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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投票 不是強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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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投票 不是強逼

2025年11月26日 20:47 最後更新:21:05

政府宣布一系列鼓勵市民留港投票的優惠措施,包括12月6日或7日免費開放體育設施及展覽場館,讓市民留港享用。而各大商會及商業機構也都推出各種給投票市民的優惠,實行齊齊留港、投入選舉。

香港是自由社會,做什麼事情都有人彈。政府推出優惠措施鼓勵市民留港投票,網上也有批評說「逼人投票」。特區政府並沒有逼人投票,推出的優惠甚至不限投票的市民享用,全香港的市民都可以享受得到,唯一的作用就是鼓勵市民在12月7日投票日前後留在香港,有間接鼓勵投票的作用,但是一點也沒有強逼。至於商業機構提供的投票優惠,更加是自由選擇,就如買東西一樣,不能說人家減價就是逼你去買,你不喜歡買還是可以不買。

其實在民主社會都有各種不同的投票安排,巴西、新加坡、澳洲甚至有強制投票制度,公民一定要去投票,的確是強逼的。

一、巴西

巴西法律將投票視為義務,規定18歲至70歲以下的識字公民,一定要在投票日參與投票,而16歲至17歲公民以及文盲,就可以自行決定是否投票。巴西公民若屬需要投票類別而未有投票的話,就要在選舉日起60日內自行申報並繳交罰款,累計3次選舉未有投票亦未有申報者,就可能被取消護照及身份證、不得參加政府工程投標、終身不得投票及參與公職,罰則相當嚴苛。

另外,由於很多巴西公民移民海外或出外就業,巴西在全球5大洲設置投票所,以方便20餘萬巴西海外公民同步進行電子投票。

二、新加坡

早在1955年,新加坡已採取自動選民登記制度,只要有個人資料出現在政府資料庫,就自動登記為選民,到1959年就實行強制投票,年滿21歲的新加坡公民必須投票,如果這次沒有投票,下次大選將不具備選民及候選人資格,如欲申請恢復選民資格,就要出示上次選舉沒有投票的合理理由,例如身在國外、生病或生產等,若理由不當,就要繳交罰款新加坡幣50元。

新加坡亦設有海外投票站,主要在海外大城市的新加坡大使館內進行海外投票。

三、澳洲

澳洲選民有投票義務,屬強制性,若無合理理由不投票,就要付20澳元罰款。澳洲的投票制度亦有很多特色,例如「民主香腸」等。所謂「民主香腸」,就是形容澳洲選舉的時候會搞出歡樂氛圍,全國各個投票所就好像開大型的燒烤會一樣,義工會在投票所現場燒香腸,夾上白麵包,加上洋蔥及茄汁,弄出香腸包賣給選民,所以很多時候投票宣傳標誌都有一個麵包夾香腸的圖案。

不少民主國家都有強制投票,將投票由權利變成必須履行的義務,這的確是強逼,亦不見得違反民主原則。香港並無強制投票,但香港的法例容許以各種形式鼓勵他人投票。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如果提供利益叫他人投票給個別候選人,或者提供利益叫人不投票,皆屬犯法;但提供利益叫人參與投票就是合法行為,政府亦都鼓勵,因為這樣做是鼓動市民參與選舉,盡公民的責任。

特區政府今次身先士卒,在選舉日提供各種優惠鼓勵市民留港,起到帶頭作用,未來商業機構會推出各種類型直接和投票有關的優惠,市民投票後出示投票心意卡,就可以享受各種優惠。總之搞出熱鬧選舉氣氛,鼓勵參與,要更加多人投票,選出更好的民意代表,為香港服務。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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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公署劍指境外勢力

 

駐港國安公署連續針對以災亂港者發聲,主題是「以災亂港者,雖遠必誅」,值得關注。

國安公署發言人12月3日再次發表談話,指大埔宏福苑災難發生後,在中央有關部門和地方全力支持下,香港特區政府快速反應、專業處置、全力救災,社會各界積極響應、廣泛動員、眾志成城,國際社會紛紛表示慰問和關心。然而,「一小撮外部敵對勢力卻藉災生事、趁火作亂,打著所謂『為民請願』旗號,複製『修例風波』手法,透過扶植、操縱其香港『代理人』,擾亂破壞救災善後大局,妄圖重現『黑暴』亂象,用心險惡、行為卑劣、人神共憤。」

國安公署接著連發三個正告:

第一、正告境外敵對勢力和反中亂港分子,以災生亂,天理難容;

第二、正告境外敵對勢力和反中亂港分子,火上澆油,必食惡果;

第三、正告境外敵對勢力和反中亂港分子,法網灰灰,疏而不漏。

國安公署說,一切亂港言行都將紀錄在案,終身追究,「只要觸碰法網,不論躲在國外還是藏身台灣,都必定會受到法律嚴懲。」

國安公署再次針對以災亂港發表講話,有3個含意:第一、顯示公署認為境外敵對勢力的干預已經出現,不只是一種擔憂;第二、焦點是境外敵對勢力,更加特別點出無論是躲在國外還是藏身台灣,顯示台灣也是一個針對焦點;第三、警告這些藏身外地、意圖在香港再掀顏色革命者,雖遠必誅。

其實觀察網絡上的反對聲音,主要有幾個種類:

第一、以事論事。有相當多的網上評論,即使批評特區政府,也只是客觀評論,這些批評會順著政府調查披露出來的訊息去評論事件,而不是完全抽離事實去作惡意中傷,應該只是針對這場世紀災難的自然反應。相信特區政府也會善納諫言,檢討改善。

第二、就是借災出位。在災難發生的時候,有不少人借災情出位,例如警方在12月3日拘捕的「網紅」Kenny,他在網上咒詛大埔火災死者「罪孽深重」,很明顯是抽水博流量,結果因為發表煽動言論被警方拘捕。還有很多海外的流亡網紅,也出來肆意批評特區政府,順便叫人訂他們的Patreon,這些人的搵食態度,相當明顯。也有人是借機招徠,吸引金主支持。

第三、有組織煽動。除了正常評論和借機出位之外,網上也出現一波又一波煽動性的宣傳,有些是造假污衊特區政府,不止將之歸究為香港的政制所致,甚至上綱上線到針對中央體制,創作很多故事,造謠講到物料供應商和中央領導人的家人有關,其實是完全虛構的情節,好像推翻中央就不會發生大火那樣。難道在西方的體制下,就真的不會發生嚴重火災嗎? 這些理論邏輯上講不通,但在災難發生時,又很容易煽動起民眾的情緒。

這些一波又一波的煽動性言行,在警務處國安處出手前不斷升溫,在他們出手後,本地的煽動有所收歛,但海外就變本加厲,令人懷疑幕後是不是有人在發動組織,要持續狙擊特區政府。總之特區政府做什麼事情都不對,政府還未開始調查,煽動者每一句都針對要官員問責下台。

總括而言,國安公署直指境外勢力在香港以災亂港,相信並不是無的放矢,而是看到有這樣的苗頭,才發炮制止。我們都要格外小心,不要被境外反對勢力利用,將一場火災提升到要顛覆本地政府、甚至中央政府的層次。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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