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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雨芯涉詐騙醫美中心股東及挪用公款共逾890萬 續保釋待轉介區院6.30再訊

法庭事

蔚雨芯涉詐騙醫美中心股東及挪用公款共逾890萬 續保釋待轉介區院6.30再訊
法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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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雨芯涉詐騙醫美中心股東及挪用公款共逾890萬 續保釋待轉介區院6.30再訊

2025年05月12日 12:42 最後更新:12:46

藝人蔚雨芯涉嫌詐騙一名股東投資共580萬港元於其開設的醫學美容中心,以及挪用公款逾310萬港元,被控盜竊及欺詐等3罪,案件星期一(5月1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裁判官林子康將案件押後至6月30日,以處理轉介至區域法院的文件。期間被告獲准以2萬元保釋,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蔚雨芯被控共3項罪名。巴士的報記者攝

蔚雨芯被控共3項罪名。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劉蒨樺(藝名蔚雨芯),31歲,蒨斯樺醫學美容有限公司董事兼股東,被控共3項罪名,即1項盜竊罪、1項欺詐罪,以及1項企圖欺詐罪,違反《盜竊罪條例》第9條及第16A(1)條以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G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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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雨芯被控共3項罪名。巴士的報記者攝

蔚雨芯被控共3項罪名。巴士的報記者攝

蔚雨芯(右)和其代表律師(左)走出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蔚雨芯(右)和其代表律師(左)走出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蔚雨芯離開法院。(右二)巴士的報記者攝

蔚雨芯離開法院。(右二)巴士的報記者攝

蔚雨芯被控共3項罪名。巴士的報記者攝

蔚雨芯被控共3項罪名。巴士的報記者攝

根據廉政公署資料,2022年5月至9月案發期間,被告是一名藝人,她和一名女子打算經營醫學美容生意,並邀請另一名藝人投資該門生意,對方答允投資500萬港元,並成為蒨斯樺醫美其中一名股東,被告和該女子則擔任其董事及負責公司運作,包括開設一所醫學美容中心。

蔚雨芯(右)和其代表律師(左)走出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蔚雨芯(右)和其代表律師(左)走出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其中2項控罪指,被告涉嫌偷竊該名藝人股東投資於蒨斯樺醫美的逾310萬港元資金,並涉嫌向對方訛稱多筆共逾300萬港元的款項已妥善地用於「蒨斯樺醫美」以購置醫學美容儀器,意圖詐騙而誘使對方不要求退還投資款項。

餘下控罪指被告涉嫌向該藝人股東訛稱蒨斯樺醫美因中心裝修招致168萬港元開支而耗盡公司資金,企圖詐騙對方向被告再支付80萬港元作為廣告費用。

蔚雨芯離開法院。(右二)巴士的報記者攝

蔚雨芯離開法院。(右二)巴士的報記者攝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聲稱用於購置醫學美容儀器及裝修中心的款項,所涉多張收據的金額被誇大。蒨斯樺醫美被挪用的資金,涉嫌被用作被告及其家人的私人用途。

蔚雨芯庭上聽完讀出的控罪後,向法官表示明白,獲維持原2萬元條件保釋,控方增加條件,不得直接或者間接騷擾證人。

蔚雨芯被控共3項罪名。巴士的報記者攝

蔚雨芯被控共3項罪名。巴士的報記者攝

控方要求申請將案件押後至6月12日審訊,辯方律師要求押後至6月30日審訊,理由是辯方律師有其他案件審訊,雙方同意下,最後案件押後至6月30日審訊。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時任懲教助理,藉隱瞞個人債務,涉嫌3年內先後多次詐騙懲教署儲蓄互助社及3間財務機構向他批出9筆貸款共逾89萬元。被告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入獄10個月。

49歲被告,早前承認9項欺詐罪名。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判刑時指出,本案的犯案時間長達3年,斥責被告明知無力償還仍然繼續借貸,至今仍未還清涉案貸款。裁判官以入獄15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認罪及有悔意,將刑期扣減三分之一、至10個月。

案情透露,被告於2020年向懲教署儲蓄互助社申請一筆94000元貸款。被告在貸款申請表上隱瞞未清還的貸款,最終獲懲教署儲蓄互助社向他批出該筆貸款。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被告又以相類欺詐手段,向3間財務機構申請另外8筆貸款,在貸款申請表上訛稱已披露所有債務,詐騙該3間財務機構向他批出八筆貸款共8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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