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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至19歲三男一女涉無線裝置干擾遊戲機吐700張獎品遊戲卡 6日犯9案被補

社會事

16至19歲三男一女涉無線裝置干擾遊戲機吐700張獎品遊戲卡 6日犯9案被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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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至19歲三男一女涉無線裝置干擾遊戲機吐700張獎品遊戲卡 6日犯9案被補

2025年09月12日 19:36 最後更新:19:56

4名年齡介乎16至19歲青少年,6日之內在一間本地連鎖室內遊樂場旗下多間分店,9次透過電子裝置干擾遊戲機,令遊戲機吐出超過700張遊戲卡後轉售圖利,涉款超過港幣兩萬元被捕。

警方新界南總區重案組高級督察林雅思向傳媒簡報案情。

警方新界南總區重案組高級督察林雅思向傳媒簡報案情。

警方新界南總區重案組1B隊高級督察林雅思表示,警方9月初接獲一間本地連鎖室內遊樂場報案,指有犯罪團伙於港九新界各區多間分店,懷疑使用無線裝置針對干擾一款遊戲機,令遊戲機在未投入遊戲代幣或進行遊戲的情況下,不斷吐出獎品遊戲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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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新界南總區重案組高級督察林雅思向傳媒簡報案情。

警方新界南總區重案組高級督察林雅思向傳媒簡報案情。

檢獲旳證物。

檢獲旳證物。

涉案遊戲機。

涉案遊戲機。

檢獲旳證物。

檢獲旳證物。

警方新界南總區重案組高級督察林雅思向傳媒簡報案情。

警方新界南總區重案組高級督察林雅思向傳媒簡報案情。

檢獲旳證物。

檢獲旳證物。

涉案遊戲機。

涉案遊戲機。

檢獲旳證物。

檢獲旳證物。

林雅思指該犯罪團伙,於9月4號至9日6日之間,在該連鎖室內遊樂場位於荃灣、葵涌、旺角及灣仔的6間不同分店9次犯案。犯罪團伙非法干擾遊戲機及盜取超過700張遊戲卡並轉售圖利,總值超過港幣兩萬元。

涉案遊戲機。

涉案遊戲機。

林稱,新界南總區刑事部聯同葵青警區經調查及翻查大量閉路電視片段,警方鎖定4名疑犯,並於9月11日晚上及12日,分別在葵涌、長沙灣及香港仔,以「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及「盜竊」罪拘捕3名男子及一名女子,他們年齡介乎16至19歲,報稱職業包括廚師、學生及無業。

檢獲旳證物。

檢獲旳證物。

警方在行動中檢獲15張遊戲卡、疑犯犯案時穿着的衣物及手提電話。目前4名被捕人士正被扣留調查。林說,根據調查犯罪團伙成員分工明確,他們先在網上平台購入干擾裝置,其後趁室內遊樂場人流較少的時間犯案,以減少被其他顧客發現的機會。

警方新界南總區重案組高級督察林雅思向傳媒簡報案情。

警方新界南總區重案組高級督察林雅思向傳媒簡報案情。

林續稱,犯案時一名主要成員會接近特定遊戲機進行干擾,令機器不斷吐出遊戲卡,其他團伙成員會佯裝在附近玩遊戲機作掩護,並負責「睇水」。在成功盜取遊戲卡後,各人迅速離開,事後再將贓物轉售獲利。

檢獲旳證物。

檢獲旳證物。

林又指,警方留意到案中所有被捕人士均為年輕人,最年輕的為16歲。林提醒青少年,切勿以為使用科技手段盜取獎品是小事一樁,因為該等行為已干犯香港法例中的「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及「盜竊罪」,兩項罪行都是嚴重罪行。根據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5年。而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盜竊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0年。林呼籲所有市民特別是年輕人,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涉案遊戲機。

涉案遊戲機。

林又向經營室內遊樂場的商戶作出呼籲,建議加強保安措施,包括加裝監控設備,以及培訓員工及早識別可疑行為。如果發現任何異常或懷疑干擾情況,應該立即報警處理,以免造成損失。

警方呼籲市民慎防由「電子交通告票平台」發出的偽冒電子告票短訊,指短訊附上的超連結,引導市民進入假冒「電子交通告票平台」的,企圖欺騙市民提供信用卡及個人資料。

警務處呼籲市民提防釣魚短訊及偽冒「電子交通告票平台」網站。 政府新聞處圖片

警務處呼籲市民提防釣魚短訊及偽冒「電子交通告票平台」網站。 政府新聞處圖片


 
警務處嚴正表示,有關的偽冒電子告票短訊所列的網站(https://etpgphk.bond, https://etpgsjz.bond/portalutm_source.html)並非官方平台,市民切勿點擊超連結。有關超連結會將市民引入該網站的「核實/繳付告票」頁面,一女田求市民提供信用卡及個人資料。

警務處呼籲市民提防釣魚短訊及偽冒「電子交通告票平台」網站。 政府新聞處圖片

警務處呼籲市民提防釣魚短訊及偽冒「電子交通告票平台」網站。 政府新聞處圖片

電子告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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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電子交通告票平台」除要求市民提供車牌號碼外,亦要求輸入通知書編號,並會列出「交通定額罰款通知書」詳情,如違例日期、時間及地點等,供市民核對。警方強調,所有電子告票短訊只會由警務處發送人名稱,即「#HKPF-eTT」,發出,無論是以短信或電郵形式發出的告票,絕不會附有任何超連結。

警察總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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