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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和出售港口或違23條立法原則 如是我是李嘉誠會中止交易

博客文章

長和出售港口或違23條立法原則 如是我是李嘉誠會中止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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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和出售港口或違23條立法原則 如是我是李嘉誠會中止交易

2025年03月24日 15:06 最後更新:15:10

《香港高Sir•高能•熱點詞》
2025.03.22

熱點詞:#長和出售港口或違23條立法原則 #如是我是李嘉誠會中止交易

《大公報》近日再發表評論「銳評」,談及擬將巴拿馬港口等43個海外港口的資產賣給美資財團貝萊德的涉事「某知名港企」,指「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且去年已被寫入香港法律,成為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條文。若以此觀之,今次交易的後果是導致國家安全和發展利益受損,直接違反該項原則性條文。違反法律原則性條文也是違反法律。

高Sir:《大公報》一連多日從不角度評論長和出售港口事件,如今新一篇文章更似乎暗示有關交易有違反23條立法原則的可能。這宗表面上看似是普通的商業併購案,實際上是一場關乎國家戰略安全的重大考驗。若站在李嘉誠的立場,此刻最明智的選擇應是立即按下交易暫停鍵,因為這不僅是商業決策,更是對國家利益的莊嚴承諾。法律層面的警示絕非空穴來風。去年基本法23條成功立法後寫入法律體系的維護國家安全原則性條文,雖未明文規定具體罰則,卻構築起不可逾越的紅線。當港口易手可能導致中國供應鏈受制於人的戰略風險時,這種「以合法形式掩蓋危害國家安全目的」的交易,本質上已構成法律原則的嚴重違反。商業合同自由絕不能成為損害國家利益的擋箭牌。事實上,在商業邏輯層面,選擇與國家企業合作本來就更好的解決方法。中國正在推進的「雙循環」戰略,極需本土企業把控關鍵基礎設施。若將港口資產注入「國家隊」,既能保障戰略通道安全,又可分享「一帶一路」紅利,實現商業利益與國家戰略的共贏。反觀現時不作聲色賣給美國的資本,卻可能永久喪失戰略主動權,是在情在理都說不通的。站在李嘉誠的角度,中止交易需要勇氣,更需要智慧。這不僅是規避法律風險的明智之舉,更是彰顯企業家精神的歷史抉擇。當商業行為被賦予國家戰略意義時,暫停交易恰恰是對「愛國愛港」精神最生動的詮釋。畢竟,真正的商業遠見,永遠建立在國家繁榮的基石之上。話說回來,美國向來動輒慣性以國家安全為理由去干涉商業運作,那麼,今次的事件正正是完全符合國家安全的理由,即使用上美國標準,那今次事件是「百分之二百」可以是一宗危及國家安全的事件了,那麼中止交易不就顯得非常合理嗎?

#高sir正能量
#香港優勢不可取代
#高能熱點詞




高Sir正能量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香港高Sir•高能•熱點詞》

2025.03.23

熱點詞:#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成功實踐一周年 #得人心行得通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去年獲立法會全票通過,於3月23日起刊憲生效,標誌着香港特區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的維護國家安全本地立法的憲制責任,完成歷史使命。該條例今日(23日)實施一周年。過去一年,香港持續加強國家安全教育、宣傳及推廣,在社會上形成一個知法、守法、護法的風氣。

高Sir:《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實施一周年,實踐上是成功的,香港以鐵一般的事實粉碎了外媒與反中亂港勢力的謊言!那些在立法前後曾叫囂「胡亂拉人」的陰謀論者,可曾見到一例無端指控?可曾見到法治精神被踐踏?沒有!只有社會穩定、營商環境更好的現實!美國商會調查顯示,大部分會員企業直言國安法對營運無負面影響,更多的是認可香港法治。還有,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穩居全球第三,世界競爭力躍升兩位排第五,人才競爭力重回前十,這些《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實施後才公布的數字,難道不是對反中亂港勢力最響亮的耳光嗎?這在在證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是得人心行得通的。回顧立法艱辛,26年8個月的漫長等待,是特區政府與民眾堅守「一國兩制」初心的見證!社會穩定,方有繁榮之基!國安法律如定海神針,讓香港各個方面的優勢更加凸顯。歷史不會倒退,香港絕不退讓!面對複雜國際形勢,豈能好了傷疤忘了痛?必須時刻警醒,堅守國安法治,方能避免重蹈覆轍!香港的今天,是法治捍衛者的勝利,是「一國兩制」的成功實踐!絕不容任何勢力破壞這來之不易的和平與繁榮。香港的故事,是法治戰勝混亂的傳奇,是東方之珠重放光芒的壯麗篇章!讓我們以國安法律為盾,以高質量發展為矛,繼續書寫香港由治及興的輝煌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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