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拘捕該兩名非華裔女子,指她們在超強颱風樺加沙吹襲香港期間,帶兒童追風逐浪涉嫌觸犯疏忽看管兒童罪。警方表示,指會繼續在網上巡邏調查其他類似事件,追究相關人士的責任。
網上流傳影片,有外籍女子星期三無視警告,帶1名小童在海怡半島岸邊觀浪。網上圖片
警方西區警區刑事總督察張蔚珊表示,警方留意到9月24日網上社交媒體有一段短片流傳,片中所見有兩名成人帶同一個男童,到港島南區海怡半島岸邊觀浪,期間大浪洶湧,其中一名成人拿手機與男童自拍,突然間岸邊就湧起了數米高的巨浪,兩名成人連同男童走避不及被巨浪撞倒和淹沒倒地,幸好三人沒有被捲到海中造成嚴重傷害危及生命。
警方西區警區刑事總督察張蔚珊簡報案情。
張蔚珊稱,警方十分重視案件,隨即追查閉路電視片段,鎖定兩名涉案成人的身份,並在下午由西區刑事部的探員採取拘捕行動,在香港仔一個住宅單位拘捕該兩名涉案人士。兩名人士均為非華裔女子,分別為36歲印度籍及32歲是斯里蘭卡籍女子,其中一名是該男童的母親,而另一名則是母親的朋友,兩個都持有香港身份證。
張續說,在拘捕行動中警方在同一個單位,找到涉案8歲男童,他已經被送到醫院檢查,初步見到男童的手腳有明顯的擦傷。張強調,政府在超強颱風樺加沙襲港前,已經透過不同媒介勸喻市民颱風期間不要追風逐浪,但仍然有市民不聽勸喻令到自己身處險境;而在今次事件警方見到有人身為家長,明知危險仍然帶子女進行高風險行為,這些罔顧兒童安全的行為是會觸犯疏忽看管兒童罪,違反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27條,一經定罪最高可以被判處監禁10年。
網上流傳影片,有外籍女子星期三無視警告,帶1名小童在海怡半島岸邊觀浪。網上圖片
警方強烈譴責有關個別人士在極端天氣下,帶年幼小童到岸邊觀浪的不負責任行為,在強風吹襲加上大浪沖到的時候,連成人都未必能抵擋風浪的衝力,更加難以照顧同行小朋友,嚴重危害小朋友的安全。張指警方會繼續調查其他類似的事件和追究相關人士的責任,包括在網上巡邏,查看社交媒體相關片段,作為警方其中一個調查和蒐集證據的方向。
警方西區警區刑事總督察張蔚珊簡報案情。
張又指根據《泳灘規例》任何人進入已經關閉的泳灘即屬違法可以被檢控,最高可以被罰款2000元及監禁14日;警方在24日10號颶風信號生效後,仍接報有泳客進入屯門黃金泳灘游泳,警方會進一步調查,不排除檢控相關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