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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隱公署發表兩宗零售商資料外洩事故報告 有受影響資料被販賣圖利

社會事

私隱公署發表兩宗零售商資料外洩事故報告 有受影響資料被販賣圖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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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隱公署發表兩宗零售商資料外洩事故報告 有受影響資料被販賣圖利

2025年08月21日 12:25 最後更新:13:00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發表兩份個人資料外洩事故調查報告,分別涉及珠寶公司和服裝公司,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相關規定。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發表兩份個人資料外洩事故調查報告。FB圖片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發表兩份個人資料外洩事故調查報告。FB圖片

其中一宗個案,涉及一家珠寶公司及其母公司共用的資訊系統資料在去年11月遭受黑客盜取及刪除,受影響資料包括兩家公司的客戶、現職及離職員工的個人資料,受影響的資料當事人約79400名,其中超過75000名屬公司客戶。事故中,黑客透過暴力攻擊,取得一個靜止超過13年、具系統管理員權限的帳戶,並於一台用於內部開發及編程的桌上電腦注入木馬程式。

另外一宗個案涉及一家總公司是日本跨國企業的服裝公司,其客戶關係管理平台及電子商務平台於去年11月遭受未獲授權的第三方入侵。事故中,黑客利用一名現職員工的管理帳戶的憑證,從一個不明的海外IP位址連接並下載當中的訂單資料,外洩的個人資料牽涉59205名客戶。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表示,在外洩事故發生約兩個月後,受影響的個人資料被不法之徒在「暗網」公開並可下載,亦有證據顯示資料被用作詐騙用途。

設計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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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麗玲表示,兩宗個案均涉及持有大量客戶個人資料的零售公司,其中一宗個案的受影響資料更被販賣圖利。她提醒機構應該投放足夠的資源保障所持有的個人資料,採取合適的措施保障載有個人資料的系統,包括停用已被終止支援的軟件、加強資訊系統的密碼管理,以及定期為資訊系統進行全面保安風險評估及審計等。

兩名男子分別涉嫌在未經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被捕。他們獲准保釋,私隱專員公署會繼續調查案件。

私隱專員公署

私隱專員公署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表示,兩名被捕人士分別48及20歲,其中48歲被捕男子與經營地產代理業務的事主,去年合資購入一個村屋單位作投資用途。其後被捕男子決定退出,並要求事主退還投資金額及繳付利息,雙方未能達成協議。到今年1月,有人在事主的公司門外張貼兩張單張,指事主欠款未還,對事主作出負面評論,並披露事主個人資料,包括中文姓名及照片,同時披露事主家人的照片。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市民,不要因為金錢糾紛而將他人「起底」。「起底」屬嚴重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公署短片截圖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市民,不要因為金錢糾紛而將他人「起底」。「起底」屬嚴重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公署短片截圖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市民,不要因為金錢糾紛而將他人「起底」,強調「起底」屬嚴重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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