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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搗破疑經水路走私入境私煙儲存及分銷倉庫拘7人

社會事

警搗破疑經水路走私入境私煙儲存及分銷倉庫拘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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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搗破疑經水路走私入境私煙儲存及分銷倉庫拘7人

2026年05月01日 22:41 最後更新:23:08

警方水警總區重案組人員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後,4月30日上午在港島區展開反走私行動,搗破一個懷疑與海上走私有關的私煙儲存及分銷倉庫。

警察總部。

警察總部。

警方表示,行動中人員突擊搜查柴灣一工廈單位,並在該單位內檢獲約270萬支懷疑未完稅香煙,市值約1350萬元,應課稅總值約893萬元。單位內兩名本地男子、3名非華裔男子及兩名非華裔女子,年齡介乎27至66歲,涉嫌「管有或處理應課稅品條例適用的貨品」被捕;該五名非華裔男女亦涉嫌「違反逗留條件」被捕。

人員亦在行動中檢獲一部貨車,相信被用作儲存及分銷走私香煙。

調查顯示,該批私煙經水路走私入港後,被轉運至工業大廈儲存,再由犯罪集團重新包裝成一般貨物分銷。人員亦發現部分私煙貼有寄往海外的郵遞標籤,懷疑該集團可能將私煙轉運其他至高煙稅地區圖利。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由水警總區重案組第二隊跟進調查。

水警總區總部。網上圖片

水警總區總部。網上圖片

警方重申,走私屬嚴重罪行。根據《應課稅品條例》,任何人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未完稅香煙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港元及監禁7年。另外,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輸入或輸出未列艙單貨物,同樣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港元及監禁7年。

警方於4月26日接獲報案,指兩名年約20至30歲的女子,在西區科士街及爹核士街交界懷疑被一名男子非禮。案件交由西區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六隊跟進。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經深入調查及翻查大量「鋭眼」計劃下的閉路電視片段後,西區警區刑事部人員於昨日(4月30日)在黃大仙區拘捕一名36歲姓丘本地男子,他涉嫌非禮獲准保釋候查,須於5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重申,猥褻侵犯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10年。警方呼籲市民如不幸遭受或目睹相關案件,應立即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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