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警方牛池灣東村搗非法百家樂賭檔 拘捕26人檢42萬賭款及籌碼

社會事

警方牛池灣東村搗非法百家樂賭檔 拘捕26人檢42萬賭款及籌碼
社會事

社會事

警方牛池灣東村搗非法百家樂賭檔 拘捕26人檢42萬賭款及籌碼

2025年09月19日 04:31 最後更新:09:54

警方在牛池灣東村搗破懷疑百家樂賭檔,拘捕26人。

警方圖片

警方圖片

警方18日傍晚突擊搜查牛池灣東村一個單位,檢獲一張百家樂賭枱、約11萬元賭款、面值約31萬元的籌碼及一批賭具,以涉嫌經營賭博場所拘捕一名78歲女主持;以涉嫌協助經營賭博場所拘捕一名65歲男子,另外24人則涉嫌在賭博場所內賭博被捕,當中一半是內地人。

香港警察總部

香港警察總部

根據香港法例第一百四十八章《賭博條例》,任何人經營或協助經營非法賭場,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五百萬元及監禁七年,而任何人士在賭場內賭博,亦屬違法,首次定罪,可被判處罰款三萬元及監禁九個月。

元朗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周六(21日)在區內展開打擊非法賭博行動,拘捕23人。

警方圖片

警方圖片

警方圖片

警方圖片

警方表示,行動中於一間集運自提點的閣樓共拘捕23人,包括7名本地男子及16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28至79歲,分別涉嫌「營辦賭博場所」、「協助管理賭博場所」及「在賭場以外任何場所進行賭博」。人員在行動中檢獲一批賭具及數千元現金。

警察總部

警察總部

根據香港法例148章《賭博條例》,任何人營辦,管理,或以其他方式控制賭場屬嚴重罪行,違例者經定罪後,最高可判處罰款500萬元及監禁7年。而任何人在賭場以外任何場所或在街道上進行賭博,違例者經定罪後最高可被判罰5萬港元及監禁9個月。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