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偵破一宗涉及7400萬元的假冒官員電話騙案,拘捕一名22歲女子。被捕者稱被自稱內地執法人員的騙徒招募為特務調查人員,與受害人見面及出示偽造文件,及協助收取「保證金」。
警方深水埗警區刑事總督察鄭騏鋒向傳媒簡報案情。
警方深水埗警區刑事總督察鄭騏鋒表示,警方於2025年12月11日接獲一名受害人報案,指在8月收到騙徒來電。騙徒訛稱自己是內地執法人員,指控受害人涉及犯罪活動,要求受害人提供資金作資產審查,並要求受害人將調查內容保密。期間,騙徒亦透過視像通話向受害人展示偽造的調查文件,使受害人信以為真。
涉案證物。
鄭稱,在2025年9月至12月期間,受害人按照騙徒指示,將約7400萬港元以銀行轉帳方式,存入騙徒指定的8個銀行戶口。於2025年12月10日,騙徒更要求受害人在其深水埗區住所附近,向一名假冒調查人員交付31萬港元現金。完成現金交易後,犯罪集團隨即失聯。受害人發現自己受騙,並於2025年12月11日報案。
警方深水埗警區刑事總督察鄭騏鋒向傳媒簡報案情。
鄭指出,由於騙款龐大、案情嚴重,深水埗警區重案組第三隊隨即接手調查,翻查大量閉路電視片段,包括「銳眼」計劃所安裝的閉路電視系統,成功鎖定向受害人收取現金的集團成員身份,並於同日傍晚拘捕該名22歲、報稱為公關職員的本地女子。
涉案證物。
調查發現,被捕人被自稱為內地執法人員的騙徒招募成為特務調查人員,受指派與受害人見面,並向受害人展示由集團提供的偽造執法人員證件及調查文件等,以協助收取調查保證金。集團亦隨即指示被捕人將收取的現金兌換成虛擬貨幣,再轉至不同的虛擬貨幣錢包,以清洗騙款。
警方深水埗警區刑事總督察鄭騏鋒向傳媒簡報案情。
鄭說,警方其後於被捕人的住所內,檢獲一張假的香港警察委任證、一張假的內地執法人員證件,以及被捕人犯案時穿着的衣物。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並將被暫控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
涉案證物。
警方重申,本地或內地的執法人員,絕對不會要求市民繳交現金或進行轉帳作資產審查。市民如收到自稱執法人員提出相關要求,務必提高警覺,慎防受騙。如有懷疑,可致電防騙易熱線18222或報警求助。
警方深水埗警區刑事總督察鄭騏鋒展示證物。
此外,無論本港或內地的執法機構,都不會透過電話招募或強迫市民成為特務調查員,更不會提供虛假工作證明文件,或要求任何市民向其他人收取金錢。市民如遇到相關情況,切勿相信,並應立即報警求助。
最後,市民切勿因為金錢利益而以任何方式參與騙案。警方重申,「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是非常嚴重的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10年監禁,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就「新型碰瓷黨」詐騙案件採取拘捕行動,以「串謀詐騙」罪拘捕3男1女,各人介乎37至69歲 ,懷疑和多宗交通意外索償詐騙案有關。
警務處商業罪案調查科警司馮培基(右),聯同香港保險業聯會行政總監劉佩玲(左)向傳媒簡報案情。
警務處商業罪案調查科警司馮培基,聯同香港保險業聯會行政總監劉佩玲向傳媒作出簡報。馮培基表示,在1月27日警方作出簡報後,商業罪案調查科繼續作出深入調查,現時已檢視超過100宗可疑交通意外索償個案,包括主要由保險業界及保險業聯會轉介的個案,以及市民報案。
馮培基稱,警方調查期間發現,其中一對本地夫婦涉及上述100宗案件當中的22宗可疑申索個案,時間橫跨約4至5年。他們分別報稱為私家車或的士司機、乘客,甚至被車撞到的途人。在20宗輕微交通事故中,他們均報稱受傷,並向涉事司機及保險公司提出民事索償,最高一宗索償金額超過港幣30萬元。
警務處商業罪案調查科警司馮培基向傳媒簡報案情。
馮說,警方詳細檢視相關檔案後發現,該對本地夫婦曾使用虛假文書,包括車房維修單據及收入證明,並使用多張醫生證明以獲取長期病假。同時警方亦發現,有醫生診所不約而同地涉及數十宗同類型索償個案,懷疑有人串謀提供虛假文件及資料,以協助誇大保險索償金額。
有見及此,警方4日早上展開行動,在全港多個地點進行搜查,包括涉案醫務診所及車房。行動中共拘捕3男一女,即上述本地夫婦及兩名本地醫生,被捕本地夫婦均37歲,男子報稱的士司機,女子報稱護士,涉案的士亦登記於女子名下;兩名醫生年齡56至69歲,詳細資料因調查仍在進行不便透露。
香港保險業聯會行政總監劉佩玲(左)向傳媒簡報案情。
警方在行動中檢獲大量文件、手機及電腦,並於該對夫婦住所檢獲30萬元現金、兩隻名錶及一批金器,並拖走兩夫婦涉案的士作進一步檢驗。4名被捕人士現正被警方通宵扣查。馮指出,警方在對夫婦調查期間,發現有人曾經提供虛假車房維修單據,以及虛假收入證明出民事索償,追討收入和汽車維修的費用;有人又在同一兩間的醫療診所獲取病假證明,而傷勢亦都是主要頸部或者是其他相對輕微的傷勢。
香港保險業聯會行政總監劉佩玲,則感謝商業罪案調查科迅速及果斷執法,指今次能迅速與警方合作並作出拘捕,是因為香港保險業聯會設有預防保險索償詐騙偵測系統,透過人工智能及大數據偵測可疑索償個案,會方透過內部機制迅速整理資料,交予警方調查,促成今次拘捕行動。
警務處商業罪案調查科警司馮培基(右),聯同香港保險業聯會行政總監劉佩玲(左)向傳媒簡報案情。
劉呼籲市民不要以為保險公司對沒有理據或誇大的索償會置之不理,指保險公司會認真調查及搜證,並於民事訴訟中向法庭提供資料。劉舉例說,曾有個案索償超過50萬元,但因保險公司提供資料後,法庭不信納其證據,最終只判賠3萬5千元,而索償人需支付超過60萬元律師費,得不償失。部分索償人甚至受他人挑撥誇大傷勢,最終所得賠償甚少,大部分金錢反要用作支付法律費用。
馮補充,商業罪案調查科仍在檢視大量可疑案件。如發現有人涉及欺詐、教唆或串謀詐騙,警方必定果斷執法,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警方重申,濫用交通意外索償機制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