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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坑西邨重建清拆 85歲女居民不滿安置拒遷提司法覆核敗訴

法庭事

大坑西邨重建清拆 85歲女居民不滿安置拒遷提司法覆核敗訴
法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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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坑西邨重建清拆 85歲女居民不滿安置拒遷提司法覆核敗訴

2025年04月25日 17:17 最後更新:21:22

石硤尾大坑西邨即將重建,85歲女居民指業主「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違反政策或政府指令,於去年9月獲批司法覆核,挑戰平民屋宇所制定的居民重置方案,包括津貼賠償。案件星期五(25日)在高等法院開庭審理。法官高浩文在聽取雙方陳詞後,即日裁定居民一方敗訴,駁回其司法覆核申請,押後至6月底前頒判詞。

申請人為大坑西邨女居民梁亞端(85歲)由資深大律師杜淦堃、及2名大律師卓衡和薛旨呈代表;答辯人為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由資深大律師鮑進龍等代表。  

申請人一方的杜淦堃陳詞指,「平民屋宇」向居民提供一次過租金津貼 ,讓居民等候重建期間,應付他們需要另覓住處的屋租開支,惟重建期長達5年,居民可能在回遷之前已經用盡津貼。

但答辯人一方的鮑進龍指出,居民的疑慮是言之過早,「平民屋宇」可因應工程進度而延續津貼,且大坑西邨有超過60年歷史,沒有電梯不方便出入,平民屋宇在收樓期間安排社工隊協助居民,做法妥善。鮑又指,大坑西邨重建在 2021年已確認,呈請人卻在2023年才提司法覆核,屬逾期申請。

鮑指,「平民屋宇」並非法定機構,需自負盈虧,雖然重建項目有政府介入,但本質上仍屬私營項目;大坑西邨一直由「平屋」管理,非由政府監管,政府亦表明回遷決定及事務責任全在「平屋」,其角色僅在分配重建單位,故決定不不受司法覆核影響。

但杜稱,平民屋宇在重置居民一事行使公共職能,其決定可受司法覆核影響,並指申請人當年沒得到法律援助,但平民屋宇將部分居民告上區院後引起關注,申請人得到公益法律援助才有機會提出司法覆核。

鮑認為「平屋」已經採取最佳措施支援居民,且租金補助將來或會增加,有待審視,指若因第三方導致重建工程延誤,「平屋」不應為此負責任,目前已有超過1700人同意回遷安排,希望法庭權衡時不應過份著重潛在工程延誤。

大坑邨居民在聆訊後拉橫額。巴士的報記者攝

大坑邨居民在聆訊後拉橫額。巴士的報記者攝

法官高浩文聽罷陳辭後,裁定申請人敗訴,駁回其司法覆核申請,押後至6月底前頒下判詞。多名大坑西邨的居民今到庭旁聽,並在庭外拉起橫額聲援。申請人的兒子亦有到場,表明將提出上訴。

平民屋宇有限公司(平民屋宇)表示,歡迎高等法院裁決,駁回大坑西新邨非法佔用戶司法核,掃除重建計劃的不確定性。

平民屋宇發言人表示,由於受到官司影響,收回違約佔用單位所需時間遠較一般預期為長,平民屋宇正與合作團隊研究不同方案,務求將影響降到最低。個別人士企圖拖延計劃以達其不合情理目的,與「租霸」無異,平民屋宇會繼續以法律程序收回其單位,並向該等人士追討相關法律費用及其他因而造成的財務損失。

案件編號:HCAL1600/2024

一名海關時任高級關員以載有虛假陳述的表格,申請從事醫療輔助隊有薪外間工作,早前被廉署落案起訴,2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入獄10星期。

東區裁判法院

東區裁判法院

暫委裁判官鍾穎詩判刑時指,43歲被告的行為違反公務員誠信,影響公眾對公務員體系信心,判刑須具阻嚇性,法庭必須判處被告監禁。被告另被頒令須向政府賠償逾10萬元,即被告因從事外間工作獲取的薪金。

案情透露,被告李桂華於2022年3月向海關申請從事醫療輔助隊外間工作,在表格上報稱自己於申請前約1年內,沒有從事任何外間工作,但廉署調查發現被告在提出申請前,於2021年中至2022年初,曾先後99次參與醫療輔助隊有薪外間工作,從而獲取薪金共逾10萬元。

香港海關。

香港海關。

另外,海關於疫情期間曾實施在家候命工作安排,要求海關人員需留在家中候命,並不得從事外間工作,否則會被視作缺勤。被告於2020年2月至2021年1月被編配在家工作,期間她先後28次參與醫療輔助隊的外間工作,並獲取薪金共逾8800元,但被告沒有向海關申請休假,並藉此詐騙海關不扣減其薪金共逾1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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