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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隊女足前助教黃子偉涉2項非禮罪不成立 官指事主庭上證供與警誡口供有分歧

法庭事

港隊女足前助教黃子偉涉2項非禮罪不成立 官指事主庭上證供與警誡口供有分歧
法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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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隊女足前助教黃子偉涉2項非禮罪不成立 官指事主庭上證供與警誡口供有分歧

2025年08月07日 18:23 最後更新:18:23

香港女子足球代表隊前助教黃子偉2021年被控性侵,獲判無罪後再被指控非禮另一名女下屬,他否認控罪,經審訊後案件星期四(8月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余俊翔指,女事主庭上證供及2022年在警署錄取的口供有分歧,法庭未能穩妥接納其證供,裁定被告2項非禮罪名不成立。

被告黃子偉(42歲,報稱足球教練),他被控於2021年1月7日,在香港某車內非禮女子Y;另被控於2021年5月15日至2021年6月18日期間,在九龍長沙灣道香港紗廠工業大廈5期某室非禮一名女子Y。

裁判官指,Y的警署口供稱,她的胸部遭被告手掌觸碰,與其在庭上的供詞不同,是被告的手掌還是指尖觸碰、碰到事主哪個部位、歷時多長,這些分歧是關鍵的,法庭不能穩妥接納Y的口供。

另被告在座駕內觸碰Y的大腿,裁判官認為被告可能沒有非禮意圖,不必然屬猥褻。被告跟Y並非不相識,正常的身體接觸是可以預期的。

裁判官考慮所有情況,包括Y證供的可信性後,認為未能肯定當時的實際情況,以及確定被告存有非禮意圖,裁定被告兩項非禮罪名不成立。

案情指,被告是女子足球隊助教,Y是隊員,亦在被告經營的公司工作。2021年1月7日,被告在他的私家車內,拍Y的大腿及小幅度掃她的大腿兩下;同年5月,被告在辦公室內,從後把雙手放在Y的肩膊,之後右手向前伸及垂下,指尖碰到她的上胸。其後Y將事件告知一名男同事,同事建議她告知被告,指此事令她感不適。Y接納其建議並致電被告,被告回覆稱因視她是「兄弟」,才會做出該些行為,答應不會再這樣做。

案件編號:WKCC 2388/2024

西九龍裁判法院。

西九龍裁判法院。

瑪嘉烈醫院一名抽血員今日(1月17日)上午在內科及老人科病房工作期間,懷疑被非禮,警方拘捕一名61歲男病人。

瑪嘉烈醫院發生抽血員被非禮事件,警方拘捕一名61歲男病人。資料圖片

瑪嘉烈醫院發生抽血員被非禮事件,警方拘捕一名61歲男病人。資料圖片

醫院發言人表示,院方高度關注事件,強烈譴責涉嫌非禮員工的行為,並採取「零容忍」態度,嚴肅跟進事件及全力配合警方調查。院方已向該名抽血員致以慰問及提供支援。

瑪嘉烈醫院發生抽血員被非禮事件。資料圖片

瑪嘉烈醫院發生抽血員被非禮事件。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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