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憲報刊登命令公告,通知市民須移走及處置2018年內安葬於6個公眾墳場的先人遺骸。
和合石火葬場。食環署圖片
涉及的墳場包括粉嶺和合石墳場、長洲墳場、大嶼山大澳墳場和禮智園墳場的棺葬墓段,以及羅湖沙嶺墳場T段及沙嶺金塔墳場的政府金塔墓段。
和合石墳場。政府圖片
市民如欲自行安排撿掘及處置其先人遺骸,須於8月29日或之前,前往食環署墳場及火葬場辦事處提出申請。如未按以上方法處理,2018年下葬於該6個墳場的遺骸會先在政府火葬場火化,而骨灰將安葬於羅湖沙嶺金塔墳場或食環署署長指定的其他墳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