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皇粥店結業,勞工處至今收到近100名海皇粥店僱員的求助,主要涉及欠薪及解僱補償等項目,追討金額約為1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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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正積極跟進事件,已聯絡海皇粥店管理層,要求僱主向僱員支付欠薪及解僱補償。
勞工處呼籲其他海皇粥店僱員,盡快到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各分區辦事處登記資料,處方為所有已登記的本地僱員及輸入勞工提供適切的協助。
勞工處。
根據《僱傭條例》,僱主必須在僱傭合約終止後的七天內支付終止僱傭合約的款項,如有足夠證據,勞工處會提出檢控。
勞工處表示,高度關注啟德一建築地盤內發生的致命工作意外,稱已向有關承建商發出「暫時停工通知書」,並將發放「職安警示」,提醒業界採取安全預防措施,以避免同類意外發生。
啟德醫院腫瘤科大樓,後方為專科門診大樓。 政府新聞處圖片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在得知意外發生後,本處已即時派員到意外現場展開調查。我們已向有關承建商發出『暫時停工通知書』,停止其在該建築地盤內操作叉式起重車及運送相關構件,直至我們信納有關承建商已採取適當的措施消除有關危害,才可復工。」
發言人續說:「本處正全速進行調查,以確定意外成因,查找有關持責者的法律責任,以及提出改善措施。若調查發現有違例事項,定會依法處理。」
勞工處稱,為防止工人在工作期間被翻倒的物件壓着,勞工處提醒僱主必須確保物件以安全及穩固的方式承托、存放及堆疊,並選擇適當的機械工具及方法處理,防止物件翻倒。根據《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的一般責任條款規定,僱主必須為其僱員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作業裝置及工作系統。違反有關規定,最高可被判罰款一千萬元及監禁兩年。
勞工處又指,處方就是宗意外,會於日內透過其「職安健2.0」流動應用程式、網頁及電子郵件發放「職安警示」,通知持責者、工會和安全從業員專業組織等,簡介意外事故和提醒業界採取安全預防措施,以避免同類意外發生。
勞工處。政府新聞網圖片
勞工處會敦促有關僱主必須履行《僱員補償條例》的補償責任,亦會協助死者家屬辦理工傷補償事宜,及密切跟進有關個案。對於有經濟困難的家庭,勞工處會協助他們申請合適的緊急援助基金。勞工處亦會因應家屬的需要及意願,就經濟或其他方面的援助聯絡社會福利署。
勞工處又呼籲僱主,必須提供安全和不會危害健康的作業裝置及工作系統。僱員亦須與其僱主合作,遵守所有安全措施及適當使用所提供的個人防護裝備,避免危害自己及他人的工作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