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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歲抵港旅客行李藏2萬件另類吸煙產品判囚15星期 海關歡迎判刑

社會事

37歲抵港旅客行李藏2萬件另類吸煙產品判囚15星期 海關歡迎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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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歲抵港旅客行李藏2萬件另類吸煙產品判囚15星期 海關歡迎判刑

2025年11月11日 18:55 最後更新:22:55

一名37歲從機場抵港旅客,在行李內藏有2萬件另類吸煙產品,違反《進出口條例》,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15個星期。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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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認為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充分反映罪行嚴重性。

一名入境旅客進口另類吸煙產品罪成判囚。政府新聞處圖片

一名入境旅客進口另類吸煙產品罪成判囚。政府新聞處圖片

涉案旅客在9月15日經機場抵港,海關人員在他的個人行李內檢獲一批另類吸煙產品,估計市值約54000元。

海關昨日(8月12日)在機場偵破兩宗涉及入境旅客的販毒案件,共檢獲約24公斤懷疑大麻花,市值共約500萬元。

首宗案件中所檢獲的懷疑大麻花。政府新聞處圖片

首宗案件中所檢獲的懷疑大麻花。政府新聞處圖片

首宗案件被捕的45歲內地男旅客。政府新聞處圖片

首宗案件被捕的45歲內地男旅客。政府新聞處圖片

首宗案件涉及一名45歲內地男旅客,而第二宗案件涉及一名52歲內地男旅客,兩名旅客均於昨日從泰國清邁飛抵本港。海關人員清關時,分別在他們的寄艙行李箱內發現約12公斤懷疑大麻花,遂把兩名男子拘捕。

第二宗案件所檢獲的懷疑大麻花。政府新聞處圖片

第二宗案件所檢獲的懷疑大麻花。政府新聞處圖片

第二宗案件中被捕的52歲內地男旅客。政府新聞處圖片

第二宗案件中被捕的52歲內地男旅客。政府新聞處圖片

兩名被捕男子已各被控以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兩宗案件將於明日(8月1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根據《危險藥物條例》,販運危險藥物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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