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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捐款名單再加長內地、台灣等多地藝人合力捐款逾億元支援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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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捐款名單再加長內地、台灣等多地藝人合力捐款逾億元支援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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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捐款名單再加長內地、台灣等多地藝人合力捐款逾億元支援災民

2025年12月02日 09:30 最後更新:23:33

大埔宏福苑在周三(26日)發生五級大火,造成逾百人傷亡,全港哀悼,也震驚華語娛樂圈。內地、台灣、香港,還有韓國多位藝人與機構迅速行動,合力捐款救助受災居民,盼能協助災區盡快重建。

大埔五級火,造成逾百人傷亡,全港哀悼。巴士的報記者攝

大埔五級火,造成逾百人傷亡,全港哀悼。巴士的報記者攝

在內地方面,捐款名單極為龐大。韓紅透過「韓紅愛心慈善基金會」率先啟動應急響應,捐出人民幣1000萬元,之後又再追加2000萬元,用於協助老弱病殘等弱勢群體的過渡安置,其後續支援亦會視乎救災進展持續跟進。周深、楊丞琳與李榮浩夫婦、范冰冰、肖戰、易烊千璽、楊紫、張藝興(Lay Zhang)亦各自捐出人民幣100萬元。更多藝人同樣慷慨解囊,包括華晨宇、朱一龍、吳磊、王源、胡歌、侯明昊、檀健次、張靚穎、劉宇寧、成毅、胡彥斌、易夢玲、譚松韻、林俊傑、陳楚生、王一博、趙露思、李佳琦、宋佳、宋茜、楊洋、陳赫、黃子弘凡等,也全部以人民幣100萬元支援救災。虞書欣則捐出人民幣9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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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五級火,造成逾百人傷亡,全港哀悼。巴士的報記者攝

大埔五級火,造成逾百人傷亡,全港哀悼。巴士的報記者攝

韓紅率先捐出人民幣1000萬元,之後又再追加2000萬元

韓紅率先捐出人民幣1000萬元,之後又再追加2000萬元

周深捐100萬元

周深捐100萬元

易烊千璽捐100萬元

易烊千璽捐100萬元

英皇集團連同藝人共捐2000萬元

英皇集團連同藝人共捐2000萬元

古天樂捐出港幣100萬元

古天樂捐出港幣100萬元

郭富城捐出港幣100萬元

郭富城捐出港幣100萬元

韓國歌手 G-Dragon 亦捐出港幣100萬元

韓國歌手 G-Dragon 亦捐出港幣100萬元

韓紅率先捐出人民幣1000萬元,之後又再追加2000萬元

韓紅率先捐出人民幣1000萬元,之後又再追加2000萬元

周深捐100萬元

周深捐100萬元

易烊千璽捐100萬元

易烊千璽捐100萬元

香港演藝界亦全力響應。英皇主席楊受成透過「楊受成慈善基金」捐出港幣1000萬元,副主席楊政龍再以個人名義捐出100萬元。謝霆鋒的鋒味控股與美高梅亦共同捐出港幣500萬元。英皇多名藝人包括古巨基、容祖兒、蔡卓妍、李克勤、陳偉霆、惠英紅、鍾欣潼、許靖韻及曾比特等亦分別捐款,加上公司內部其他捐款,總額已突破港幣2000萬元。

英皇集團連同藝人共捐2000萬元

英皇集團連同藝人共捐2000萬元

其他港星亦陸續加入,包括古天樂、郭富城、王嘉爾、張栢芝、Angelababy(楊穎)、佘詩曼、陳小春與應采兒夫婦、何超蓮、鄧紫棋、楊秀惠、姜濤與 Anson Lo(盧瀚霆)等,各捐出港幣100萬元;林盛斌捐出90萬元,趙雅芝捐出50萬元,吳千語捐出30萬元,文詠珊與高海寧則各捐出20萬元。楊千嬅宣布會將演唱會首場收益及六場周邊商品盈利全數捐出作救災用途;李連杰與向華強夫婦合捐300萬元;梁朝偉與劉嘉玲夫婦亦共同捐出200萬元。而李幸倪(Gin Lee)將於明年2月舉行的兩場演唱會收益全數捐出支援災後重建,Jer(柳應廷)亦捐出其演唱會首場收益並呼籲粉絲把應援資金轉化為實際援助。

古天樂捐出港幣100萬元

古天樂捐出港幣100萬元

郭富城捐出港幣100萬元

郭富城捐出港幣100萬元

台灣方面,五月天與所屬相信音樂捐出港幣220萬元。

韓國歌手 G-Dragon 亦捐出港幣100萬元,以支持現場搜救及災後重建工作。

韓國歌手 G-Dragon 亦捐出港幣100萬元

韓國歌手 G-Dragon 亦捐出港幣100萬元

是次捐款跨越地域、語言與文化,短短時間內便累積逾億元善款。演藝界用行動向災民送上最直接的支援,希望幫助社區盡快重建,陪伴災民渡過最黑暗的時刻。

政府為收購大埔宏福苑而成立的「收購宏福苑業權有限公司」,近日被部分外界聲音質疑為「空殼公司」。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陳曉峰明確反駁,認為有關說法完全是無稽之談。他解釋,該公司是由財政司司長法團全資擁有的股份有限公司,其角色是代政府收購並持有宏福苑單位的業權,外界完全無需擔心政府的財政能力。

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陳曉峰明確反駁,認為有關說法完全是無稽之談。

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陳曉峰明確反駁,認為有關說法完全是無稽之談。

陳曉峰進一步交代收購資金的具體來源。他指出,整個收購業權所需的資金合共約78億元。當中,「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已提供約28億元,而財政預算案亦已預留40億元,作為收購7座大廈業權的公帑投入。至於餘下宏志閣的總收購成本,估計約為10億元,政府將於本周五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申請額外撥款。

在收購流程方面,陳曉峰詳細說明,業主簽署並交回接受收購建議的信件後,政府會安排由政府委派的律師,向業主所委任的律師發出買賣協議。待業主簽署買賣協議後,雙方律師便會跟進後續的轉讓程序。當所有程序完成並簽署轉讓契據後,政府便會向業主發放收購款項,或向選擇樓換樓的業主發出「換樓券」。

宏福苑。資料圖片

宏福苑。資料圖片

對於《買賣協議》中附帶的《承諾與彌償契據》,陳曉峰解釋其主要目的,是要求業主就物業在完成交易前的業權狀況,作出具法律效力的聲明及確認。這些聲明包括:業主為物業的唯一合法及實益擁有人、物業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權益或佔用權,以及物業並無涉及任何民事訴訟或申索等。有關安排旨在確保買方在完成交易後,能夠取得清晰且無爭議的業權。至於彌償條款,則訂明若在成交後有任何第三方基於與物業相關的既有權益或申索,而就買家的業權提出法律挑戰,業主須就買方因此引致的相關損失作出彌償。陳曉峰強調,這類就物業不存在第三方權益或佔用權而作出的聲明及彌償要求,在一般物業買賣中亦屬常見做法。

此外,陳曉峰提到,若個別業主參加了「特設銷售計劃」但最終未能成功購入單位,他們仍然可以利用所得的收購金額作其他安排,例如在私人物業市場置業,或利用政府提供、為期兩年的綠表資格,購入未補價的二手資助出售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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