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電報道,中證監主席吳清因健康問題請辭,未知其請辭是否獲批。
中證監主席吳清(圖片來源 : 中國網)
外電引述消息人士透露,中國證監會主席吳清已向有關部門通報,其因健康原因擬辭職的意願。
報道又指,目前尚不清楚其辭呈是否已經獲批,以及何時離任,而吳清、中國證監會和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均暫未回應置評請求。
吳清尽2024年2 月接替易會滿擔任中證監主席。
吳清2005年任中證監風險處置辦主任,專責問題券商的風險處置,被業界稱為「券商屠夫」,數年間共處置了包括南方證券、閩發證券、「德隆系」券商等逾30間違規的證券公司,其中26間進入司法破產程序、5間以其他方式結業。
2009年轉任中證監基金部主任。從2009年6月的「張野案」到2016年7月公布的「劉海」、「塗強」案,均是證監會近年來對基金經理「老鼠倉」行為最為嚴厲迅速的處罰,其中對「張野案」從立案到審理完畢僅用了47工作日。
新浪網轉載《深圳商報》報道,去年11月27日在香港提交上市申請的阿維塔科技(重慶)股份,近期接到中證監查詢,提出6方面要求公司補充內容,包括歷次增資合規情況、控股股東、股權激勵、產品說明、外資持股及下屬公司網站、公眾號是否具第三方訊息。
公司官網
阿維塔科技產銷內地豪華新能源車品牌阿維塔,初步招股文件指控股股東為央企長安汽車(000625.SZ),號稱為首家向港交所提交上市申請的央企旗下新能源車企。據初步招股文件,公司與長安汽車跟合作夥伴寧德時代(03750)、華為以及其他生態合作夥伴,通過市場導向管理方式,打造新豪華新能源乘用車品牌。
報道指,近日阿維塔收到中國證監會關於本次境外上市的備案反饋意見,監管拋出6大類核心問題,涵蓋股權合規、控制權認定、外資準入、數據安全等,每一項均要求公司補充說明並由律師出具明確法律意見。
根據報道,6個須提出補充說明的方面如下 :
一、(1)發行人歷次增資及股權轉讓是否合法合規、對價是否公允,1元或零對價轉讓股權的應說明交易真實性、是否存在股權代持,同一批次入股價格不一致的應說明合理性、是否存在利益輸送;(2)按照監管規則要求對合計持股超過5%的關聯方進行核查說明;(3)發行人歷史沿革中是否存在股權代持情況。
控股股東備案資料與招股書有異
二、(1)招股說明書披露發行人現在的控股股東為長安汽車、中國長安汽車集團,上市後的控股股東為中國長安汽車集團、辰致汽車、中匯富通、長安汽車及常安創新,備案材料認定發行人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與招股說明書存在重大差異的原因;(2)結合股東會和董事會歷史決議情況、董事會人員構成、特殊股東權利等因素充分說明發行人控制權認定情況;(3)本次發行上市是否適用《上市公司分拆規則(試行)》相關規定。
三、(1)福建閩東等持股5%以下股東分多次向上海智悅新途一號轉讓股權用於股權激勵的原因、合理性,並就股權激勵是否存在利益輸送出具明確結論性意見;(2)離職人員辦理退出手續的進展,相關退出安排是否符合股權激勵計劃管理辦法的規定。
四、(1)結合自動駕駛等核心技術或動力系統等主要產品說明,發行人是否涉及測繪、導航、遙感、鋰電池等相關業務;(2)募集資金具體用途及境內外佔比,是否涉及具體境外募投項目,是否應履行境外投資審批;(3)發行人及下屬公司訴訟案件的最新進展。
五、(1)發行人現有股東逐層穿透後是否存在外資,詳細說明外資股比計算方式,以及本次發行上市及“全流通”後是否持續符合外商投資準入要求;(2)列表說明發行人及下屬公司完整經營範圍、主營業務情況、是否涉外資禁止或限制準入領域。
六、發行人及下屬公司開發、運營網站、小程序、APP、公眾號等產品的情況,是否涉及向第三方提供信息內容,提供信息內容的類型以及信息內容安全保護措施;同時說明收集及儲存的用戶信息規模、數據收集使用情況,上市前後個人信息保護和數據安全的安排或措施。
2025上半年虧損近16億人民幣
據初步招股書,阿維塔已完成4輪融資,2025年上半年虧損15.85億元(人民幣‧下同),按年增10.77%,2024年度全年虧損40.18億元,按年擴大8.81%,2023年度虧損擴大83.22%,至36.93億元。
初步招股書顯示,上市聯席保薦人為中信証券及中金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