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炭穗禾路和麗禾里交界星期日(3月16日)下午發生的街頭斬人案,一名52歲男子死亡,警方拘捕3人,包括一對有黑幫背景的父子,被捕的女子則為在逃人士女友,她涉嫌「協助罪犯」及「誤導警務人員」被捕。
新界南總區刑事總部警司(行政及支援)李木易。
新界南總區刑事總部警司(行政及支援)李木易在講述案情時表示,經過他們的調查,事發當下午約2時許,兩名兇徒乘套假牌的士,在大約兩點多去到現場附近等候。到下午約5時19分,死者步出住所後,兩名兇徒尾隨死者,並上前以刀施襲,得手後一同登上一輛的士逃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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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流傳一段懷疑是火炭謀殺案的車Cam片段 。網上片段截圖
網上流傳一段懷疑是火炭謀殺案的車Cam片段,兇徒行兇後上了一架的士逃去 。網上片段截圖
網上流傳一段懷疑是火炭謀殺案的車Cam片段 。網上片段截圖
死者被送院搶救後,至下午6時08分不治,初步因多處刀傷、失血過多而死,惟確實死因仍有待驗屍後確定。
現場除有兇徒及涉案的士,亦有一名負責「睇水」的男子,他亦早已到場在附近埋伏。有理由相信死者步出住所時,是「睇水」男子通風報信,通知兇徒施襲。
網上流傳一段懷疑是火炭謀殺案的車Cam片段,兇徒行兇後上了一架的士逃去 。網上片段截圖
新界南總區反三合會行動組調查死者背景及情報搜集後,於即晚及星期一(17日)拘捕兩名中國籍男子(76及47歲),初步確認他們為父子關係,兩人涉嫌「串謀謀殺」,也有份策劃今次襲擊。兩人均有黑社會背景,相信死者與他們因金錢瓜葛出現嚴重糾紛。
火炭謀殺案,警方在旺角一帶調查。
此外,警方星期一早上亦拘捕另一名28歲本地女子,她涉嫌「協助罪犯」、「誤導警務人員」,調查顯示她是案中有份「睇水」在逃男子的女朋友。相信案發後一小時內,她協助男友逃到內地,並誤導警方調查。
警方表示,他們已經掌握了在逃人士的逃跑路線,會繼續追查他們歸案。
35歲無業漢於2021年涉在屯門海珠路遊樂場內涼亭,持斧頭斬殺與他素未謀面的七旬翁,他否認謀殺罪,但不爭議在涼亭殺死死者的事實,辯稱他患有分裂型人格障礙及精神分裂症,案發時神志失常,屬誤殺。案件經12日審訊,5女2男陪審團一致裁定謀殺罪成。法官郭啟安星期三(1月14日)在判決時斥被告和死者無怨無仇,手法凶殘,對死者親人造成不可磨滅的傷痛,他必須為其反社會行為負上全部責任,終判處被告終身監禁。
梁鴻谷大律師代表被告。(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萬日林(現年35歲)被控於2021年8月5日在屯門海珠路豐景園輕鐵站附近的海珠路遊樂場內涼亭,謀殺事主張國炎(終年70歲)。被告今穿啡色外套、藍色襯衫到庭,聞判後表現平靜。
郭官判刑時指,兩位控方專家證人、精神科醫生供稱,經臨床觀察,診斷被告有人格障礙,但不算精神失常,只是具備分裂型人格障礙的特徵。辯方專家證人則認為,被告作案時精神失常。惟陪審團裁決,不接納被告的精神失常的辯護。
郭官引述辯方書面陳述,指被告被裁定罪成後,代表律師曾到小欖精神病院索取指示,會面中,被告未能集中精神,目光呆滯,但表示明白罪成將被判處終身監禁,但沒向法庭交求情信。郭官認為,以上可見,被告沒深刻悔意。
郭官指,被告不是精神失常,和死者無怨無仇,其作案手法凶殘,有關殘忍程度從死者傷勢可見一斑,其反社會行爲,對死者親人造成不可磨滅的傷痛,被告必須爲其極端行爲和反社會人格負上全部責任,終判處被告終身監禁。
法官郭啟安星期三(1月14日)在判決時斥被告和死者無怨無仇,手法凶殘,判處被告終身監禁。
案情指,2021年8月5日晚上9時許有路人雨中經過涉案涼亭,發現一名身上多處受傷的老翁倒臥在血泊中,他隨即報警求助。救護員到場發現死者頭骨破裂、腦漿溢出,頸部重傷,當場證實死亡。晚上10時,警方於距離現場300米外恒貴街遊樂場,發現男被告萬日林頸部沾血、胸前有持突出木手柄的黑袋,警方欲上前截查時被告竟加速逃跑,終被制服及拘捕。
被告被捕後在錄影會面中表示,他與死者並不相識,只是當晚見到對方在涼亭中食煙,就用斧頭從後偷襲死者的頭。首次襲擊後死者有以雙手嘗試推開作反抗,但被告續以斧頭襲擊他。被告事後到附近公廁嘗試以鋸頸及割腕自殺,惟不成功。會面中,被告承認不識死者,自己聽到外星人「天狼星人」叫他殺人,並會於2年後公開理由。
案件編號:HCCC421/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