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發展局(FSDC)日前發表研究報告,提出研究將上市私募股權基金納入強積金(MPF)可投資資產範圍。
IPP Financial Advisers Limited 董事彭永東認為,前提必須控制風險、設比例上限,並加強教育與披露。
他說,過去10年全球私募股權基金的年回報率達 13%,顯著高於 MSCI 世界指數的 8%。然而亦有一定風險,因私募基金本質上涉及更長的資金鎖定期、槓桿運用及透明度與流動性均低於傳統資產。
他提醒,若將這類基金納入強積金,建議設定合理的投資上限,例如只允
許強積金授權基金將其資產淨值的一小部分(例如不超過 10%)分配至上市私
募基金,並由平台先行篩選符合規模、流動性與風險管理要求的上市私募產
品。此外必須加強大眾教育與披露機制,避免抱持過份樂觀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