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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救災|宏福苑業主獲每年15萬租金補助為期兩年 另有5萬搬遷補助予業主及租戶

社會事

同心救災|宏福苑業主獲每年15萬租金補助為期兩年 另有5萬搬遷補助予業主及租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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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救災|宏福苑業主獲每年15萬租金補助為期兩年 另有5萬搬遷補助予業主及租戶

2025年12月18日 17:49 最後更新:19:04

大埔宏福苑五級大火釀成嚴重傷亡,數以千計家庭失去家園。政府公布最新援助安排,將向宏福苑業主提供每年15萬元租金補助,同時亦向業主和租客發放一次性5萬元的搬遷補助。

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政府新聞網視頻截圖

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政府新聞網視頻截圖

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表示,提供資金補助讓居民自行選擇居住屬於最可行解決方法,當局將從12月22日開始向宏福苑業主提供每年15萬元、為期兩年的租金補助,每半年領取一次,每次7萬5千元。另提供一次性5萬元搬遷補助,資助搬遷和重置傢具和電器等的費用。租戶亦會獲發放5萬元一次性搬遷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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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政府新聞網視頻截圖

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政府新聞網視頻截圖

大埔五級火。巴士的報記者攝

大埔五級火。巴士的報記者攝

大埔「善樓」過渡性房屋

大埔「善樓」過渡性房屋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政府新聞網視頻截圖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政府新聞網視頻截圖

大埔五級火。巴士的報記者攝

大埔五級火。巴士的報記者攝

大埔五級火。巴士的報記者攝

大埔五級火。巴士的報記者攝

卓永興表示,現時共有約632名居民仍住在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協調的酒店房間、548人仍住在青年宿舍或營舍,另有約3439人住在房屋局的過渡性房屋、房協項目或中轉單位等。而政府有逾1000個能用作較長期安置受影響居民的單位,但社工接觸居民和地區反饋得知,很多居民希望獲租金津貼租住原區單位。

大埔「善樓」過渡性房屋

大埔「善樓」過渡性房屋

卓永興形容,居民要求不難理解,亦非常合理,而政府在大埔區已無剩餘應急住宿,提供租金補助最能解決問題及可行。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表示,向業主發放的租金補助會以單位為基礎,連同5萬元搬遷補助,本月20日起,陸續由「一戶一社工」機制發放。目前暫住酒店的業主,需要搬離應急住宿後才會獲搬遷補助,社會福利署將根據相關土地註冊記錄處理,業主不需另外提交業權文件。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政府新聞網視頻截圖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政府新聞網視頻截圖

麥美娟表示,為提供更大彈性,業主領取租金補助後,仍可選擇入住當局提供的過渡性房屋或房協單位,但須向相關營運機構繳付租金。目前暫住酒店或青年宿舍的業主,若選擇繼續居住,須按營運方規定繳租;若決定搬出,則可獲發5萬元搬遷補助。

大埔五級火。巴士的報記者攝

大埔五級火。巴士的報記者攝

另一方面,針對原居於宏福苑的租戶,若選擇自行在私人市場租住單位,每戶可獲一次性5萬元搬遷補助。若同一單位有多名租戶,補助仍以單位為基礎發放。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表示,民政總署過去五年共接獲約1630宗有關大廈管理的投訴。為回應社會對大廈管理的關注,政府會深化制度改革,推進下一階段《建築物管理條例》的檢視和修訂工作。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資料圖片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資料圖片

麥美娟書面回覆議員質詢時說,當局建議就大型維修工程及大額採購引入分級制出席和親自投票門檻,推動更多業主親身參與重大決議,減少潛在爭議及加強保障業主權益,並會進一步完善利益申報制度,建議要求工程顧問申請與承辦商之間的關係。她又說,當局建議設立限制持有代表文書的上限,並要在大廈張貼已簽署委任代表文書的單位名單,提高委任代表文書制度的透明度,同時防止會議結果被少數人操控的情況。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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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是否須要求法團引入獨立專業人士,政府會考慮有關建議的可行性,包括對業主的財政負擔。

被問到現行法例規定,須有不少於5%業主要求方可召開法團特別業主大會的門檻,是否適用於不同規模的樓宇及物業。麥美娟表示,設立有關門檻的初衷是保障業主參與權,門檻的設定亦考慮到法團會議須以10%業主出席作為法定人數的規定,以確保議題具一定程度的關注與共識。她說,如發現有法團主席未有按《建管條例》的規定行事,民政處會致函要求主席按規定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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