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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庫局與深圳地方金融管理局發布行動方案 深化金融科技合作

錢財事

財庫局與深圳地方金融管理局發布行動方案 深化金融科技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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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庫局與深圳地方金融管理局發布行動方案 深化金融科技合作

2025年11月19日 15:44 最後更新:16:20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與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聯合發布行動方案,發揮兩地金融科技優勢,攜手打造全球金融科技中心。

許正宇 (圖片來源:政府新聞處資料圖片)

許正宇 (圖片來源:政府新聞處資料圖片)

財庫局局長許正宇表示,今次行動方案結合香港在金融科技領域的領先優勢,以及與深圳的產業金融強項,提出多項涵蓋數字金融、科技金融、綠色金融、普惠金融及養老金融等範疇的重點措施,讓兩地進一步擴闊和深化金融科技合作。

他說,兩地目標在2027年年底前,落地超過20個深港跨境數據驗證平台金融領域應用場景,進一步鞏固提升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助力深圳建設具全球重要影響力的產業金融中心。

重點措施包括推動深圳金融機構在港成立金融科技子公司;支持兩地共建金融科技聯合孵化器;鼓勵深圳科技企業利用香港「生物科技公司上市通道」、「特專科技公司上市通道」及「科企專線」等便利政策來港融資;鼓勵深圳企業在港發行可持續發展離岸人民幣債券;推動數字人民幣應用場景持續創新;支持兩地共同參與「多種央行數碼貨幣跨境網絡」(mBridge)項目研究與應用。

此外,行動方案將推動兩地共同培育金融科技人才,加強與業界連繫及合作,包括推進「深港澳金融科技師」專才計劃、鼓勵兩地行業協會及金融機構合辦金融科技活動;加強兩地大型金融科技活動聯動合作等。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今日(19日)出席活動時表示,截至今年9月底,已收到36份來自各行各業的穩定幣牌照申請,預計明年初發放部分牌照。

他指出,將優先考慮穩健的儲備管理、價格穩定和反洗錢措施。有關措施不單保護投資者,也透過建立清晰的合規路徑,減少可能導致交易衝突的模糊之處,有助於解決潛在糾紛。

本港穩定幣條例今年8月生效,香港金融管理局發言人10月曾指,該局會審視申請資料,並按照《穩定幣條例》和相關監管要求進行審批。牌照申請設有較高的門檻,首階段只會發出數個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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