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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歲無業漢涉斧頭斬斃素未謀面七旬翁 庭上播放與警方錄影會面 被告:「係天狼星人叫我做」

法庭事

35歲無業漢涉斧頭斬斃素未謀面七旬翁 庭上播放與警方錄影會面 被告:「係天狼星人叫我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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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歲無業漢涉斧頭斬斃素未謀面七旬翁 庭上播放與警方錄影會面 被告:「係天狼星人叫我做」

2025年12月02日 16:41 最後更新:18:18

35歲無業漢,2021年涉在屯門海珠路遊樂場內的涼亭,持斧頭斬殺與他素未謀面的七旬翁。他否認謀殺罪,案件星期一(12月2日)於高院踏入第2日審訊。庭上播放錄影會面片段,被告稱自己案發當日和「天狼星人心靈感應」,得知自己註定要殺死事主,他承認從後襲擊事主頸部,事主倒地,他還補砍了一刀,確保他死亡。

梁鴻谷大律師代表被告。(巴士的報記者攝)

梁鴻谷大律師代表被告。(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萬日林(現年35歲)被控於2021年8月5日在屯門海珠路豐景園輕鐵站附近的海珠路遊樂場內涼亭,謀殺事主張國炎(終年70歲)。

被告身形消瘦,穿黑上衣,時而露出忍俊不禁的笑容。案件由法官郭啟安連同5女2男陪審團共同審理。

據早前控方開案陳詞指,涉案斧頭驗出死者的DNA,顯示被告有意殺害死者。被告警誡下承認用斧頭斬事主,聲稱「天狼星人叫自己殺人」,會在兩年後公開殺人原因。辯方爭議被告患分裂型人格障礙或精神分裂症,案發時神志失常,惟不被控方接納。

控方庭上播放被告和警員的錄影會面片段,在屯門醫院病房進行,被告躺在病床上,兩名警員對被告作提問。被告稱,平時自己在家中炒外匯交易,靠積蓄爲生,身體無病痛,在屯門和母親同住。

他憶述,案發前一小時,他要殺一個預定要殺的人,準備了一把斧頭、一把刀及一把木鋸,離家前往涉案公園。警員向被告展示證物斧頭及刀,被告說:「無錯,我就係用呢把斧頭殺死嗰位先生」。

被告稱,他從後襲擊事主,雙手握斧頭砍事主左頸4刀,事主反抗,被告再砍事主左頸3刀,導致他頭部和身體分離,事主倒下,被告再加多1刀,確保他真正死亡。之後,他到附近公厠,對著鏡子割自己大腿大動脈及手,企圖自殺,惟不成功。自殺未遂後,被告在公厠附近徘徊,並在公厠門口撞見3個便衣警察,他嘗試逃跑不成功,他希望警察殺死他,其後被捕。

被告稱,他不認識死者,案發前亦沒見過死者。被告說,「係外星人叫我做。其實佢哋叫我公開,佢哋係天狼星人」。警員問及,「天狼星人」是否是一個組織;被告說「係天狼星嘅居民」。

關於自殺原因,被告稱,「有啲嘢安排,要死咗之後去做,兩年之後可以公開原因,會有人畀一個清白我,公開我點解要殺死呢個人,公開我的身份」。被告又稱,他的靈魂要去另一些地方做重要的事,有些事情註定的,殺這個人是一定要做的,這是他和天狼星人心靈感應時得知的。

被告又在錄影會面中指,人是可透過催眠知道自己的前世,他這一世應是泰國國王「拉瑪」轉世,曾遭到毒害。他又告訴警員,「肉體唔係永恆,靈魂係永恆嘅,遲啲你哋就會知道」。關於「天狼星人」,他描述,他們「蛇尾人身,住在水裏,以高緯度的情況存在」,即是俗稱「神一般的存在」,只要意識和他們相近,就可以和他們溝通。

控方傳召精神科專家鄧宛兒,鄧是被告的精神科主診醫生。鄧指,案發後,被告曾還押青山醫院及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在精神科醫生臨床會談中,被告對他聽到外星人聲音的頻率、内容等前後多次有不同的説法。被告有時聲稱自己的靈魂是「天狼星」的領袖,有時又否認接觸過外星人。2021年尾,被告還稱,自己想留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好讓母親可方便探望自己。

案件星期一(12月2日)於高院踏入第2日審訊。

案件星期一(12月2日)於高院踏入第2日審訊。

審訊星期三(12月3日)再續。

案件編號:HCCC421/2023

35歲無業漢於2021年涉在屯門海珠路遊樂場內涼亭,持斧頭斬殺與他素未謀面的七旬翁,他否認謀殺罪,但不爭議在涼亭殺死死者的事實,辯稱他患有分裂型人格障礙及精神分裂症,案發時神志失常,屬誤殺。案件經12日審訊,5女2男陪審團一致裁定謀殺罪成。法官郭啟安星期三(1月14日)在判決時斥被告和死者無怨無仇,手法凶殘,對死者親人造成不可磨滅的傷痛,他必須為其反社會行為負上全部責任,終判處被告終身監禁。

梁鴻谷大律師代表被告。(巴士的報記者攝)

梁鴻谷大律師代表被告。(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萬日林(現年35歲)被控於2021年8月5日在屯門海珠路豐景園輕鐵站附近的海珠路遊樂場內涼亭,謀殺事主張國炎(終年70歲)。被告今穿啡色外套、藍色襯衫到庭,聞判後表現平靜。

郭官判刑時指,兩位控方專家證人、精神科醫生供稱,經臨床觀察,診斷被告有人格障礙,但不算精神失常,只是具備分裂型人格障礙的特徵,屬「裝病」。辯方專家證人則認為,被告作案時精神失常。惟陪審團裁決,不接納被告的精神失常的辯護。

郭官引述辯方書面陳述,指被告被裁定罪成後,代表律師曾到小欖精神病院索取指示,會面中,被告未能集中精神,目光呆滯,但表示明白罪成將被判處終身監禁,但沒向法庭交求情信。郭官認為,以上可見,被告沒深刻悔意。

郭官指,被告不是精神失常,和死者無怨無仇,其作案手法凶殘,有關殘忍程度從死者傷勢可見一斑,其反社會行爲,對死者親人造成不可磨滅的傷痛,被告必須爲其極端行爲和反社會人格負上全部責任,終判處被告終身監禁。

法官郭啟安星期三(1月14日)在判決時斥被告和死者無怨無仇,手法凶殘,判處被告終身監禁。

法官郭啟安星期三(1月14日)在判決時斥被告和死者無怨無仇,手法凶殘,判處被告終身監禁。

案情指,2021年8月5日晚上9時許有路人雨中經過涉案涼亭,發現一名身上多處受傷的老翁倒臥在血泊中,他隨即報警求助。救護員到場發現死者頭骨破裂、腦漿溢出,頸部重傷,當場證實死亡。晚上10時,警方於距離現場300米外恒貴街遊樂場,發現男被告萬日林頸部沾血、胸前有持突出木手柄的黑袋,警方欲上前截查時被告竟加速逃跑,終被制服及拘捕。

被告被捕後在錄影會面中表示,他與死者並不相識,只是當晚見到對方在涼亭中食煙,就用斧頭從後偷襲死者的頭。首次襲擊後死者有以雙手嘗試推開作反抗,但被告續以斧頭襲擊他。被告事後到附近公廁嘗試以鋸頸及割腕自殺,惟不成功。會面中,被告承認不識死者,自己聽到外星人「天狼星人」叫他殺人,並會於2年後公開理由。

案件編號:HCCC421/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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