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協暨奧委會屬下的中國香港奧林匹克學院,與亞非法協香港區域仲裁中心簽署合作備忘錄,共同推動香港成為國際體育仲裁與調解中心。
霍啟剛。港協暨奧委會圖片
備忘錄由港協暨奧委會副會長兼學院主席霍啟剛與亞非法協香港區域仲裁中心主任陳曉峰簽署,並由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見證。中聯辧及外交部駐港公署代表也有出席簽署儀式。
點擊看圖輯
亞非法協香港區域仲裁中心主任陳曉峰。港協暨奧委會圖片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右二)、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法律部部長劉春華(右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條約法律部主任周倩(左一)、港協暨奧委會義務秘書長楊祖賜(中)和亞非法協香港區域仲裁中心主任陳曉峰(左二)出席簽署儀式,並拍攝合照。港協暨奧委會圖片
亞非法協香港區域仲裁中心主任陳曉峰。港協暨奧委會圖片
港協表示,雙方將共同推廣體育爭議解決培訓計劃,涵蓋調解及仲裁,確保計劃具延續性,透過教育、研究及倡議,提升香港體育爭議解決方面的專業能力,並會於今年7月合辦法律仲裁講座,9月合辦體育調解及仲裁培訓課程,為體育界提供體育爭議解決方面的專業知識,以及互相交流的機會。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右二)、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法律部部長劉春華(右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條約法律部主任周倩(左一)、港協暨奧委會義務秘書長楊祖賜(中)和亞非法協香港區域仲裁中心主任陳曉峰(左二)出席簽署儀式,並拍攝合照。港協暨奧委會圖片
霍啟剛表示,雙方將透過備忘錄建立長期合作關係,共同培訓調解專才,推動體育運動良好作業,開拓香港於體育爭議解決領域的新篇章。
出席者大合映。港協暨奧委會圖片
浸大與港協暨奧委會於今日(4月13日)簽署合作備忘錄,旨在加強人才培育、推動運動科技創新,並促進學界和體育界之間的知識交流,為香港以至粵港澳大灣區整體運動發展作出貢獻。
合作備忘錄由浸大校長衞炳江教授與港協暨奧委會會長霍震霆博士簽署。雙方將探討及推廣在運動及運動產業管理的教學及研究合作機會,包括學術課程發展、實習機會、推薦精英運動員參加浸大「優才運動員入學計劃」、支持研究項目,以及舉辦研討會、會議或工作坊,以回應運動和運動產業管理的相關議題和發展需要。
浸大校長衞炳江(左)與港協暨奧委會會長霍震霆(右)簽署合作備忘錄,以加強合作推動香港的體育發展。
衞炳江在簽署儀式致辭時表示,浸大一向重視運動科學及運動產業的發展,並把體育列為研究與人才培育的重要範疇。浸大與港協暨奧委會在促進運動員全人發展方面有著共同的願景,並期待與該會轄下的香港運動員就業及教育部建立更緊密的夥伴關係。
衞炳江表示:「是次簽署備忘錄將深化雙方在多方面的合作,包括為運動員提供更靈活的進修安排,讓他們在追求運動成就的同時,持續接受高等教育;共同開展應用研究,以提升運動員的競技水平;以及推動本地運動發展,惠及社群。」。
港協暨奧委會代表參觀浸大生命科學成像中心。
霍震霆致辭時表示,浸大在培育學生運動員,以及運動管理相關範疇擁有堅實的基礎和優勢,能為運動員提供專業而適切的學習機會,與港協暨奧委會支持運動員全面發展的方向不謀而合,令是次合作別具意義。
霍震霆表示:「在這合作框架下,經香港運動員就業及教育部推薦並成功入讀浸大的運動員,除享有全方位的學習支援,亦可受惠於浸大為學生運動員安排的配套,讓他們更有效兼顧訓練、比賽與學業,為未來發展打好根基。」
浸大副校長(研究及拓展)暨研究院院長呂愛平(左)及副校長(教與學)鄒偉立(右)致送紀念品予港協暨奧委會香港運動員就業及教育部委員會主席蒙德揚(中)。
港協暨奧委會義務秘書長楊祖賜(左)致送紀念品予浸大行政副校長暨秘書長鄒靄雲(右)。
一浸大精英運動員學生和校友,包括武術運動員劉子龍同學、前欖球及田徑運動員潘柏茵校友和前壁球運動員陳浩鈴校友,在活動上分享他們兼顧運動和學習生活,以及職業運動生涯的轉型歷程。
出席簽署儀式的港協暨奧委會代表包括:義務秘書長楊祖賜、香港運動員就業及教育部委員會主席蒙德揚、委員聶繼恩(當然委員 —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代表)、郭志樑、鄭家豪、邱偉強,以及行政總裁文達成。
出席簽署儀式的浸大代表包括:副校長(研究及拓展)暨研究院院長呂愛平、副校長(教與學)鄒偉立、行政副校長暨秘書長鄒靄雲、暫任首席創新總監劉樂庭、協理常務副校長劉際明,以及協理副校長(課程與教學)郭偉聯。
出席合作備忘錄簽署儀式的嘉賓合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