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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拘3男女涉至少15宗假冒官員電騙案 騙徒包括法律系大學生共呃逾1000萬

社會事

警拘3男女涉至少15宗假冒官員電騙案 騙徒包括法律系大學生共呃逾10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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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拘3男女涉至少15宗假冒官員電騙案 騙徒包括法律系大學生共呃逾1000萬

2025年06月28日 19:02 最後更新:19:54

新界南總區刑事部於本月展開打擊假冒官員電話騙案的行動,以「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罪拘捕了兩男一女,年齡介乎22至24歲,牽涉至少15宗案件,涉案損失金額超過港幣1000萬元。

涉假冒官員電話騙案,警方拘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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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南總區刑事部警司姚永勤表示,該15宗案件的受害人,年齡介乎26至84歲,他們分別損失最少港幣14萬至逾300萬元。 損失最多的受害人是一名29歲男文員,遭騙走自己及家人的積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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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假冒官員電話騙案,警方拘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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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16日警方新界南刑事部拘捕一名24歲任職電腦技工的本地男子,涉及全港至少7宗假冒官員騙案。案中受害人接獲騙徒電話指控他們涉及內地的犯罪活動,訛稱由於案件涉及香港執法人員及銀行職員,並以案件保密為理由,警告受害人不可以向其他人透露,否則將會被即時拘捕佢及凍結資產, 騙徒會要求受害人租用酒店房間不可與外間聯絡,然後安排假冒警務人員與受害人見面,為加強說服力,騙徒會穿着整齊西裝,然後向受害人出示偽造的警察委任證及法庭文件,聲稱是執法人員,然後要求受害人簽署保密協議及以轉賬方式提交保證金,訛稱完成調查後會歸還,之後就逃之夭夭。

涉假冒官員電話騙案,警方拘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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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跟據情報,於本月16日,當男子準備好與受害人簽署保密協議的時候將其拘捕。被捕人當時身穿整齊西裝,手挽公事包,身上有假警察委任證及已寫所謂內地機關簽發的保密協議。
 
第二個行動由沙田警區執行,受害人是一名26歲的內地男學生,在香港正修讀博士學位。他於6月25號收到騙徒電話,訛稱受害人登記的手機號碼被用於一宗洗黑錢案件,騙徒要求受害人匯款去指定戶口以協助調查,受害人覺得可疑,於是向電訊公司查詢,其後確認是一宗詐騙案件,於是報警。

涉假冒官員電話騙案,警方拘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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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假冒官員電話騙案,警方拘3人 。

涉假冒官員電話騙案,警方拘3人 。


 
報案後,受害人與騙徒保持聯絡,而騙徒亦聲稱會安排一名官員與受害人會面並簽署保密協議。受害人於是立即通知警方,警方即時採取行動,陪同受害人一同前往會面地方。
 
當時有一名身穿整齊西裝的男子出現並向受害人出示所謂保密協議,警方立即表露身份將該男子拘捕,期後在被捕人身上檢獲多份偽造保密協議及一張偽造公安證件。經調查後,被捕人是一名23歲本地大學生。
 
第三個行動由新界南刑事部於6月27日進行。案件發生在今年4月至6月,警方經過翻查大量閉路電視以及情報分析,鎖定一名22歲本地女子,相信她涉及至少7宗假冒官員案件有關。
 
騙徒犯法手法是透過電話接觸受害人,並且能夠講出受害人的個人資料,例如:姓名及身份證號碼,訛稱受害人在內地牽涉刑事案件。由於騙徒可以講出受害人的個人資料,令受害人非常擔心,並認為自己確實已經墮入內地法網,於是就根據騙徒指示配合調查,並且將更多的個人資料透露給騙徒。 騙徒捉住受害人的心理,要求他們簽署一份所謂的保密協議,並要求受害人不能夠將涉案事件透露給身邊任何人聽,亦不可以報案,否則會影響調查,甚至會被捕以及充公其財產。

涉假冒官員電話騙案,警方拘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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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假冒官員電話騙案,警方拘3人 。

在簽署保密協議後騙徒會進一步要求受害人將指定金額轉賬已寫戶口作為保證金,以證明自己清白,騙徒訛稱完成調查後會將保證金歸還給受害人。騙徒更可能用不同藉口不停要求受害人轉帳,而當受害人已經無能力交出要求的金額,騙徒就會失去聯絡。
 
警方於星期五展開情報主導的行動,改名女子身穿整齊西裝,在香港仔與一名懷疑被騙男子見面,當該名女子從公事包拎出一系列文件的時候,警方隨即將其拘捕。跟據調查,該名懷疑被騙男子當時政事墮入假冒官員騙案,並正準備與被捕人簽署保密協議。
 
警方成功阻止該宗騙案的發生,並在被捕女子身上搜出偽造保密協議及偽造的警察委任證,案件受害人並無任何損失。
 
根據警方深入調查,相信該名女子涉及更多騙案,但由於部份受害人可能以為確實簽署了保密協議,不能夠報警,警方呼籲,如果市民認為自己可能已經墮入騙案,請盡快聯絡警方。
 
警方強調,各種電話騙案,例如假冒公安,假冒客服等等這一類都是舊瓶新酒,而大家切勿覺得自己不會係成為受害人。不論市民什麼背景,什麼學歷,一不小心就會墮入騙徒陷阱。
 
警方提醒市民,想要防範騙案,要記住防騙三式,不接聽可疑電話;不輕信自稱任何人如客服公司,銀行等來電以及他們的說辭,停一停另行查證;「不過數就穩陣啦!」警方又指,涉及青少年受害人或暫被捕人的電騙案、網上情緣騙案、刷單騙案、裸聊等詐騙案件特別值得社會關注。犯罪集團會利用暑假時間,用金錢利誘青少年幫其從事非法活動,例如上門淋油、收數甚至販運毒品等嚴重罪行。
 
在此次一系列拘捕行動中,被捕人包括一名就讀法律系的大學生淪為騙徒傀儡,干犯嚴重的詐騙罪,令自己前途盡毁。警方强調,哪怕被捕人有諸多藉口表明自己同樣是騙案受害人,但收取報酬去從事犯法行為,讓其他普通市民受害,就已經是騙徒的幫凶。

警方呼籲各位家長在暑假期間應多留意青少年生活,並向他們傳遞正確價值觀,防止他們因誤交損友或因貪圖揾快錢,甚至被人誤導「未成年犯法不會有後果」這些錯誤的觀念,而行差踏錯,以至犯下刑事罪行,抱憾終身。

警方拘捕兩名男子,涉及7宗「假冒官員」電話詐騙案,7宗案件累計損失金額接近港幣1000萬元。警方指案中尚有一名涉案男子被通緝。

新界南總區刑事部警司李木易(左)及防止罪案辦公室總督察曹世樑(右)向傳媒簡報案情。

新界南總區刑事部警司李木易(左)及防止罪案辦公室總督察曹世樑(右)向傳媒簡報案情。

新界南總區刑事部警司李木易表示,是次偵破的「假冒官員」電話騙案中,警方共拘捕兩名男子,年齡分別為25歲及19歲,分別報稱為大學生及侍應。警方目前正通緝另一名涉案男子。兩人涉及全港至少7宗案件,累計損失金額接近港幣1000萬元。

檢獲的證物。

檢獲的證物。

7宗案件的受害人年齡介乎17歲及71歲,均被詐騙集團以虛構指控及假冒身份手法欺騙,導致重大金錢損失。其中損失金額最高的一宗案件,受害人在短短數日間損失超過港幣460萬元,該名受害人為一名53歲女子,損失的金錢是其本人及家人多年來的積蓄。

檢獲的證物。

檢獲的證物。

李表示,新界南總區刑事部採取情報主導的策略,於騙徒現身犯案期間將其拘捕,成功阻止該案進一步發展,避免更多市民受害。雖然今次詐騙集團的手法和過去的都大同小異,是「換湯不換藥」,但仍以精心包裝及層層設計來誤導受害人。

李續指,受害人首先接獲一通陌生來電,來電初段多為預錄語音,再轉駁至自稱為內地執法機關的「官員」。該等騙徒聲稱受害人的個人資料被盜用,並涉嫌牽涉一宗內地嚴重詐騙案件,要求受害人「配合調查」。

檢獲的證物。

檢獲的證物。

在詐騙過程中,為增加可信性,騙徒會以案件需保密為由,威脅受害人不得向任何人透露通話內容,否則將即時遭受拘捕或其資產被凍結。騙徒亦會偽造各類官方文件,包括刑事拘捕令及保密令,以進一步增加其說法的可信度。

李稱,詐騙集團更安排同黨與受害人在本港不同酒店會面,聲稱需就案件進行面對面調查。這些同黨接見受害人時穿著整齊,偽裝成公職人員或執法人員出現,並以資產審查等名義,要求受害人當場交付大筆現金。甚至曾有個案顯示,當騙徒認為受害人提供的金額不足時,會直接陪同受害人前往銀行提取現金,或將存款轉帳至指定賬戶。在長時間心理壓力與恐懼下,受害人最終配合於對方要求,交出大筆款項。當受害人表示再無力支付更多金錢時,騙徒便會斷絕聯絡。

檢獲的證物。

檢獲的證物。

李說,此類電話詐騙個案近年有上升趨勢,新界南總區刑事部透過分析情報及翻查大量閉路電視錄像,鎖定3名涉案男子,並相信他們涉及至少7宗案件。

警方於2025年7月11日展開行動,當日探員發現其中一名疑犯正在葵涌與一名女子會面,該女子懷疑正陷入電話騙局之中。當疑犯取出一份文件準備與該女子簽署「保密協議」時,警方隨即上前拘捕。該女子為一名25歲的大學生,警方即時介入,成功阻止其財產損失,並於疑犯身上檢獲偽造的「保密令」。此外,警方於12日稍早時間亦拘捕另一名19歲男子,現時兩名被捕人正被扣留調查。警方亦正積極追緝第3名涉案男子。根據初步調查結果,3人疑共同參與上述假冒官員電話騙案。

新界南總區刑事部警司李木易。

新界南總區刑事部警司李木易。

李指出過往多宗類似案件的手法如出一轍,騙徒通常具備以下3項特徵。首先,騙徒會利用心理操控手法,製造恐慌氣氛,並以「案件保密」為藉口,威脅受害人不得向外人透露任何細節,否則將遭拘捕或凍結資產。其次,騙徒善於利用受害人對法律程序的不熟悉,偽造官方文件及冒充執法人員,令受害人誤信其身份。最後,騙徒會以各種藉口誘使受害人交出金錢,例如要求繳付保證金、配合資產審查等,並聲稱調查結束後將款項退還。

檢獲的證物。

檢獲的證物。

警方相信其中一名被捕人士涉及更多未曝光的騙案。然而,由於部份受害人可能誤信已簽署的「保密令」限制,因而未有報警,警方在此呼籲,倘若市民懷疑自己或親友可能已墮入類似騙局,請盡快與警方聯絡。案件現正由新界南總區重案組1C隊跟進,查詢電話為3661 1530。

新界南總區防止罪案辦公室總督察曹世樑說,「假冒官員」電話騙案雖然手法層出不窮,但其本質始終如一。廣大市民只要緊記三項核心的防騙原則,便能有效避免墮入圈套。

防止罪案辦公室總督察曹世樑。

防止罪案辦公室總督察曹世樑。

首先,切勿接聽來歷不明或具可疑性的來電。須知內地公安或其他執法機關絕對不會以電話方式主動聯絡香港市民,更不會要求市民協助偵查所謂的刑事案件。凡是聲稱來自「公安」或「執法機關」,並指稱市民涉及犯罪的電話,必屬騙局。市民如接獲此類電話,毋須驚慌,只需立即掛線即可。

檢獲的證物。

檢獲的證物。

其次,切勿輕信任何人所提供的資訊。即使對方能準確說出市民的姓名、身分證號碼,甚至展示疑似來自官方的「保密令」或「拘捕令」等文件,也不應貿然相信。這些文件多屬偽造,而騙徒往往利用非法手段獲取市民個人資料,以提高騙局的可信度。因此,無論對方聲稱身份如何,市民切勿輕信,亦不應向陌生人透露更多個人資料。

檢獲的證物。

檢獲的證物。

第三,絕對不應將金錢轉帳至任何可疑帳戶。警方再次重申,無論是本地或海外執法機構,均不會要求市民以繳交保證金來減輕罪責,或以此方式證明清白。任何涉及金錢轉帳的要求,極有可能為騙局的其中一環,市民應提高警覺,堅決拒絕。

新界南總區刑事部警司李木易(左)及防止罪案辦公室總督察曹世樑(右)展示證物。

新界南總區刑事部警司李木易(左)及防止罪案辦公室總督察曹世樑(右)展示證物。

曹世樑續說,在今次行動中,警方亦發現有年輕學生涉案,情況令人關注。踏入暑假,不少青少年會尋找暑期工作,但若誤交損友、貪圖快速賺錢,極容易被犯罪集團招攬參與非法活動,最終誤入歧途,斷送前程。警方嚴正指出,不論涉案者的年齡或參與程度如何,凡觸犯法律,便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絕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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