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選舉 | 高松傑:通緝犯許智峯公然煽惑抵制立法會選舉,玷污法治尊嚴,必須嚴懲到底
近日,圍繞12月7日香港立法會選舉的討論備受關注。政府與社會各界均呼籲市民踴躍投票,選賢與能,選出愛國愛港且有能力的代表,為香港的未來發展作出貢獻。選舉是每位市民的基本權利與責任,也是建設香港的重要一步。然而,在此關鍵時刻,卻有個別逃亡海外的人士試圖煽動違法行為,干擾選舉程序,破壞香港的安寧與法治。
其中,最為引人關注的便是前香港立法會議員兼通緝犯許智峯。許智峯於五年前潛逃至海外,因涉嫌觸犯多項罪行,包括煽動分裂國家,被香港警方國安處懸紅100萬港元通緝。四年前,他在選舉期間於社交媒體上公開呼籲市民投白票或不投票,因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而被廉政公署通緝。令人震驚的是,今年他竟然故技重施,上月再度於社交媒體發表帖文,將即將舉行的選舉形容為「假選舉」,並煽動市民抵制選舉甚至投白票,其行為明顯意圖操縱選舉、影響公眾意志。
對於許智峯的行為,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已作出嚴厲譴責。他指出,許智峯作為一名逃犯,不僅未有反思自己違法的行為,反而利用網絡平台煽惑他人犯法,甚至試圖拉更多市民「落水」。鄧局長強調,這些行為可能再次違反《選舉條例》,甚至若涉及與外國勢力勾結,則更有可能觸犯《國家安全法》。執法部門將果斷執法,對此絕不姑息。此外,鄧局長提醒市民,切勿轉載或傳播相關帖文,因為這同樣可能構成違法行為,甚至導致自己陷入法律風險。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這位公然違法的人士竟然在澳洲取得律師資格。今年8月21日,許智峯被南澳最高法院錄取為律師,目前於阿德萊德一家律師事務所「RSA Legal」執業。然而,律師的天職是維護法治、尊重法律,並堅守專業操守。但許智峯一方面是香港警方通緝的逃犯,涉嫌煽動分裂國家及煽惑投白票,另一方面卻在澳洲以律師身份執業,其行為不僅是對香港法治的侮辱,更玷污了澳洲法律專業的聲譽。
根據澳洲《法律執業者法》及《事務律師行為守則》,律師必須具備「良好品格」,且需避免任何可能損害法律專業形象的行為。然而,許智峯的行為與上述標準完全背道而馳。他在申請律師執業資格時,是否如實披露其在香港的刑事背景及通緝狀況,已成為外界質疑的焦點。其品格披露是否誠實完整,亦值得澳洲法律監管機構深入調查。
為此,網絡紅人工作者協會創會主席高松傑已正式向南澳法律執業者監管機構提交實名投訴,並在信中提出以下三點明確事實:
第一,許智峯持續公開認可及推動旨在顛覆合法選舉程序的行動,這與律師應有的品格完全不符。
第二,他在申請執業資格時,可能未完整披露其刑事背景及品格問題,有違誠信原則。
第三,澳洲作為以法治為榮的國家,應對此問題予以高度重視。香港事務屬中國內政,外界不應干預。許智峯若利用其律師身份煽惑香港市民違法,則已嚴重衝擊法治價值,亦違反澳洲法律專業人士的道德責任。
在信中,他亦提出三項明確要求:
第一,徹查許智峯持有執業證書的適格性;
第二,考慮即時暫停其執業資格;
第三,對其行為採取應有的紀律行動。
此舉並非為個人利益,而是為香港的法治與選舉公正發聲,也是為了避免更多年輕人被所謂「政治人物」誤導,走上違法的不歸路。若一名律師帶頭煽惑他人犯法,與醫生故意教唆病人服毒無異,對社會的危害不容忽視。本人希望澳洲當局能正視此事,切勿讓專業資格成為逃犯的「保護傘」與「光環」。
最後,高松傑再次呼籲香港市民,對許智峯此類言論務必保持警惕,切勿相信,更不要傳播。作為香港的一份子,我們有家庭、有事業、有前途,應共同守護香港的穩定與繁榮。在12月7日,大家應以手中神聖的一票,選出真正為香港建設與發展作出貢獻的人,這將是對破壞者最有力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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