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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在國際海事組織審核中表現卓越 鞏固航運中心地位

政事

香港在國際海事組織審核中表現卓越 鞏固航運中心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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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在國際海事組織審核中表現卓越 鞏固航運中心地位

2025年07月10日 12:02 最後更新:07月11日 16:29

國際海事組織根據其成員國審核機制,審查本港履行國際海事組織強制性文件中相關責任的情況。近日發布的結果顯示本港於多個審核範疇皆取得卓越成績。

香港註冊船舶懸掛的國旗和區旗。運輸及物流局圖片

香港註冊船舶懸掛的國旗和區旗。運輸及物流局圖片

運輸及物流局發言人表示:「國際海事組織成員國審核機制的審核結果證明中國香港致力踐行甚至超越國際義務的要求。作為國際海事組織的聯繫會員,我們將繼續保持卓越表現,鞏固中國香港作為國際領先的航運中心地位。」

「審核結果其中一大亮點,是我們的船舶註冊處獲得了國際海事組織的讚許。香港船舶註冊處按總註冊噸位而言位列全球第四,而香港註冊船隊亦以其優良質素享譽國際。香港註冊船舶在全球港口國監督檢查的滯留率維持在0.69%的低水平,遠低於全球平均比例的3.30%,反映我們一直致力維持並提升香港註冊船隊的安全性、可靠度及公信力。」

香港船舶註冊處按總註冊噸位而言位列全球第四。政府新聞處圖片

香港船舶註冊處按總註冊噸位而言位列全球第四。政府新聞處圖片

是次審核於二○二三年十一月四日至十三日進行,涵蓋中國香港在船旗、沿海和港口責任方面的執行情況。審核組認可中國香港在履行國際海事組織強制性文件的規定方面設有完善的記錄程序,並適時透過本地立法和發布指引落實相關要求。海事處亦會定期進行管理檢討,以及進行內部和外部審核,以有效實施相關文件的規定。

是次審核更展現了中國香港在多個領域的積極發展和良好措施,以致力推動海運業持份者培育安全意識和防污染文化。其中一項良好措施是主動要求懸掛中國香港旗的船舶定期適時完成抵達港口前的檢查清單,以確保這些船舶符合國際海事組織強制性文件的規定。此外,海事處亦透過與持份者舉行定期會議和研討會、發布通函及香港商船資訊等方式,提供實用資訊,以適時通知持份者國際海事組織的最新強制性規定。

中國香港在是次審核中表現卓越,優於國際海事組織審核的其他成員。審核僅發現中國香港在兩項發現項及一項觀察項方面有改進空間,包括需要更全面監察向國際海事組織通報強制性資訊的情况,以及檢視政府驗船師的培訓進度。相比之下,國際海事組織於二○一六年至二○二二年對其他成員共進行82次審核,平均每次審核發現16項發現項及兩項觀察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已於審核後短時間內提出並採取獲國際海事組織接納的行動,跟進有關的發現項及觀察項。

審核報告已上載至國際海事組織及海事處網站(www.mardep.gov.hk/tc/materials-and-publications/publications/reports/reports-of-marine-department/index.html)。

入境處展開反非法勞工行動 逮捕多名非法勞工及僱主

入境事務處(入境處)於十二月二十一日至昨日(十二月二十三日)在全港多區展開反非法勞工行動,包括聯同香港警務處執行的「冠軍行動」。行動中,調查人員搜查了多個目標地點,包括街市、表演及活動場地等,共拘捕六名懷疑非法勞工、一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及兩名逾期逗留人士。被捕的懷疑非法勞工為三男三女,年齡介乎十八至五十八歲。因涉嫌聘用非法勞工被捕的僱主為一名四十三歲女子。

有關涉嫌聘用上述非法勞工的僱主的調查仍然在進行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此外,在執法的同時,入境處亦有派遣人員以及宣傳車到上水一座新落成屋苑,向辦理入伙手續的住戶及物業管理人員派發宣傳單張。除了呼籲住戶切勿聘用非法勞工外,亦提醒住戶作為顧客如明知而透過服務提供者僱用非法勞工,亦有可能要負上刑責。

 入境處發言人說:「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同時,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在港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兩年。協助及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者同罪。」

發言人警告:「根據《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三年。根據《入境條例》第20(1)(a)條規定,如果某入境者在香港被裁定觸犯可以判處不少於兩年監禁刑罰的罪行,則行政長官可以向他發出遞解離境令,禁止該入境者在以後任何時間留在香港。」

​發言人強調,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是嚴重罪行。根據《入境條例》,僱主若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而該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罰由原來的罰款三十五萬元及監禁三年,大幅提高至罰款五十萬元和監禁十年,以反映有關罪行的嚴重性。而有關公司的董事、經理、秘書、合夥人等,亦可能需負上刑事責任。高等法院曾頒布判刑指引,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須被判即時入獄。

根據法院判例,任何人士在決定聘用一名僱員前,必須採取一切切實可行的步驟以確定有關僱員是可合法受僱。除了查閱僱員的身份證外,該人亦負有明確的責任向僱員作出查詢,而僱員提供的任何答案不會令該人對僱用有關僱員的合法性產生合理懷疑,否則法院不會接納以此作為免責辯護。如求職者沒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僱主亦必須查閱求職者的有效旅行證件,違例者經定罪後,最高可被判罰款十五萬元及監禁一年。就此,發言人提醒所有僱主切勿以身試法,僱用非法勞工。入境處會繼續嚴正執法,打擊有關罪行。

入境處會根據現行機制的標準程序以審核及識別販運人口受害人,對所有行動中被捕的容易受剝削人士(包括非法勞工、非法入境者、性工作者及外籍家庭傭工)進行初步審核。如初步審核結果顯示有任何販運人口指標出現,入境處人員會依據一份標準核對清單再作全面調查及識別程序,以確定當中是否有販運人口的元素,例如在招募階段是否涉及威脅及脅迫,以及是否存有剝削性質。被識別的販運人口受害人會獲提供各項支援和協助,包括緊急介入、診症和治療、輔導、收容或臨時住宿及其他支援服務。入境處呼籲販運人口受害人應立即向有關部門舉報有關罪行。

反非法勞工行動拘九人 政府新聞處圖片

反非法勞工行動拘九人 政府新聞處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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