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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專員公署指物監局回覆申訴人情況有欠理想

社會事

申訴專員公署指物監局回覆申訴人情況有欠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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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專員公署指物監局回覆申訴人情況有欠理想

2025年09月05日 12:59 最後更新:15:07

申訴專員公署完成有關物業管理業監管局處理及回覆投訴的全面調查,並提出14項建議。

政府新聞處圖片

政府新聞處圖片

公署調查發現,物監局在收到投訴後,已持續聯絡被投訴的物管公司跟進。但由於有關投訴涉及多個範疇,案情複雜,需時索取資料及調查,公署認為可以理解。但物監局向申訴人的簡覆中,只重複告知正按程序跟進,並無實質交代進展。另外,在接近一年調查期間,申訴人只收到內容重複的簡單信息,難以得知調查進展,甚至可能認為物監局並無採取實質跟進行動,情況有欠理想。

公署提出14項改善建議,包括在簡覆內需適當通知投訴人,如投訴複雜物監局可能需較長時間處理。另外,物監局可考慮在網頁或年報等,公布投訴個案或摘錄,供公眾和業界參考等。

申訴專員公署發表有關政府防治山泥傾瀉及斜坡管理的主動調查報告,指有山泥傾瀉事故重覆發生,提出公署因而提出32項建議,土木工程拓展署表示接納。

有關報告指,自2014年起部分較嚴重山泥傾瀉事故,在首次發生起計3年內重複發生,個別斜坡更在5年內發生4次事故,而在2015年至2024年,政府人造斜坡發生事故的比率高於私人人造斜坡等,公署因而提出32項建議。

申訴專員公署。政府新聞處圖片

申訴專員公署。政府新聞處圖片

土木工程拓展署回應表示,政府負責的人造斜坡範圍很廣、性質多元、風險程度不一,當局會優先對構成較高潛在影響的斜坡進行防治工程,以保障公眾安全。部分政府斜坡屬於構成中度或較低潛在影響的類別,因位置較偏遠或人命傷亡風險較低,以至可能在風險可控的情況下發生山泥傾瀉。

土拓署指出,私人負責的人造斜坡性質較為單一,多位於私人民居附近,一旦發生山泥傾瀉,對居民影響較大,所以一般屬於構成較高潛在影響的斜坡,注視程度亦較大。因此整體上政府斜坡的山泥傾瀉比率看似較高,或有個別屬中度及較低潛在影響的斜坡重複出現山泥傾瀉的情況。

土木工程拓展署。 網上圖片

土木工程拓展署。 網上圖片

土拓署稱,在2020至2024年,無論是政府或私人人造斜坡,年度山泥傾瀉事故比率均低於1%,其中政府斜坡介乎0.1%至0.6%,私人斜坡介乎0.03%至0.3%,屬於相當低的水平。整體而言,由2015至2024年每年平均約錄得214宗事故,較對上10年平均約300宗的水平下降近三分之一,反映持續防治工作取得顯著成效。
  
土拓署亦表示,欣悉公署肯定和高度嘉許「長遠防治山泥傾瀉計劃」及規管斜坡安全的工作,並表示接納公署的建議,繼續全力推行各項政策措施,透露計劃今年內全面推展「智慧斜坡記錄冊」,26年雨季亦將啓用「人工智能山泥傾瀉警告系統」,以及持續研發及引入各類創新科技等。

申訴專員公署公布就政府防治山泥傾瀉工作及對政府斜坡管理的主動調查行動報告。 政府新聞處圖片

申訴專員公署公布就政府防治山泥傾瀉工作及對政府斜坡管理的主動調查行動報告。 政府新聞處圖片

針對2023年9月極端暴雨引發的山泥傾瀉事故,土拓署表示,已完成有系統的事故調查與研究,並就「長遠防治山泥傾瀉計劃」提出多項優化建議。新措施包括加快計劃進度,並在風險為本的原則下,優先關注位於唯一行車通道旁、對市民日常生活可能構成較大潛在影響的人造斜坡的風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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