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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