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炭穗禾路和麗禾里交界星期日(3月16日)下午發生的街頭斬人案,一名52歲男子死亡,警方拘捕3人,包括一對有黑幫背景的父子,被捕的女子則為在逃人士女友,她涉嫌「協助罪犯」及「誤導警務人員」被捕。
新界南總區刑事總部警司(行政及支援)李木易。
新界南總區刑事總部警司(行政及支援)李木易在講述案情時表示,經過他們的調查,事發當下午約2時許,兩名兇徒乘套假牌的士,在大約兩點多去到現場附近等候。到下午約5時19分,死者步出住所後,兩名兇徒尾隨死者,並上前以刀施襲,得手後一同登上一輛的士逃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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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流傳一段懷疑是火炭謀殺案的車Cam片段 。網上片段截圖
網上流傳一段懷疑是火炭謀殺案的車Cam片段,兇徒行兇後上了一架的士逃去 。網上片段截圖
網上流傳一段懷疑是火炭謀殺案的車Cam片段 。網上片段截圖
死者被送院搶救後,至下午6時08分不治,初步因多處刀傷、失血過多而死,惟確實死因仍有待驗屍後確定。
現場除有兇徒及涉案的士,亦有一名負責「睇水」的男子,他亦早已到場在附近埋伏。有理由相信死者步出住所時,是「睇水」男子通風報信,通知兇徒施襲。
網上流傳一段懷疑是火炭謀殺案的車Cam片段,兇徒行兇後上了一架的士逃去 。網上片段截圖
新界南總區反三合會行動組調查死者背景及情報搜集後,於即晚及星期一(17日)拘捕兩名中國籍男子(76及47歲),初步確認他們為父子關係,兩人涉嫌「串謀謀殺」,也有份策劃今次襲擊。兩人均有黑社會背景,相信死者與他們因金錢瓜葛出現嚴重糾紛。
火炭謀殺案,警方在旺角一帶調查。
此外,警方星期一早上亦拘捕另一名28歲本地女子,她涉嫌「協助罪犯」、「誤導警務人員」,調查顯示她是案中有份「睇水」在逃男子的女朋友。相信案發後一小時內,她協助男友逃到內地,並誤導警方調查。
警方表示,他們已經掌握了在逃人士的逃跑路線,會繼續追查他們歸案。
補習男老師因不滿男友人騙財及出賣,計劃行兇,遂於2018年唆使對自己有愛慕之心的女網友翟詠詩執行「殺人計劃」,更提供真槍實彈並教對方開槍,惟殺人計劃未及實行,各人均被捕。補習老師蘇翰韜經審訊被被裁定串謀謀殺罪和串謀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兩罪罪成,判囚27年。蘇於星期五(12月5日)在高等法院提不服定罪和刑罰上訴許可申請,不服定罪許可申請即日被駁回,不服刑期上訴待6個月內頒布結果。
被告蘇翰韜2022年3月10日被裁定串謀謀殺和串謀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成。控罪指,他於2018年11月某日至12月31日,在香港與翟詠詩及其他人,串謀謀殺林靖峰,以及在2018年3月某日至2019年1月1日期間,串謀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包括槍、滅聲器及彈藥。
原審法官李素蘭2022年在高等法院判囚被告兩罪27年。資料圖片
原審法官李素蘭2022年在高等法院判刑時指,本案情節極嚴重,蘇為案中主謀,他有如事件的指揮官,利用女戰友翟詠詩等人的天真及不成熟犯案,認為他對社會構成嚴重威脅,判囚被告兩罪27年。
上訴方指,原審法官在指示陪審團時,沒清晰指示,翟詠詩是否有清晰意圖串謀謀殺。她只是在情感上跟從被告的指示,但沒有證據指,她有意圖殺死林靖峰。她從來沒明確表示過,她想殺人。法官薛偉成指,需要看其所作所爲,串謀謀殺也不需要書面簽協議。
上訴方續指,被告有7次警誡下的錄影會面,被告在第5次錄影會面中行使保持緘默權,但控方盤問時,利用這點質疑被告的可信性。原審法官沒向陪審員特別指出,被告在第5次錄影會面中保持緘默權,不可以用作質疑被告可信性,這在原審法官的指示中欠缺。
關於刑期,上訴方引述相關案例認為,謀殺罪刑期應為12至14年。
三位法官聽罷上訴方陳詞後宣布,不服定罪上訴許可申請被拒,惟押後刑罰上訴許可申請的決定,將在6個月之内頒佈。
案件由上訴庭副庭長麥機智、上訴庭法官薛偉成、法官楊家雄審理。
高等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案情指,女特赦證人翟詠詩於2016年在網上認識被告,並與他人一同玩Wargame(野戰)。同時,他們亦發展親密關係,曾在廢棄的學校內發生性行為,但兩人非情侶。被告曾向翟透露,事主林靖峰曾以欺詐手段獲取金錢,也背叛他,被告因此想殺死事主。他指示翟跟蹤事主,又在2018年11月中,將兩個裝有槍的袋交予翟保管,並稱袋內藏有玩具槍。
被告於同年12月5日,在翟家打開該袋,展示兩支手槍和滅聲器。翟翌日把袋轉交予蘇緯軒,並得知被告指示他人殺死事主。翟後來知悉行動取消,並取回該藏有手槍的袋。但被告把行動失敗歸咎於翟,並稱若行動最終失敗,要翟獨自行事。
被告之後兩次帶翟試槍,惟只有於同年12月30日試槍成功。他指示翟要向事主的頭及身體各開3槍,才可把對方殺死,而他則於試槍翌日與女友去日本旅行,並在機場被捕。被告被捕後稱只是想過拍反社會題材電影,又否認曾指示翟等人殺人。
同案的另一名男子蘇緯軒(20歲,無業)早前被裁定兩罪都不成立。翟詠詩承認兩項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
案件編號:CACC3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