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在旺角經營茶店「初凝·芝茶」的女負責人,涉利用店舖及社交平台散播煽惑言論,於2022年6月2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分別被判囚7個月及6個月。
涉案的旺角茶店「初凝·芝茶」。(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名被告侯穎欣及林宛宜,被控於2022年2月9日至17日,在香港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惑意圖的作為,即在Facebook及Instagram發布、展示陳述及海報,具意圖:(a) 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b) 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c)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2人在2022年6月28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判刑時指,過去數年社會出現重大分歧,甚至演變成對立,人與人、群體與群體之間敵對、憎恨,缺乏互信,這些經歷在人們心中揮之不去,心情尚未平伏,情緒容易受刺激波動,加上案發時疫情急轉直下,確診數字急升,人心惶惶。被告提出的並非科學或醫學上的意見,「只是發洩內心的抑制、憎恨,猶如在不同地方點燃火種,產生漣漪效應,令抗疫工作雪上加霜」。
羅官指,疫苗是新興產物,如選擇作出針對政府的煽動行為,對煽動者來說是「黃金時機」;對被煽動者而言,則是「最脆弱的時刻」。案中被煽動者包括年輕脆弱的學生,被告要求他們向家長隱瞞,是本案的惡化因素,且被告透過社交平台犯案,其廣泛性不容忽視。
警方2022年2月拘捕茶店負責人。(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指,首被告在極危險時刻發布帖文,擔當主導角色,雖然整體滲透性不算最強,但阻嚇性的判囚適當,以 10.5個月監禁作量刑起點,認罪扣減後,判囚7個月;至於次被告,羅官指她沒阻止他人發帖,與主導者引致的潛在後果和破壞性相同,判囚6個月。
案情指,涉案店舖在2020年10月開業,於店鋪當眼處展示具政治性海報等,兩被告均為店舖負責人。2022年2月24日,警方派員「放蛇」前往該店購買兩杯飲品,獲發一個印有連結店舖 Instagram 二維碼膠牌,店內貼有一張印有「拒絕數碼監控」及「杯葛安心出行」的海報。
警方其後拘捕2人,並在該店的Instagram及Facebook發現共9組具煽動性陳述散播假消息帖文,包括抹黑政府及官員為疫情下殺死市民的「兇手」、政府防疫措施有惡意目的,如「推健康碼監測市民私隱」、「推惡法防遊行」、「報復香港人」等,又批評防疫措施有政治目的,與健康無關等;煽惑仇恨及他人拒絕接種新冠疫苗、煽惑學生虛報疫苗副作用、拒用「安心出行」手機程式、不做檢測等。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