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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煙10招之2|攜帶超額免稅煙入境罰款增至$5000 私煙最高罰款亦倍增兼囚7年

社會事

控煙10招之2|攜帶超額免稅煙入境罰款增至$5000  私煙最高罰款亦倍增兼囚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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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煙10招之2|攜帶超額免稅煙入境罰款增至$5000 私煙最高罰款亦倍增兼囚7年

2025年09月19日 08:00 最後更新:09月20日 00:27

立法會三讀通過《2025年控煙法例(修訂)條例草案》,「控煙10招」中有8項措施透過修訂法例來實施,其中提高未完稅煙草的罰則及相關執法措施,由即日(9月19日)起刊憲生效。修例後,將提高對俗稱「 私煙」的未完稅煙草、及攜帶超過法定數量免稅煙入境的罰則,具體分2類情況:

1) 處理、管有、售賣、購買私煙由最高罰款100萬元及監禁2年,提高至200萬元及監禁7年;

2) 旅客攜帶逾19支免稅煙,每支煙定額罰款由2000元增至5000元。

旅客攜帶逾19支免稅煙入境,每支煙定額罰款由2000元增至5000元。社交平台圖片

旅客攜帶逾19支免稅煙入境,每支煙定額罰款由2000元增至5000元。社交平台圖片

管有500支或以上有「HKDNP」標記或沒健康警告或違法

政府將修訂《應課稅品條例》(第109章的第40(1)條),規定售賣方須就售價低於煙草稅的煙支,以及在出售及供應的情況下,相關香煙已推定為應課稅貨品,賣方需證明香煙已課稅。假如任何人管有500支或以上香煙,而包裝上有「HKDNP」(香港關稅未付)的標記或沒有港府的健康警告,法庭會假設香煙沒有課稅。

少量香煙樣辦可獲得豁免,但仍需海關審批;但假如海關認為相關煙草產品未符合條件,海關會按照《應課稅品條例》徵收足夠稅款而不會豁免稅款。

如何判斷市民所買香煙是否完稅?

隨著政府修例後將引入完稅煙標籤制度以打擊「私煙」,率先在2025年第三季推出先導計劃,目標是在2027年第二季全面實施,屆時入口商及本地生產商要確保在市場上出售的所有煙支的零售封包上,須附貼完稅標籤。完稅標籤並非一般貼紙,是具備防偽科技特徵,可追溯相關香煙的來源及許可證編號。

假設市民在內地購入香煙,然後在香港報關及繳稅,完稅之後,香港海關會附貼一個完稅標籤在香煙上面,以便執法人員及市民知道香煙已完稅,減少引起香煙是否未完稅的誤會。

賦權海關向法庭申請凍結與違法煙草相關資產

修例之後,政府會同時將「私煙」罪行列入《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附表內,目的是將《應課稅品條例》(第109章)第17條關於處理、管有、入口未完稅煙草產品的罪行成為相關條例下的法定罪行,賦予海關有權追蹤從「私煙」交易中產生的非法收益,及凍結與違法煙草活動有關的資產及犯罪得益,提升阻嚇力。

海關過往偵破的旅客走私香煙案件。

海關過往偵破的旅客走私香煙案件。

海關本月3日至10日採取代號「晴空」執法行動,搗破一個利用航空旅客走私香煙的跨國犯罪集團,檢獲共約1090萬支懷疑私煙,估計市值共約4900萬元,應課稅值約3600萬元,拘捕30人,當中20人因處理、管有未完稅香煙或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已被落案起訴。

​香港海關「晴空」行動打擊航空旅客走私香煙及相關私煙貯存倉庫。政府新聞處圖片

​香港海關「晴空」行動打擊航空旅客走私香煙及相關私煙貯存倉庫。政府新聞處圖片

行動期間,海關在機場偵破18宗旅客走私香煙案件,檢獲共約80萬支懷疑私煙,拘捕18名由東亞和東南亞地區飛抵香港的入境旅客。

海關再發現私煙集團利用工業大廈及偏遠的鐵皮場,作為私煙貯存及分銷倉庫,將私煙重新包裝以供應區內或運送至物流場再轉口至其他煙草稅較高的地區圖利,在4個位於屯門及葵涌的工業大廈單位及一個位於新田的鐵皮場內,搗破共5個懷疑私煙儲存倉庫,檢獲共約1010萬支懷疑私煙,並拘捕12人。

​香港海關「晴空」行動打擊航空旅客走私香煙及相關私煙貯存倉庫。政府新聞處圖片

​香港海關「晴空」行動打擊航空旅客走私香煙及相關私煙貯存倉庫。政府新聞處圖片

海關去年第四季在機場拘捕共49名走私香煙入境的航空旅客,其中47人已在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處監禁4星期至9個月。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海關相信是次行動有效從源頭打擊及堵截市內的私煙供應鍵。海關會繼續根據風險評估和情報分析從源頭堵截,並透過針對貯存及分銷販賣多管齊下的執法策略,嚴厲打擊私煙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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