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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曾吸「太空油毒品」16歲少年寓所昏迷後不治 警拘疑同吸毒17歲學生

社會事

疑曾吸「太空油毒品」16歲少年寓所昏迷後不治 警拘疑同吸毒17歲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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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曾吸「太空油毒品」16歲少年寓所昏迷後不治 警拘疑同吸毒17歲學生

2025年07月26日 18:07 最後更新:18:15

一名16歲少年24日在杏花邨的家中昏迷送院後死亡,警方調查後相信少年死前是曾和另一名17歲男子一同吸食太空油毒品,毒品亦疑由該人提供,於25日以販運危險藥物罪名將其拘捕。 

東區警區刑事總督察陳志良。

東區警區刑事總督察陳志良。

警方東區警區刑事總督察陳志良表示,警方在7月24日晚上接獲報案,指一名16歲的男子在杏花邨的家中昏迷,送院後證實死亡,警方同時間在死者的家中檢獲一些懷疑的毒品,當中包括伊托米茲、俗稱「太空油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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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區警區刑事總督察陳志良。

東區警區刑事總督察陳志良。

檢獲的證物。

檢獲的證物。

檢獲的證物。

檢獲的證物。

東區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偵緝督察黃焯頎。

東區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偵緝督察黃焯頎。

檢獲的證物。

檢獲的證物。

香港青年協會青年違法防治中心註冊社工文習武。

香港青年協會青年違法防治中心註冊社工文習武。

東區警區總督察(刑事)陳志良(中)、反三合會行動組偵緝督察黃焯頎(右)及香港青年協會青年違法防治中心註冊社工文習武(左)向傳媒簡報案情。

東區警區總督察(刑事)陳志良(中)、反三合會行動組偵緝督察黃焯頎(右)及香港青年協會青年違法防治中心註冊社工文習武(左)向傳媒簡報案情。

陳志良(中)、黃焯頎(右)及文習武(左)與證物合照。

陳志良(中)、黃焯頎(右)及文習武(左)與證物合照。

檢獲的證物。

檢獲的證物。

經東區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的調查後,相信死者在死亡前是曾經和另一名17歲男子一同吸食太空油毒品,警方隨即鎖定其身分,並在25日傍晚將他拘捕。警方懷疑引致這位16歲青年死亡的原因 是和吸食太空油毒品有關,但確實的死因仍有待驗屍確認。

檢獲的證物。

檢獲的證物。

東區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偵緝督察黃焯頎稱,當日警務人員接報到少年寓所後,將這名少年送往東區醫院治理,晚上8時03分不治。人員其後在其的睡房檢獲兩粒懷疑太空油毒品的電子煙煙彈、兩支懷疑藏有太空油毒品的電子煙機、一包重約14克的大麻花和一杯約有5毫升的懷疑液態冰毒、及494包可疑粉末。

東區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偵緝督察黃焯頎。

東區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偵緝督察黃焯頎。

黃續稱,警方發現在案發時死者名朋友曾到訪死者寓所,警方於是在25日下午約6時左右,在秀茂平區一帶以販運危險藥物罪名拘捕該名本地男子,被捕人17歲、持香港身份證,報稱中學生、有黑社會背景。警方相信被捕人在案發前曾經攜帶包括太空油等毒品到死者寓所,並供應給死者吸食。被捕人現正被調查當中,黃稱警方會繼續全力調查這宗案件。

檢獲的證物。

檢獲的證物。

香港青年協會青年違法防治中心註冊社工文習武稱,事件涉及太空油毒品,稱其實社工在很多年青人的群組當中,都見到這個太空油毒品,對於青年人的影響是非常之大,包括無法控制自己的行為、肌肉收縮;在情緒方面可能會有很多情緒的波動、甚至一些焦慮抑鬱的情況 ,或者一些暴力的傾向。

香港青年協會青年違法防治中心註冊社工文習武。

香港青年協會青年違法防治中心註冊社工文習武。

文習武說,長遠來說太空油毒品對腦部有很多損害,賀爾蒙都會有影響,甚至像今次件事件中嚴重到呼吸困難、昏迷、休克甚至死亡。除了身體和精神的影響之外文指吸食了太空油毒品之後都會很容易跌倒甚至有可能墮樓、女孩子有機會被性侵,所以太空油毒品是非常危險的毒品。

文又指事件涉及其他毒品,但覺得太空油混雜其他毒品一起食用危險性可能會更加高。他又指,如果可以及早識別到今次事件,社工可提供服務令到事件可以避免,所以他呼籲家長可以多些留意自己子女的一些情況。

東區警區總督察(刑事)陳志良(中)、反三合會行動組偵緝督察黃焯頎(右)及香港青年協會青年違法防治中心註冊社工文習武(左)向傳媒簡報案情。

東區警區總督察(刑事)陳志良(中)、反三合會行動組偵緝督察黃焯頎(右)及香港青年協會青年違法防治中心註冊社工文習武(左)向傳媒簡報案情。

文說,子女一些行為表徵、譬如是否經常留在房間,然後有些吸煙的聲音、群組中有沒有買賣毒品的資訊、使用一些金錢的情況、又或者子女身上有沒有特別的化學味或者電子煙的香味等,都值得家長留意。

陳志良(中)、黃焯頎(右)及文習武(左)與證物合照。

陳志良(中)、黃焯頎(右)及文習武(左)與證物合照。

港鐵月台10分鐘手提電話連環搶劫案,警方拘捕一名24歲本地男子,現正被扣留調查。

葵青警區刑事情報組督察吳綺淇(左)及葵涌分區特遣隊督察黃浩原(右)向傳媒簡報案情。

葵青警區刑事情報組督察吳綺淇(左)及葵涌分區特遣隊督察黃浩原(右)向傳媒簡報案情。

警方葵青警區刑事情報組督察吳綺淇,和葵涌分區特遣隊督察黃浩原現向傳媒簡報案情。。吳綺淇表示,兩案分別發生在荔景及美孚港鐵站發生。

第一宗案件發生於16日晚上8時15分,一名中國籍男子在荔景港鐵站月台上,趁列車車廂關門前的瞬間,伸手入車廂內搶去一名當時站近車門的女乘客手上的手提電話,然後逃走。約10分鐘後,同一名賊人在美孚港鐵站月台上,以相同手法搶去另一名女乘客手上的手提電話後逃走。

葵涌分區特遣隊督察黃浩原(右)發言。

葵涌分區特遣隊督察黃浩原(右)發言。

黃浩原督察表示,警方接獲案件舉報後,葵涌分區特遣隊及葵青警區刑事情報組人員迅速展開調查。警方人員透過向受害人調查,翻查大量閉路電視片段,包括警隊銳眼計劃下安裝的閉路電視,成功鎖定疑犯身份,並於今日(4月17日)早上,在油塘區拘捕一名24歲姓顏本地男子,罪名為「搶掠」,亦成功尋回案中被賊人搶去的手提電話及犯案時所穿的衣物。該名男子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葵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四隊跟進。

檢獲的證物。

檢獲的證物。

吳綺淇呼籲,指相關罪行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任何人如干犯相關罪行,一經定罪後,可處監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葵青警區刑事情報組督察吳綺淇及葵涌分區特遣隊督察黃浩原展示證物。

葵青警區刑事情報組督察吳綺淇及葵涌分區特遣隊督察黃浩原展示證物。

此外,警方亦呼籲市民應時刻保持警覺,在公共地方,例如港鐵站月台,應留意身邊可能發生的危險,妥善保管自己的財物,避免成為賊人的目標。市民如發現任何可疑人士或情況,應立即通知港鐵職員或報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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