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送貨員涉殺3歲親女 被告認曾搖女要她收聲惟無惡意傷害 稱都有錫個女

法庭事

送貨員涉殺3歲親女 被告認曾搖女要她收聲惟無惡意傷害 稱都有錫個女
法庭事

法庭事

送貨員涉殺3歲親女 被告認曾搖女要她收聲惟無惡意傷害 稱都有錫個女

2025年03月13日 15:54 最後更新:16:38

送貨員涉虐殺3歲女兒案續審,被告劉佳坪星期四(3月13日)作供時否認控方案情所指虐待行爲以及事發時蓄意襲擊女兒致死。被告稱不知道搖晃女兒有危險,「只是想她收聲」,沒有惡意傷害。辯方又展示相片以及播放45分鐘被告和女兒的良好互動。

被告劉佳坪(42歲)否認一項謀殺罪,控罪指他於2020年7月29日在香港,謀殺女兒梁雅思(下稱雅思)。被告承認誤殺罪,但不被控方接納。此外,被告承認1項虐兒罪。指他於同年5至7月虐待雅思。

高等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高等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稱想讓女兒「收聲」 故搖晃其頭部

控方指,在承認事實中,被告搖晃雅思頭部不停前後搖動,維持10秒到雅思不哭。控方質問被告,「你覺得這麽做危不危險?」被告稱,「我那時候不知道,不覺得那麽嚴重。」控方再重複問題,「你覺得危不危險?」被告稱,「我不知道有那麽危險。我只是想她收聲,才會這麽搖她。」

被告稱,「我從來都沒有惡意去傷害女兒,你不要成日覺得我惡意去整她。我平時管教嚴厲,你不可以將一件事情搞到日日去傷害她,我是有疼惜過女兒的。」

控方指事發當日被告有見到雅思「陷」落地下

控方指,被告在證供中用「陷」落地下形容案發時雅思情況,事實上被告有見到雅思跌倒地下的畫面,而非警戒口供所説在厠所聽到砰一聲出來才見雅思已在地上。被告不同意,解釋「陷」代表雅思跌落地下而已。

控方又指,被告因其家人懷疑雅思身上受傷,所以事發當日是「捉實」雅思大腿内側,因爲難被發現。被告不同意,指曾和家人視頻向家人證明雅思沒有受傷。

高等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高等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否認蓄意傷害 承認搖晃幼女但非猛烈

控方指,被告在涉案期間5月至7月,被告向雅思做的襲擊和虐待行爲有發生,包括手指篤額頭至淤、捏耳朵、胸口壓面、抽脚、撞頭、搖晃,梁小欣也有多次告訴被告行爲危險、會傷害雅思。被告否認,唯承認搖晃過雅思兩次。控方指被告6至7月心情不佳,因此發泄在雅思身上,變本加厲。被告不同意,指心情不好是因爲每天和梁小欣吵架,而吵架后會出門。

控方指,被告必然知道用力搖晃雅思,會讓雅思身體嚴重受傷甚至死亡。被告不同意,稱不知道這麽嚴重。控方繼續指控被告選擇在梁小欣出門時候襲擊雅思,被告不同意,稱不是特意叫她出去才搞雅思。

控方指,事發當日被告很劇烈、很猛烈搖晃雅思。被告不同意,稱有搖晃雅思,但不是猛烈。被告亦不同意蓄意對雅思造成嚴重身體傷害之後致死。

辯方其後又展示相片以及播放多段短片,記錄雅思和被告的日常互動。

案件由法官黎婉姫及 4 男 3 女陪審團共同審理。控方由高級檢控官林曉敏、黃樂同代表;辯方由大律師張耀良、陳思齊代表。

控辯雙方案情完結,下周進行結案陳詞。

35歲無業漢於2021年涉在屯門海珠路遊樂場內涼亭,持斧頭斬殺與他素未謀面的七旬翁,他否認謀殺罪,但不爭議在涼亭殺死死者的事實,辯稱他患有分裂型人格障礙及精神分裂症,案發時神志失常,屬誤殺。案件經12日審訊,5女2男陪審團一致裁定謀殺罪成。法官郭啟安星期三(1月14日)在判決時斥被告和死者無怨無仇,手法凶殘,對死者親人造成不可磨滅的傷痛,他必須為其反社會行為負上全部責任,終判處被告終身監禁。

梁鴻谷大律師代表被告。(巴士的報記者攝)

梁鴻谷大律師代表被告。(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萬日林(現年35歲)被控於2021年8月5日在屯門海珠路豐景園輕鐵站附近的海珠路遊樂場內涼亭,謀殺事主張國炎(終年70歲)。被告今穿啡色外套、藍色襯衫到庭,聞判後表現平靜。

郭官判刑時指,兩位控方專家證人、精神科醫生供稱,經臨床觀察,診斷被告有人格障礙,但不算精神失常,只是具備分裂型人格障礙的特徵。辯方專家證人則認為,被告作案時精神失常。惟陪審團裁決,不接納被告的精神失常的辯護。

郭官引述辯方書面陳述,指被告被裁定罪成後,代表律師曾到小欖精神病院索取指示,會面中,被告未能集中精神,目光呆滯,但表示明白罪成將被判處終身監禁,但沒向法庭交求情信。郭官認為,以上可見,被告沒深刻悔意。

郭官指,被告不是精神失常,和死者無怨無仇,其作案手法凶殘,有關殘忍程度從死者傷勢可見一斑,其反社會行爲,對死者親人造成不可磨滅的傷痛,被告必須爲其極端行爲和反社會人格負上全部責任,終判處被告終身監禁。

法官郭啟安星期三(1月14日)在判決時斥被告和死者無怨無仇,手法凶殘,判處被告終身監禁。

法官郭啟安星期三(1月14日)在判決時斥被告和死者無怨無仇,手法凶殘,判處被告終身監禁。

案情指,2021年8月5日晚上9時許有路人雨中經過涉案涼亭,發現一名身上多處受傷的老翁倒臥在血泊中,他隨即報警求助。救護員到場發現死者頭骨破裂、腦漿溢出,頸部重傷,當場證實死亡。晚上10時,警方於距離現場300米外恒貴街遊樂場,發現男被告萬日林頸部沾血、胸前有持突出木手柄的黑袋,警方欲上前截查時被告竟加速逃跑,終被制服及拘捕。

被告被捕後在錄影會面中表示,他與死者並不相識,只是當晚見到對方在涼亭中食煙,就用斧頭從後偷襲死者的頭。首次襲擊後死者有以雙手嘗試推開作反抗,但被告續以斧頭襲擊他。被告事後到附近公廁嘗試以鋸頸及割腕自殺,惟不成功。會面中,被告承認不識死者,自己聽到外星人「天狼星人」叫他殺人,並會於2年後公開理由。

案件編號:HCCC421/2023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