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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緊法網大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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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緊法網大有必要  

2025年11月25日 19:44 最後更新:22:34

對法律的無知,並不是犯法後申辯的借口。

保安局局長周一(11月24日)採取行動,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國安條例》) 第60(1)條作出命令,擬禁止「香港議會」及「香港民主建國聯盟」在港運作,並分別向兩個組織發出書面通知。

保安局指,那兩個組織旨在顛覆國家政權,其中目標包括推動「自決」,制定香港「憲法」,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央政權機關或特區政權機關等。該兩個組織在保安局作出最終決定前,可以提出申述,然後保安局會作出最終裁決。

被香港警方通緝的流亡港人袁弓夷和何良懋,在2022年7月27日在加拿大創立所謂「香港議會」籌備委員會,要創立一個所謂「香港人的議會」,實現香港「獨立」。在今年2月至5月期間,籌委會舉行所謂「議會選舉」,選出15名「議會成員」。

另一個被警方通緝的流亡港人姜嘉偉,就創立了一個名為「香港民主建國聯盟」的組織,同樣支持香港「獨立」,該組織的7名成員於今年年初宣布參與「香港議會」籌委會選舉,並呼籲市民投票。

保安局採取行動擬禁止這兩個組織在港運作後,網上即時出現批評保安局的言論,指兩個組織根本不在香港運作,保安局局長的行動完全沒用。這些批評完全是「法盲式」的批評。

保安局根據《國安條例》禁止這兩個組織的運作,第一個作用是令這兩個組織在港的所有運作都變成非法。在發出禁令之前,這些組織在港活動,政府要按《香港國安法》和《國安條例》審視他們的行為有沒有觸犯條例禁止的罪名,要觸犯具體罪名才可以採取行動。

舉一個例,該組織的成員如非被通緝人士,他們在香港搞一個教人投資虛擬貨幣的活動,藉此吸納會員,然後將他們轉化成為反政府份子,這種虛擬貨幣宣傳活動本身並不違法。但當兩個組織被指名為禁止運作的組織之後,其所有在港活動都是非法的。

第二是禁止參與受禁組織的活動。根據《國安條例》第62條,A.當一個組織被指名為受禁組織之後,身為該組織的幹事或自稱為幹事或管理該組織,即屬犯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14年;B.即使只是成為組織的普通成員,參與該組織的活動或集會,或向該組織付款及提供其他形式的援助,皆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5萬元及監禁10年。

試想一下,過去這兩個組織如在港吸收會員,普通參與者是否犯法就存在灰色地帶,要證明參與者明知組織是進行顛覆政府或分裂國家的活動,才可以告他相關的罪名,或告較輕的「協助及教唆」罪名。但如今這兩個組織被指名為非法組織後,政府要起訴就簡單得多了,只要一成為他們的成員,已經犯法,若聲稱是他們的幹事,更可能會重判監禁14年。由於這兩個組織已經被保安局局長公開點名擬禁在香港運作,被告更加不能用對組織不了解作為辯解。

之前有一個具體個案,就是和上述非法組織相關。案情指其中一個被通緝者林千淦指示他一個前女友藍菲,今年3月至5月在加拿大為「香港議會」拍宣傳短片,並且透過社交媒體鼓勵市民參與所謂「香港議會」的投票。後來藍菲回港的時候被捕,她被控一項「煽動意圖」的罪名。

藍菲後來認罪,形容自己是一個天真的人,只是受前男友唆擺犯案。但總裁判官蘇惠德本月13日判案時表示,被告明確支持香港議會作為所謂「海外政權」,在國際上散播抵毀中國的言論,影響惡劣,誤導海外人民接受極端主義的理念,有加刑因素,決定加刑兩個月,判監一年。

從藍菲的個案可見,她為無知付出重大代價。藍菲收取拍每條宣傳片100加元的報酬,結果就要換來一年的牢獄生涯。但從這個個案亦可見,藍菲這樣公然拍片煽動,明顯觸犯煽動意圖罪,但除藍菲之外,可能還有很多這兩個非法組織的其他參與者,在現行法律框架下未被起訴。但當保安局局長宣布兩個組織為非法組織之後,參與他們的任何活動,甚至在網上like他們,轉發他們的訊息,甚至捐錢給他們,皆屬《國安條例》第62.2.d條禁止的「向該組織付款或給予其他形式的援助」,都有可能被控。

無知不是辯解,不要聽信那些「法盲」的評論,以為保安局局長宣布擬止這兩個組織在香港運作沒有用。實際上是有很大作用,亦很有需要。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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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抵制 我就要去投一票

 

近期反政府聲音湧現,指向周日(12月7日)的選舉投票。

昨日(12月4日)一名男高級督察在南丫島海面接受飛虎隊遴選時,跳水後重傷昏迷,失去知覺,送院後情況危殆。這本來是一宗意外新聞,但更意外的是相關新聞的社交媒體帖子下的留言,湧現了一大批諷刺回應,在其中一個相關新聞的帖子最高有近800個點讚的留言是叫那個督察「記得7號投票」,而佔據高位的留言,差不多大部分都是諷刺選舉投票的回應,仇警味道很濃,而且大多數都是自動聯繫到12月7日的選舉,出現一個「恨港黨」對號入座的現象,將對特區政府及中央的仇視,完全投射到12月7日的選舉上。

第一、沒有理性 只有仇恨

政治是眾人之事,本來有正反意見,正常不過,大家理性討論,真理會越辯越明。我自己對不同政見的人,只會思考其論點的對錯,完全不會想去消滅對手,但這些充滿仇恨式的留言,就以消滅對手為出發點。

上述高級督察意外的新聞帖子相關留言,就有「唔知點解會笑咗」、「危殆都要投票㗎」這些想警察死的留言。正如我早前說過,2014年前有一則關於中國女排搭飛機的報道,最高點讚的留言竟然是「希望裝著中國女排的飛機跌落來」,恨國仇港的味道很濃。這些評論沒有理性,只有仇恨,不知何故有滔天之恨。當仇恨情緒不斷發酵時,不但在街頭扔汽油彈變得合理,用𠝹刀鋸警察頸,或者用天拿水放火燒人,都會惹來大量掌聲。

第二、政府所做 全部皆錯

就以其中一個媒體報道高級督察危殆的新聞留言為例,除了大量與選舉和投票相關的留言之外,另外有幾個關鍵詞句都經常出現,包括「關愛隊」、「安排社工比家屬」、「超哥生日(12月7日)」「多謝習主席關懷」,全部都在諷刺危殆的督察和政府。留言反映發文者的政見,就是政府做的所有事情都是錯,搞關愛隊錯、安排社工幫大埔火災家屬錯、搞選舉錯,當然最後就是針對特首李家超和國家領導人了。

這些「政府所做皆錯」的思想,就是顛覆政府的心理基礎,政府在大埔火災之後全面動員,盡一切力量幫助災民,當災民所有家當都燒光,連身份證都沒有的時候,政府就組織各類型的政府部門和公共機構,安排櫃枱在現場給居民申請;當居民投訴櫃枱太多、自己一個人力量有限時,政府再安排一戶一社工及幾個公務員義工去幫忙,處理各種類型的服務申請問題,這些安排有錯嗎?

第三、人家抵制 我要支持

現在湧現的反政府浪潮,加上潮湧的諷刺評論,黑暴味太濃了,就是2019年黑暴運動爆發前的那種感覺。駐港國安公署近日連番發聲批評有人「以災亂港」,警務處國安處接連出手,拘捕發布假訊息或煽動言論的人,起到一定的效果,但看到這些網上留言,仍然覺得反對力量暗流湧動、伺機爆發。

他們反對的,正正是我們要支持的。他們大力反對12月7日選舉,我們就要支持當日的選舉,要出來投一票,選出好議員,令香港遠離2019的暗黑歲月,繼續走上健康的發展軌道。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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