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一名女職員經常提早40分鐘返公司被認為違規屢勸不聽,遭以嚴重失職為由解僱,她提告公司,但法院因1原因判解僱合理。
女職員提早40分鐘返工遭公司裁定嚴重失職解僱。資料圖片
習慣提早返工 女子無視公司勸喻終被解僱
綜合外媒報導,西班牙一名22歲女職員因習慣提早約40分鐘到公司上班,儘管上司多次勸喻毋須過早抵達,但她始終置之不理,最終被解僱。據悉,女子早於2023年便被管理層提醒不要提前到公司,但她堅持於早上6時45分至7時之間抵達,而她的正式上班時間為7時30分。公司也明確規定,她不得在此之前打卡或開始工作。
女職員提早40分鐘返工遭公司裁定嚴重失職解僱。資料圖片
公司稱過早返工未有實際貢獻 女職員入稟法院
今年年初,女子主管以「嚴重不當行為」為由予以解僱,指她過早到班導致無事可做,等同沒有為公司作出實際貢獻。女子對此提出異議,並向亞利坎提(Alicante)社會法院提出上訴。
女職員提早40分鐘返工遭公司裁定嚴重失職解僱。資料圖片
多次違反指示兼私售公司物資被指行為不當
法院指出,女子在收到多次口頭及書面警告後,仍然提前上班多達19次,有部分日子更在抵達辦公室前,先透過公司軟件登入打卡。此外,她過往也曾未經許可擅自出售公司一個使用過的汽車電池,此舉也被視為不當行為的另一項證據。
女職員提早40分鐘返工遭公司裁定嚴重失職解僱。資料圖片
法院確認屬嚴重失職
最終,法院維持原解僱決定,但強調理由並非因「過度守時」,而是她長期違反公司規定,屬於嚴重職責失當。法官指出,女子多次重複違規行為,已破壞僱傭雙方的信任及忠誠,足以構成解僱的正當理由。女子仍可向瓦倫西亞(Valencia)高等法院提出最終上訴,但目前判決依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