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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立法各司其職  解決問題還有出路

博客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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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立法各司其職  解決問題還有出路

2025年09月10日 18:37 最後更新:09月11日 17:34

當一個公共政策出現比較嚴重的對立意見時,行政機關的確不容易找到大家都接受的方案。

終審法院2023年在岑子杰案中,提議政府訂立「同性伴侶的法律認可替代框架」,並有兩年的暫緩期。政制及內地事務局今年7月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提出替代框架,建議立法增設「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機制」,讓符合條件的同性伴侶在港登記,使其伴侶關係在法律上獲得承認,主要是解決同性伴侶可以享有處理其伴侶醫療事宜的相關權利,以及可以處理同性伴侶的身後事。

承認同性伴侶關係,在社會上有很大爭議,對立意見明顯。政府提出替代框架後,支持同性婚姻關係的岑子傑炮轟政府,認為政府的框架對同性伴侶保障仍不足夠。但反對設立替代框架的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就大力抨擊,認為雖然框架有限度承認同性伴侶關係,但開了先例後,相關要求將會無日無之,最後政府被逼要承認同性婚姻,完全破壞了香港這個華人社會對婚姻的看法。政府嘗試提出中間落墨方案,但挾在中間,兩面受敵。

與此同時,海外也發生了顛天覆地的變化。西方世界過去的白左政權,全面認同同性婚姻,支持所謂「覺醒運動」,要全面確立性小眾各方面的權利,在美國有過百種性別。不過,特朗普上台之後,採取鐵腕政策,大力抨擊覺醒運動,完全反轉相關議題,只承認男及女兩種性別,否則視為違法。以美國為首的西方世界,由大力支持性小眾的訴求,變成完全否定他們的訴求。

至於特區政府提出設立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機制的法律草案,今天(9月10日)在立法會審議時被否決,可從不同角度檢視事件:

1.政府已盡義務

從特區政府的角度,政府是尊重法治、尊重法庭的建議,履行的積極義務,嘗試融合兩種意見,建議設立同性伴侶的登記機制。政府的立法建議是充分考慮了法院的裁決要求、香港的實際情況、傳統價值觀、社會和諧穩定,以及整體利益,以形成社會上的「最大公約數」。政府已經盡了義務,可惜法案未能通過。

2.立會反映民意

從立法會的角度,它是香港的立法機構,議員有義務反映其代表的民意,而社會確有很大的傳統聲音,要求否決框架。2021年香港完善政制之後,有人說立法會變成橡皮圖章,再無反對聲音。從今次立法會否決「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機制」法案,可說是摑了「橡皮圖章論者」一巴掌。立法會並不是對所有政府提出的法案都照樣通過,在現行制度之下,行政機關盡量揉合不同意見,提出妥協性的立法草案,以盡其責。而立法會議員也按自己代表的民意,決定如何投票,最後否決法案,也同盡了職責。

另外,在香港的憲制下,也並不是法庭說了算。按普通法的傳統,如果成文法有不清晰的地方,法庭可以透過判例補足; 如有法律空白的地方,法庭可以訂立「案例法」,也可以建議政府立法。但換一個角度,如議會對法庭的判決有不同意見,由於它是代表民意的機構,可以訂出全新的成文法律作出規管,法庭就要跟從議會的新立法。按普通法的憲法學原則,相對於法院,議會的權力至上(Parliamentary Supremacy),不受法院約束。當議會認定某些法院決定並不符合它代表的民意,就會將之否決,「議會至上」原則是防止議會和法院會出權力對立的僵局,最後由議會說了算。

3.未來出路

在議案否決後,政府亦表示,明白關注同性伴侶權益的人士和團體或會對今次立法會的表決結果感到失望。然而,香港是一個多元包容的社會,社會存在不同的聲音和意見是十分正常的事情,希望大家能以理性的態度對待今次的結果。

在兩種意見如此對立的情況下,政府可以尋求其他管道,例如不再追求建立全面的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機制,而是針對同性伴侶的醫療決定和處理身後事等問題,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協助解決。其實社會上早已有議論,同性伴侶如果透過自己預訂遺囑或預設醫療指示,可以授權同性伴侶處理自己的醫療決定和身後事,政府都可以透過行政措施加以配合。

如果從解決問題的角度,的確是條條大路,可通羅馬。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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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度高的就是好政客?

 

很多網上流行的政治質疑,乍聽好像有道理,如果用心一推敲,就發覺根本站不住腳。

政府最近舉辦選舉論壇,有傳媒就去訪問參加論壇的一位女長者,問她知不知道候選人的姓名,最後就展示長者答不上來的畫面。或許做這些行為的媒體會洋洋得意,自以為找到選舉的痛腳,暴露了一些漏洞,其實這種採訪的背後,潛藏著很多錯誤的負面假設。

第一、假定長者無知

這個場景讓我想起早前另一個訪問,有大學傳播學院學生去採訪參加國安教育論壇的女長者,問他記不記得講座的內容,女長者看來盡力想回憶,但是記不上來,露出尷尬的神情。我看後覺得很氣憤,認為這是記者欺負長者的行為,那位長者看起來已經用心聽講座的內容,但由於記性不好,回憶不起來。一個年青而又記性好的記者,完全沒有同理心,不知道長者記憶力衰退的痛苦,這其實是一種欺凌。記性差不是罪,只是人老了的自然現象。

第二、假定長者是被動員起來

問長者參選人的姓名,其實想暴露長者根本對參選人毫無了解,只不過是十分無知地被動員出來參加論壇。也許其實可以問問這些高水平的記者,他們記性這樣好,就請先講講《基本法》第68條的內容。如果我做這樣一個採訪,訪問論壇現場的記者,發覺沒有一個記者講得出《基本法》第68條的內容,然後暗示記者只是被動員起來攻擊選舉論壇而已,連《基本法》第68條都講不到,不知道第68條是講立法會的產生方式,這樣無知還談何民主呢?不知道記者本身有什麼感想,會不會覺得我這樣做很偏頗呢。

再者,說到長者被動員起來參與選舉論壇,其實被動員出來並沒有問題。長者參與選舉論壇,盡公民責任,了解候選人後才去投票,其實是一個負責任的行為。這種行為比認定一個候選人是反對派,不理他提出什麼政綱政見,都一定要選他,可能還更加理性。

另外講到動員,反對派過去經常在網上出帖動員人參加這樣那樣的政治活動,難道網上動員就不是問題,實體動員長者就有問題嗎?

第三、假設知名度高才是好政客

記者問這些智力題,背後亦都隱含批評候選人知名度不高,甚至候選人中沒有他們喜歡的民粹政客。那麼知名度高的政客,就一定是好政客嗎?如果你去年去美國採訪特朗普的選舉論壇,相信每一個參加者都會說得出,他們支持的候選人叫特朗普,另一個參選者叫「渴睡喬」(後來改為賀錦麗)。如果以選民記得候選人的名字就作為一個高質選舉的代表,相信記者都應該認定美國選舉十分高質,所以能選出特朗普這樣「高質」的總統。

不過,結果這個「高質」總統,發動了一場針對全世界的貿易戰,聲稱要將加拿大變成美國第51個州,還和民主黨激鬥搞到美國至少停擺了44天。在停擺期間發不了薪,不止政府律師、就連軍人也要去輪候救濟食品。駐紮在北卡羅來納州勒瓊營(Camp Lejeune)的一名美國海軍陸戰隊下士南森尼爾(Nathaniel),每月收入3200美元。這家人支付完汽車供款,信用卡、電話費、汽油、保險和其他帳單後,通常只剩下大約350美元,家無餘糧。聯邦政府停止發薪,南森尼爾一家轉眼就連食物也買不起,他和太太布萊文斯(Alicia Blevins)唯有去軍事基地附近的食品銀行排隊幾小時,領取一些意大利粉和罐裝醬料充飢。太太布萊文斯說;「每次去食品銀行,我都能從丈夫臉上看到那種表情,我為不得不去領取免費食物而感到羞愧。」

高知名度政客當選,搞到軍人都斷糧,我們應該知道政客的知名度和他的治國能力,並不是正相關係的。比特朗普更高知名度的是烏克蘭總統澤連斯基,本來是一個喜劇演員,他參選自然人人都講得出他的名字,但這個知名演員卻將烏克蘭的故事演成一齣悲劇。他上任後硬要加入北約,激發俄羅斯出兵,如今烏克蘭喪失20%國土,流失33%人口,還要堅持繼續打一場不會贏的仗,到處強逼徵兵上戰場,繼續斷送國民的性命。

其實政客高知名度和民粹政治及政治熱度高漲,直接相關。美國著名基金大佬、貝寶(PayPal)和柏蘭蒂爾(Palantir)的共同創始人彼得蒂爾(Peter Andreas Thiel)分析去年美國總統選舉和近日的紐約市長選舉,說美國正經歷一個跨越數十年時間的「政治牛市期」,政治變得越來越激烈,人民寄望於政治解決一切問題,政治激烈程度也無情地高漲。但他寧願這種情況從未發生過,一個健康的社會,選舉應該沒有那麼重要,沒有什麼人投票。近日紐約的投票率很高,如果人民不關心誰當市長,或者誰當市長也不重要,人民本來就不用去投票。

彼得蒂爾當然是反對選出來的社會主義市長馬姆達尼,認為無論選出特朗普還是選出馬姆達尼,都是政治狂熱的結果。

當美國人期望美國社會不要那麼撕裂,政治不要那麼狂熱時,我們還應該期望有那些反對派激進候選人,站在選舉論壇上面,用那種黃毓民的腔調,搶咪疊聲去謾罵對手嗎?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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