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辦及中聯辦昨日分別在網站「再度」轉載批評長和擬出售巴拿馬港口業務權益的評論文章,當中評論文章指出交易引發國人質疑「有沒有考慮國家民族利益?」,又提及「偉大的企業家從來不是冷血投機的逐利者,而是熱誠傲骨的愛國者」。
長和出售港口資產一事,近日社會輿論已有不少精闢分析,可以見到其剖析的廣度與深度,從側證明社會大眾對於企業摒棄國家利益之考量,有很多的不滿與無奈。
無可否認的是,普遍輿論指向香港仍有企業再作任何商業決策之時,未有周詳考慮中國式現代化的戰略部署,當中包括涉及“一帶一路”倡議,海外基礎設施投資,確保貿易路線安全,以及如何增強國際影響力的軟實力等方面。
簡單來說,中央賦予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國際聯繫人角色與定位,是要香港的跨國企業對接企業責任與國家利益的關係,而不是作為獨立的「商業實體」逐利追求股東利益最大化。相信不少讀者仍記得2014年的「佔中事件」,我們把鏡頭拉去當時,戴耀廷等佔中三子選擇「中環」這一香港金融、經濟中心的活動地帶 (注:當年的事態發展卻以違法擺佔金鐘為始),是要「一刀插入心臟」的用意,使香港的經濟活動長時期陷入「癱瘓」或「瀕死」的狀態,迫使中央與特區政府「跪低」,接受反對派他們所提出的違法選舉方案。當年筆者曾觀看其「佔領中環」的宣傳短片,不但羅列數據,包括全港各區每日進入中環的交通流量,以及各區市民在港島區一帶的就業人數,當中涉及每天產生多少的經濟利潤等。
作為社會大眾來說,雖然明白其宣傳片的用意帶有極其惡劣的誘導性,惟無可否認在任何政治利益的計算當中,“直搗黃龍”才是雙方要有的目的。買方,即美國貝萊德牽頭的財團,精準地考量好增強美國對全球的控制力,未來可以改變港口的營運策略,繼而對中國貿易造成巨大的打擊。
我們再把鏡頭拉回當刻,長和似乎在重大國家利益與企業利益之間,未能深刻認知中國式現代化是要構建好自主可控的「全球物流網絡」,方可為中國「萬萬家」企業做好“走出去”戰略和大家在“一帶一路”的參與角色;在這個「全球化退潮」、「單邊主義」橫行的時代,任何企業強調所謂「商業自主權」,更有可能在國家的關鍵戰略部署上,削弱國家在國際間的競爭力。
任何企業「未曾」做好綜合評估,以及站在國家戰略部署的大格局當中作出周詳考慮,或會對中國式現代化的新拓展造成不可挽回的打擊。
羅崑
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秘書長
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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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辦昨天在網站「涉港澳資訊」一欄,轉載《大公報》一篇評論文章,內容是批評長和集團(長和)擬向美國貝萊德組成的財團,出售旗下和記港口集團80%的資產,轉讓其持有和運營、分佈於23個國家的43個港口及配套物流網絡,包括巴拿馬運河兩端的巴爾博亞和克里斯托瓦爾港口,質疑交易並非「普通商業行為」而是「霸權行徑」。筆者認為,上述分析非常合理,長和作為本港上市企業,在合乎法規的情況下進行買賣,外界本來也沒什麼可以置喙之處,然而正如有關分析所指,今次的「買賣」絕不單純,背後更有向美國「長臂管轄」及「脅迫外交」屈服和下跪之嫌,社會確實不可等閒視之。
社會不信是「普通商業行為」
長和為何要向美資出售包括巴拿馬運河在內的港口權益?長和聯席董事總經理陸法蘭曾解釋,這項交易是迅速、低調而又具競爭性的過程下進行的成果,過程中收到眾多出價和意向書。他又稱,此項原則性協議的交易估值極具吸引力,而且非常符合股東的最佳利益,在調整少數股東權益以及和記港口償還長江和記的貸款後,預計此交易將為長江和記集團帶來超過190億美元(約1,482億港元)的現金收入。陸法蘭強調,這項交易是純商業性質,與近期關於巴拿馬港口的政治新聞完全無關。
是項交易跟「巴拿馬港口的政治新聞」是否有關,確實只有當事人才知道,惟坊間一般相信,事件不多不少肯定跟美國總統特朗普公開表示要「收回」巴拿馬運河,以及美國國務卿魯比奧在訪問巴拿馬期間,要求該國「減少中國對運河的影響力」有關。如果是次交易真的和美國「施壓」有關,那問題就非「普通商業行為」如此簡單,而是代表美國的國際霸淩和脅迫行為再次得逞!
中國出口貿易或會遭打壓
長和旗下眾多港口,包括巴拿馬運河的港口被美國「收回」,對國家會帶來什麼影響,很多有識之士對此已有詳細論述,在此不贅。簡單而言,包括巴拿馬運河在內的多個港口一旦遭到美國控制,中國企業將來若想利用這條運河去運送貨物,隨時會遭美國及完全聽其命令的美國公司徵收額外「附加費」,影響中國貨品競爭力和整體供應鏈穩定性。還有一些分析指出,美國今次成功「收回」眾多港口,將來就可以如法泡製,以同一手法「收回」世界各地其他港口,進一步打壓中國的航運業和出口貿易。
上述的分析是否會成真,現階段不可能知道。只是,以美國的劣根性和近年它對中國的態度,以收回運河作武器,向中國作進一步極限施壓,這說法明顯不是無的放矢,可能性一點都不低。換而言之,今次交易實質就是美國「長臂管轄」及「脅迫外交」的又一例證。
美國「強行收購」並不罕見
美國為自身利益而「強行收購」別國企業的業務或資產,類似情況已非首次。稍稍翻查資料,法國核心能源企業阿爾斯通(Alstom)高層被拘押,正是典型案例;2013年,為了在跟法國阿爾斯通的商業競爭中獲勝,美國動用《反海外腐敗法》,將阿爾斯通高層皮耶魯齊逮捕,並誘使其簽訂「認罪協議」,藉此套取更多對阿爾斯通不利的「證據」。
及至2014年,美國以所謂的「腐敗行賄」罪名,向阿爾斯通罰款7.72億美元,數額之大,前所未見。更卑劣的是,官司進行期間,美國通用電氣便提出收購佔阿爾斯通資產最多,利潤也最多的電力部門。最終,阿爾斯通電力業務被競爭對手成功收購,阿爾斯通亦從世界500強企業的行列中徹底消失。
不能縱容美國「長臂管轄」及「脅迫外交」
阿爾斯通被收購和長和出售港口權益,兩者當然不能畫上等號,但當中性質又確有相似之處。長和將眾多港口權益售予美國公司,套現190億美元,對它而言或許是「有賺無蝕」,但在國際政治和國際關係層面而言,這卻象徵美國霸權再一次勝出,美國「長臂管轄」及「脅迫外交」再一次在國際社會耀武揚威,公義、道理、國家利益等全部被拋諸腦後。
或許有人會問,以巴拿馬運河為例,美國希望「收回」的原因是否合理?中國真的控制了巴拿馬運河嗎?專業海事服務公司「信德海事」旗下《信德海事網》刊出的一篇文章指出,巴拿馬運河管理局(ACP)是完全獨立的政府機構,自1999年起持續運營運河,儘管長和持有運河兩端港口的特許經營權,但權限僅止於港口設施,與運河主體管理無關。
中國從未控制巴拿馬運河
就連美國政府喉舌媒體《美國之音》亦引述在巴拿馬聖瑪利亞安提瓜大學(Universidad Santa María La Antigua)教授國際法的研究副教授阿隆索‧伊盧卡(Alonso Illueca)稱,中國在法律上不能「控制」巴拿馬運河,也不能有任何形式的軍事存在。而根據1977年9月7日美國和巴拿馬簽署的《關於巴拿馬運河永久中立和營運的條約》第五條,只有巴拿馬才能運營巴拿馬運河,以及在其國家領土內維持軍事力量、防禦陣地和軍事設施。
事實勝於雄辯,長和今次的「交易」,幾乎肯定不是「純商業」決定。企業重利,合情合理,但同時必須強化國家意識,要知道國際大局何在,要有隨時鬥爭的準備,要明白美國和歐洲國家口口聲聲稱尊重「私有產權」,實際上在有政治需要的時候,任何骯髒不堪的手段它們都會用上。美西方國家俄烏衝突爆發之初,悍然凍結,甚至沒收俄羅斯富貴及企業的資產便是最好的例子;香港企業必須明白,唯一會保護它們利益的是中國,惟有切實融入國家大局,發揮「國家所需,香港所長」,才能讓它們在百年未有之大變局下,實現真正的政治和經濟利益。
許鴻鵠
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