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如遇行人過路燈上的「綠色公仔」閃動時,就不應橫過馬路。日前有行車記錄儀的片段流出,只見一位婆婆因「衝燈尾」而不慎失平衡,臉朝下地仆倒在斑馬線上,當時身邊幾個「衝尾燈」的過路人都即刻上前扶起她!
網斥:點體諒佢?佢唔體諒自己老
片主在社交平台專業PO出片段,並呼籲大家「體諒老人過馬路」但是卻引來網友的抨擊。大家紛紛留言「活了80年,唔肯等多一兩分鐘」、「佢唔係行得慢,係想做賽跑冠軍」、「唉!成日唔明咁心急做乜!老友記就用返老友記嘅節奏啦」。亦有網民坦言,「點體諒佢?而家有人催佢咩?而家係佢唔體諒自己老,仲衝住過馬路,搞到自己跌親」。
網勸:以前點叻心態就要放棄,要慢活
不少網民擔心婆婆的傷勢「老人家跌親好大鑊」、「面撞地好傷,希望呢位婆婆冇事啦,感謝好心人扶佢」、「老人家跌親真係唔講得笑,隨時骨折好大件事,出街唔好心急,等多盞燈囉」、「呢個老人家最好去醫院檢查下,頭撞地好危險」,又勸喻喜歡衝燈尾的老人家「要明白自己已日漸衰老身體會逐漸力不從心,以前點叻心態就要放棄,要慢活」。
運輸署:「綠色人像」閃動時 不可橫過馬路
根據運輸署網頁,交通燈「綠色人像」燈號閃動時,不可開始橫過馬路。《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香港法例第374G章)第33(6)條清楚列明,在交通燈控制過路處,行人必須遵從交通燈指示,任何「無合理辯解」違反條例者,可處罰款2,000元。
運輸署。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