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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五級火|房屋署已完成拆除15個公共屋邨棚網

社會事

大埔五級火|房屋署已完成拆除15個公共屋邨棚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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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五級火|房屋署已完成拆除15個公共屋邨棚網

2025年12月04日 22:39 最後更新:12月05日 00:04

政府繼續跟進大埔宏福苑大火,表示由消防處牽頭的跨部門調查專組聯同機電工程署人員,在初步確認的起火位置調查外牆的石油氣管道,並未有發現該管道有損壞的情況。

大埔五級火。巴士的報記者攝

大埔五級火。巴士的報記者攝

另外,房屋局的獨立審查組實地查看四個居屋屋苑,包括沙田穗禾苑、深水埗清麗苑、深水埗怡閣苑及觀塘安基苑,和租置屋邨柴灣峰華邨的註冊承建商拆除屋苑內棚網的工作,監察有關進度,房屋署已於今日完成拆除15個公共屋邨的棚網。

屋宇署就400幢有棚網的私營樓宇抽取樣本,陸續分批送交測試,建築署亦已巡查轄下所有18個工務工程樓宇項目並取樣檢驗。而勞工處繼續巡查設有大型棚架的樓宇維修工程工地的防火設施及火災應變安排,截至下午4時,勞工處已巡查239個建築地盤,共發出130份書面警告及61張敦促改善通知書,並提出17宗檢控。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至於發展局要求所有現時正進行大維修的樓宇,在本星期六或之前完成棚網下架,政府表示,部分承建商已展開移除行動,指屋宇署會爭取在下星期發出新的作業守則,要求所有棚網物料就地採樣,經過指定的檢測所檢測並確定合格後,才可以再上架。

大埔宏福苑去年發生奪命大火,造成逾百人死亡。36歲無業漢涉嫌在大火發生後,以他人的身份證明文件登記成為災民,並在獲得災民證後向共3間社福機構騙取共1.8萬元援助金,被控欺詐等5罪。案件星期五(2月20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將案押後至4月24日,同時批准被告以8萬元保釋,須到警署報到及遵守宵禁令等。

控方指早前的調查工作尚未完成,包括與社署職員錄取口供、文件指紋較對及向銀行調查,申請押後案件,並繼續反對被告保釋。辯方不反對押後,有保釋申請。

宏福苑。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福苑。巴士的報記者攝

香官將案件押後至4月24日再訊,同時批准被告擔保,條件包括現金8萬元、不得離開香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在報稱的地址居住、每日到葵涌警署報到、遵守宵禁令,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被告馮俊傑(36歲,報稱無業)被控欺詐、3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共5罪。欺詐罪指,他於2025年11⽉29⽇ ,在⼤埔意圖欺詐並藉欺騙 ,即以陳文謙的⾝份登記為宏福苑宏盛閣501室災⺠ ,⽽誘使⺠政事務處作出作為 ,即發出⼀張緊急救濟登記證 ,⽽導致宏福苑宏盛閣501室業主⿈錦洪蒙受不利 ,即未能取得緊急救濟⾦ 。

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將案押後至4月24日,同時批准被告以8萬元保釋,須到警署報到及遵守宵禁令等。

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將案押後至4月24日,同時批准被告以8萬元保釋,須到警署報到及遵守宵禁令等。

被告另被控3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指他於分別於2025年11月29日、12月2及9日,在大埔鄉事會街2號大埔社區中心、運頭街8號樂善堂朱定昌頤養院、寶湖道28號廣福邨聖公會救主堂幼稚園內以欺騙手段,即以宏福苑災民身份,而不誠實地取得民政事務處、九龍樂善堂、香港聖公會的港幣1.8萬元,意圖永久地剝奪該財產。

不遵從要求出示身份證明文件罪指,他於同年12月9日,在大埔廣宏街28號廣福邨商場平台,在被警員DPC 2153要求查閱身份證明文件時不遵從要求。

案件編號:FLCC2800/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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