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婦女基督徒協會前主席丘嘉熙,涉嫌使用虛假收據及報價單,申領政府資助活動開支,並在劇團兼職時詐騙3間學校支付活動費用,涉款超過4萬元,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入獄4個月。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36歲被告丘嘉熙,是香港婦女基督徒協會前主席及新域劇團前兼職教育主任,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訴,經審訊後被裁定共6項罪名成立,即2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載有不實內容的文件罪、1項使用虛假文書的副本罪,及3項欺詐罪。
九龍城裁判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裁判官曾慶東判刑時稱,被告違反誠信,經審訊後被定罪,法庭不會考慮非監禁式刑罰,判處被告入獄是無可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