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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煙10招之3|完稅煙標籤制度明年第4季推行 設過渡期賣「 貨尾」

社會事

控煙10招之3|完稅煙標籤制度明年第4季推行  設過渡期賣「 貨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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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煙10招之3|完稅煙標籤制度明年第4季推行 設過渡期賣「 貨尾」

2025年09月23日 08:00 最後更新:17:53

為打擊「白牌煙」,剛在立法會三讀通過的《2025年控煙法例(修訂)條例草案》引入完稅煙標籤制度,規定入口商或本地生產商在捲煙煙包須貼上有效完稅標籤,其真偽由海關人員利用科技識別,以便區分已完稅和未完稅煙。

​香港海關過往搗破「白牌煙」流動倉庫。政府新聞處圖片

​香港海關過往搗破「白牌煙」流動倉庫。政府新聞處圖片

現階段標籤制度只應用於捲煙煙包,暫不應用於其他煙草產品,新例具體實施時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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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關過往搗破「白牌煙」流動倉庫。政府新聞處圖片

​香港海關過往搗破「白牌煙」流動倉庫。政府新聞處圖片

日後標籤將貼於煙包的開口位置,一旦打開即被撕破,免被重用。

日後標籤將貼於煙包的開口位置,一旦打開即被撕破,免被重用。

—今年第三季開始,海關邀本地3間煙草生產商參與先導計劃,測試印上及識別標籤的流程和操作,並徵詢業界意見;

—自2026年第四季起,正式推行首階段法例,要求所有生產的完稅煙須有完稅標籤;同時設有過渡期,仍容許市面上沒有完稅標籤、但已課稅的「貨尾」產品繼續出售;

—至2027年第二季,過渡期結束,全面實施完稅煙標籤制度。

日後標籤將貼於煙包的開口位置,一旦打開即被撕破,免被重用。

日後標籤將貼於煙包的開口位置,一旦打開即被撕破,免被重用。

標籤貼於煙包開口位置  海關採雙重防偽特徵

標籤將貼於煙包的開口位置,一旦打開即被撕破,免被重用。在完稅標籤的設計上,海關將採用雙重防偽特徵,包括電子模式(即二維碼)和物理模式(即貼紙),可讓海關人員用專業儀器掃描二維碼判別真偽。使用方式如下:

—要求香煙製造商在其生產過程中直接貼在煙包上;

—旅客過關時,海關將完稅標籤貼在已繳稅的煙包上。

基於「用者自付」原則,整個完稅標籤的生產過程所增加的成本,由煙草商承擔。條例規定,任何人不得售賣或供應沒附貼完稅標籤的煙草,否則將面臨最高200萬元的罰款及監禁7年。另外,擅自重用或分發標籤,如將完稅標籤剪下來貼上其他包裝上,以及偽造或黏貼偽造標籤,都屬犯法,最高同樣會面臨上述罰則。

無需貼完稅標籤的豁免情況 

海關人員指,根據《應課稅品規例》第109章附屬法例A的條文,用作出口而非內銷的煙草,或少量不供售賣的樣本可獲豁免,無需貼完稅標籤。

海關本月3日至10日採取代號「晴空」執法行動,搗破一個利用航空旅客走私香煙的跨國犯罪集團,檢獲共約1090萬支懷疑私煙,估計市值共約4900萬元,應課稅值約3600萬元,拘捕30人,當中20人因處理、管有未完稅香煙或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已被落案起訴。

​香港海關「晴空」行動打擊航空旅客走私香煙及相關私煙貯存倉庫。政府新聞處圖片

​香港海關「晴空」行動打擊航空旅客走私香煙及相關私煙貯存倉庫。政府新聞處圖片

行動期間,海關在機場偵破18宗旅客走私香煙案件,檢獲共約80萬支懷疑私煙,拘捕18名由東亞和東南亞地區飛抵香港的入境旅客。

海關再發現私煙集團利用工業大廈及偏遠的鐵皮場,作為私煙貯存及分銷倉庫,將私煙重新包裝以供應區內或運送至物流場再轉口至其他煙草稅較高的地區圖利,在4個位於屯門及葵涌的工業大廈單位及一個位於新田的鐵皮場內,搗破共5個懷疑私煙儲存倉庫,檢獲共約1010萬支懷疑私煙,並拘捕12人。

​香港海關「晴空」行動打擊航空旅客走私香煙及相關私煙貯存倉庫。政府新聞處圖片

​香港海關「晴空」行動打擊航空旅客走私香煙及相關私煙貯存倉庫。政府新聞處圖片

海關去年第四季在機場拘捕共49名走私香煙入境的航空旅客,其中47人已在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處監禁4星期至9個月。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海關相信是次行動有效從源頭打擊及堵截市內的私煙供應鍵。海關會繼續根據風險評估和情報分析從源頭堵截,並透過針對貯存及分銷販賣多管齊下的執法策略,嚴厲打擊私煙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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