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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隱公署拘46歲漢 涉「起底」從事跨境車業務同行

社會事

私隱公署拘46歲漢  涉「起底」從事跨境車業務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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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隱公署拘46歲漢 涉「起底」從事跨境車業務同行

2026年01月08日 13:47 最後更新:15:38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在新界區拘捕一名46歲男子,涉嫌在未經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他的個人資料,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規定。男子已獲准保釋,公署會繼續調查案件。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公署調查顯示,事主從事跨境車業務,包括出租跨境車及代辦跨境駕駛手續。去年11月下旬,有人在即時通訊軟件中,兩個由同行人士組成的群組內發布及轉載合共4則包含事主個人資料的訊息及影片,對事主作出負面評論。

私隱專員公署

私隱專員公署

被披露的個人資料包括事主的中英文姓氏、英文別名、即時通訊軟件帳號名稱及頭像、其駕駛車輛於粵港兩地的登記號碼,以及香港身份證、澳門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香港駕駛執照及中國內地機動車駕駛證的照片,從中可以看到事主的中英文姓名、相關證件號碼、出生日期、性別、身高、住址、國籍、簽名樣式及照片。

公署提醒市民,不要因為私人或業務糾紛而將他人「起底」,在未經當事人的同意下隨意或故意披露其證件副本,可以構成「起底」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港幣100萬元及監禁5年。

私隱專員公署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早前接獲一間傳媒就滙豐銀行旗下PayMe應用程式的查詢,公署已根據既定程序就事件主動展開循規審查,初步資料顯示,2019年之前註冊的用戶,如果沒有把誰能看到付款及別人付款交易的私隱設定,由「所有朋友」更改為「不公開」,交易紀錄可能被其他用戶看見。

Payme

Payme

私隱專員公署建議如舊有用戶不希望,自己的交易紀錄被其他用戶看見,可於流動應用程式更改有關設定,預設私隱設定,改為不公開付款交易及別人付款交易。

私隱專員公署

私隱專員公署

公署表示,流動應用程式的服務提供者應根據「預設私隱模式」原則,在預設設定中啟用最高級別的私隱保護,並要求用戶在降低私隱程度的設定時,例如允許其他用戶閱覽其個人資料時,作出刻意且知情的選擇。流動應用程式的服務提供者應採取適當措施,確保所有用戶知悉其權利及可更改私隱設定的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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