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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欠款不還舊同學個人資料 六旬女債主涉「起底」被捕 

社會事

披露欠款不還舊同學個人資料 六旬女債主涉「起底」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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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欠款不還舊同學個人資料 六旬女債主涉「起底」被捕 

2025年11月12日 13:03 最後更新:14:22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在港島區拘捕一名60歲女子,涉嫌在未經舊同學的同意下披露她的個人資料,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她獲准保釋,公署會繼續調查案件。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調查顯示,事主與被捕人士曾就讀同一間中學,兩人於2018年重遇,事主因為經營的工廠有財政困難,於是向被捕人借款,並承諾每月向被捕人士支付利息。事主其後再度借款,總借款港幣2000萬元。

今年年初,事主未有向被捕人士繳付利息,4至5月期間,事主的鄰居先後收到3款不同的郵遞單張,內容指稱事主欠款不還,作出負面評論,並披露其個人資料,包括中文姓名、香港身份證號碼、住址及照片。

私隱專員公署指,「起底」是刑事罪行。私隱專員公署圖片

私隱專員公署指,「起底」是刑事罪行。私隱專員公署圖片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市民,不要因為金錢糾紛而將他人「起底」,因無助解決問題,相反會令衝突升級。「起底」屬嚴重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

兩名男子分別涉嫌在未經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被捕。他們獲准保釋,私隱專員公署會繼續調查案件。

私隱專員公署

私隱專員公署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表示,兩名被捕人士分別48及20歲,其中48歲被捕男子與經營地產代理業務的事主,去年合資購入一個村屋單位作投資用途。其後被捕男子決定退出,並要求事主退還投資金額及繳付利息,雙方未能達成協議。到今年1月,有人在事主的公司門外張貼兩張單張,指事主欠款未還,對事主作出負面評論,並披露事主個人資料,包括中文姓名及照片,同時披露事主家人的照片。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市民,不要因為金錢糾紛而將他人「起底」。「起底」屬嚴重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公署短片截圖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市民,不要因為金錢糾紛而將他人「起底」。「起底」屬嚴重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公署短片截圖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市民,不要因為金錢糾紛而將他人「起底」,強調「起底」屬嚴重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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