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九龍總區交通部人員於星期五(10月3日)上午進行了打擊非法載客取酬(俗稱白牌車)行動。
東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突遣隊潘俊豪督察出席簡報會。
行動中,警方派員喬裝為乘客,分別登上兩輛私家車,抵達目的地後成功拘捕兩名年齡為36歲及55歲的本地男司機,他們涉嫌違反《道路交通條例》相關規定,包括以私家車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及無第三者保險使用車輛。涉案私家車輛已被扣押並將進行檢驗。
警方重申,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私家車必須持有合法出租汽車許可證方可取酬載客。違例首次定罪可處罰款10,000港元及監禁六個月,重犯則可處罰款25,000港元及監禁12個月。
警方亦呼籲市民應選擇合法的公共交通工具。若車輛用作非法載客取酬,該車輛的第三者保險可能失效,一旦發生意外,乘客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將無法獲得應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