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項交通違例事項定額罰款的擬議決議案,在立法會內務委員會處理將由運輸及物流局局長於7月30日的立法會會議上進行動議。如獲通過,將於26年1月1日起實施。
內務委員會現場,巴士的報記者攝
議案建議調高違例泊車、道路安全和交通擠塞罪行的定額罰款。據法律顧問解釋,根據《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條例》第13條動議的擬議決議案,建議與違例泊車相關的罪行的定額罰款由現時的320元調高至400元;而《定額罰款(刑事訴訟)條例》第12條動議的擬議決議案則建議19項與道路安全和交通擠塞相關的罪行定額罰款,由現時的320至1000元不等,調高至480至1500元不等。
違例泊車定額罰款,政府新聞網資料圖片
大部分定額罰款已超過30年未有調整,當局稱希望調高定額罰款水平,以加強阻嚇作用。在之前的條例草案委員會上,部分議員對泊車位供應不足表示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