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歲無業漢,2021年涉在屯門海珠路遊樂場內的涼亭,持斧頭斬殺與他素未謀面的七旬翁。他否認謀殺罪,案件星期一(12月2日)於高院踏入第2日審訊。庭上播放錄影會面片段,被告稱自己案發當日和「天狼星人心靈感應」,得知自己註定要殺死事主,他承認從後襲擊事主頸部,事主倒地,他還補砍了一刀,確保他死亡。
梁鴻谷大律師代表被告。(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萬日林(現年35歲)被控於2021年8月5日在屯門海珠路豐景園輕鐵站附近的海珠路遊樂場內涼亭,謀殺事主張國炎(終年70歲)。
被告身形消瘦,穿黑上衣,時而露出忍俊不禁的笑容。案件由法官郭啟安連同5女2男陪審團共同審理。
據早前控方開案陳詞指,涉案斧頭驗出死者的DNA,顯示被告有意殺害死者。被告警誡下承認用斧頭斬事主,聲稱「天狼星人叫自己殺人」,會在兩年後公開殺人原因。辯方爭議被告患分裂型人格障礙或精神分裂症,案發時神志失常,惟不被控方接納。
控方庭上播放被告和警員的錄影會面片段,在屯門醫院病房進行,被告躺在病床上,兩名警員對被告作提問。被告稱,平時自己在家中炒外匯交易,靠積蓄爲生,身體無病痛,在屯門和母親同住。
他憶述,案發前一小時,他要殺一個預定要殺的人,準備了一把斧頭、一把刀及一把木鋸,離家前往涉案公園。警員向被告展示證物斧頭及刀,被告說:「無錯,我就係用呢把斧頭殺死嗰位先生」。
被告稱,他從後襲擊事主,雙手握斧頭砍事主左頸4刀,事主反抗,被告再砍事主左頸3刀,導致他頭部和身體分離,事主倒下,被告再加多1刀,確保他真正死亡。之後,他到附近公厠,對著鏡子割自己大腿大動脈及手,企圖自殺,惟不成功。自殺未遂後,被告在公厠附近徘徊,並在公厠門口撞見3個便衣警察,他嘗試逃跑不成功,他希望警察殺死他,其後被捕。
被告稱,他不認識死者,案發前亦沒見過死者。被告說,「係外星人叫我做。其實佢哋叫我公開,佢哋係天狼星人」。警員問及,「天狼星人」是否是一個組織;被告說「係天狼星嘅居民」。
關於自殺原因,被告稱,「有啲嘢安排,要死咗之後去做,兩年之後可以公開原因,會有人畀一個清白我,公開我點解要殺死呢個人,公開我的身份」。被告又稱,他的靈魂要去另一些地方做重要的事,有些事情註定的,殺這個人是一定要做的,這是他和天狼星人心靈感應時得知的。
被告又在錄影會面中指,人是可透過催眠知道自己的前世,他這一世應是泰國國王「拉瑪」轉世,曾遭到毒害。他又告訴警員,「肉體唔係永恆,靈魂係永恆嘅,遲啲你哋就會知道」。關於「天狼星人」,他描述,他們「蛇尾人身,住在水裏,以高緯度的情況存在」,即是俗稱「神一般的存在」,只要意識和他們相近,就可以和他們溝通。
控方傳召精神科專家鄧宛兒,鄧是被告的精神科主診醫生。鄧指,案發後,被告曾還押青山醫院及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在精神科醫生臨床會談中,被告對他聽到外星人聲音的頻率、内容等前後多次有不同的説法。被告有時聲稱自己的靈魂是「天狼星」的領袖,有時又否認接觸過外星人。2021年尾,被告還稱,自己想留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好讓母親可方便探望自己。
案件星期一(12月2日)於高院踏入第2日審訊。
審訊星期三(12月3日)再續。
案件編號:HCCC421/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