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準備出境香港時,被海關檢獲懷疑依托咪酯煙彈,涉嫌販運懷疑毒品被捕。
案中檢獲的依托咪酯煙彈。政府新聞處圖片
一名52歲本地女子4日晚經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出境香港。海關人員替該名女子進行清關時,在背囊內發現一粒懷疑依托咪酯煙彈及一支電子煙裝置,因此將她拘捕。該名被捕人士暫獲保釋候查。
案中檢獲的和電子煙裝置。政府新聞處圖片
社會事
一名女子準備出境香港時,被海關檢獲懷疑依托咪酯煙彈,涉嫌販運懷疑毒品被捕。
案中檢獲的依托咪酯煙彈。政府新聞處圖片
一名52歲本地女子4日晚經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出境香港。海關人員替該名女子進行清關時,在背囊內發現一粒懷疑依托咪酯煙彈及一支電子煙裝置,因此將她拘捕。該名被捕人士暫獲保釋候查。
案中檢獲的和電子煙裝置。政府新聞處圖片
海關24日偵破一宗案件,涉及一間本地公司在沒有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度所需的註冊情況下,進行12萬以上港元的金、銀及珠寶交易。案件仍在調查中。
「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註冊系統」網站。
海關說,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除獲豁免人士外,任何人如有意在香港從事貴金屬及寶石業務並進行12萬或以上港元的交易,均須向海關註冊。除註冊人外,任何交易商若聲稱為註冊人、聲稱獲授權進行;或進行任何總額為12萬或以上港元的現金交易或非現金交易,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港幣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香港海關。資料圖片
海關提醒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必須在成功獲得相關註冊後,才可進行總額為12萬或以上港元的現金或非現金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