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南總區刑事部於本月展開打擊假冒官員電話騙案的行動,以「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罪拘捕了兩男一女,年齡介乎22至24歲,牽涉至少15宗案件,涉案損失金額超過港幣1000萬元。

涉假冒官員電話騙案,警方拘3人 。
新界南總區刑事部警司姚永勤表示,該15宗案件的受害人,年齡介乎26至84歲,他們分別損失最少港幣14萬至逾300萬元。 損失最多的受害人是一名29歲男文員,遭騙走自己及家人的積蓄。
本月16日警方新界南刑事部拘捕一名24歲任職電腦技工的本地男子,涉及全港至少7宗假冒官員騙案。案中受害人接獲騙徒電話指控他們涉及內地的犯罪活動,訛稱由於案件涉及香港執法人員及銀行職員,並以案件保密為理由,警告受害人不可以向其他人透露,否則將會被即時拘捕佢及凍結資產, 騙徒會要求受害人租用酒店房間不可與外間聯絡,然後安排假冒警務人員與受害人見面,為加強說服力,騙徒會穿着整齊西裝,然後向受害人出示偽造的警察委任證及法庭文件,聲稱是執法人員,然後要求受害人簽署保密協議及以轉賬方式提交保證金,訛稱完成調查後會歸還,之後就逃之夭夭。

涉假冒官員電話騙案,警方拘3人 。

涉假冒官員電話騙案,警方拘3人 。

涉假冒官員電話騙案,警方拘3人 。
警方跟據情報,於本月16日,當男子準備好與受害人簽署保密協議的時候將其拘捕。被捕人當時身穿整齊西裝,手挽公事包,身上有假警察委任證及已寫所謂內地機關簽發的保密協議。
第二個行動由沙田警區執行,受害人是一名26歲的內地男學生,在香港正修讀博士學位。他於6月25號收到騙徒電話,訛稱受害人登記的手機號碼被用於一宗洗黑錢案件,騙徒要求受害人匯款去指定戶口以協助調查,受害人覺得可疑,於是向電訊公司查詢,其後確認是一宗詐騙案件,於是報警。

涉假冒官員電話騙案,警方拘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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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案後,受害人與騙徒保持聯絡,而騙徒亦聲稱會安排一名官員與受害人會面並簽署保密協議。受害人於是立即通知警方,警方即時採取行動,陪同受害人一同前往會面地方。
當時有一名身穿整齊西裝的男子出現並向受害人出示所謂保密協議,警方立即表露身份將該男子拘捕,期後在被捕人身上檢獲多份偽造保密協議及一張偽造公安證件。經調查後,被捕人是一名23歲本地大學生。
第三個行動由新界南刑事部於6月27日進行。案件發生在今年4月至6月,警方經過翻查大量閉路電視以及情報分析,鎖定一名22歲本地女子,相信她涉及至少7宗假冒官員案件有關。
騙徒犯法手法是透過電話接觸受害人,並且能夠講出受害人的個人資料,例如:姓名及身份證號碼,訛稱受害人在內地牽涉刑事案件。由於騙徒可以講出受害人的個人資料,令受害人非常擔心,並認為自己確實已經墮入內地法網,於是就根據騙徒指示配合調查,並且將更多的個人資料透露給騙徒。 騙徒捉住受害人的心理,要求他們簽署一份所謂的保密協議,並要求受害人不能夠將涉案事件透露給身邊任何人聽,亦不可以報案,否則會影響調查,甚至會被捕以及充公其財產。

涉假冒官員電話騙案,警方拘3人 。

涉假冒官員電話騙案,警方拘3人 。
在簽署保密協議後騙徒會進一步要求受害人將指定金額轉賬已寫戶口作為保證金,以證明自己清白,騙徒訛稱完成調查後會將保證金歸還給受害人。騙徒更可能用不同藉口不停要求受害人轉帳,而當受害人已經無能力交出要求的金額,騙徒就會失去聯絡。
警方於星期五展開情報主導的行動,改名女子身穿整齊西裝,在香港仔與一名懷疑被騙男子見面,當該名女子從公事包拎出一系列文件的時候,警方隨即將其拘捕。跟據調查,該名懷疑被騙男子當時政事墮入假冒官員騙案,並正準備與被捕人簽署保密協議。
警方成功阻止該宗騙案的發生,並在被捕女子身上搜出偽造保密協議及偽造的警察委任證,案件受害人並無任何損失。
根據警方深入調查,相信該名女子涉及更多騙案,但由於部份受害人可能以為確實簽署了保密協議,不能夠報警,警方呼籲,如果市民認為自己可能已經墮入騙案,請盡快聯絡警方。
警方強調,各種電話騙案,例如假冒公安,假冒客服等等這一類都是舊瓶新酒,而大家切勿覺得自己不會係成為受害人。不論市民什麼背景,什麼學歷,一不小心就會墮入騙徒陷阱。
警方提醒市民,想要防範騙案,要記住防騙三式,不接聽可疑電話;不輕信自稱任何人如客服公司,銀行等來電以及他們的說辭,停一停另行查證;「不過數就穩陣啦!」警方又指,涉及青少年受害人或暫被捕人的電騙案、網上情緣騙案、刷單騙案、裸聊等詐騙案件特別值得社會關注。犯罪集團會利用暑假時間,用金錢利誘青少年幫其從事非法活動,例如上門淋油、收數甚至販運毒品等嚴重罪行。
在此次一系列拘捕行動中,被捕人包括一名就讀法律系的大學生淪為騙徒傀儡,干犯嚴重的詐騙罪,令自己前途盡毁。警方强調,哪怕被捕人有諸多藉口表明自己同樣是騙案受害人,但收取報酬去從事犯法行為,讓其他普通市民受害,就已經是騙徒的幫凶。
警方呼籲各位家長在暑假期間應多留意青少年生活,並向他們傳遞正確價值觀,防止他們因誤交損友或因貪圖揾快錢,甚至被人誤導「未成年犯法不會有後果」這些錯誤的觀念,而行差踏錯,以至犯下刑事罪行,抱憾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