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陳日君保釋期赴梵蒂岡 見教宗挺黎智英 亂港禍心昭然若揭

博客文章

陳日君保釋期赴梵蒂岡 見教宗挺黎智英 亂港禍心昭然若揭
博客文章

博客文章

陳日君保釋期赴梵蒂岡 見教宗挺黎智英 亂港禍心昭然若揭

2026年01月09日 01:26 最後更新:01月12日 09:46

文章:陳日君保釋期赴梵蒂岡 見教宗挺黎智英 亂港禍心昭然若揭

美國籍的天主教新任教宗良十四近日召集全球天主教的樞機主教,召開他任內首次「特別御前會」(Extraordinary Consistory),其中仍在保釋候查、涉嫌勾結外國勢力的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第三次獲特批離港赴梵蒂岡,不僅得到教宗單獨接見,更涉嫌藉機兜售反中亂港主張,其披着宗教外衣、危害國家安全的真面目再次暴露無遺。這位年近九旬的「樞機」,早已背離神職人員的信仰準則,淪為干涉香港事務、勾結外部勢力的政治掮客,其累累劣跡足以構成對香港國安法的嚴重觸犯,筆者認為國安處應待陳日君回港後傳召其問話。筆者認為其實94歲生日的陳日君理應退休退隱,安度晚年,卻偏要賊心未改鋌而走險,如此執迷不悟,終將自食惡果。

陳日君的核心惡行,是將宗教身份異化為政治工具,數十年如一日地插手世俗事務、破壞香港穩定。自1996年就任主教以來,他便拋棄「政教分離」的基本準則,頻頻跳上反中亂港的政治舞台。特區政府推動《基本法》第23條立法諮詢時,他公然站出來反對國家安全教育,遭到中國天主教愛國會主席傅鐵山嚴正批評;香港回歸10周年之際,他現身反對派「七一」遊行,叫囂「忍了十年」,其敵視中央政府、破壞回歸大局的立場昭然若揭;2014年非法「佔中」事件中,他不僅參與前置造勢活動,更在「佔中三丑」自首時親自陪同,為非法行徑站台背書;2019年修例風波期間,他更是衝鋒在前,出任未經註冊的「612人道支援基金」信託人,為暴徒提供資金支持,而該基金被查實接受海外捐款、資助逃亡分子,涉嫌洗錢和勾結外國勢力,成為亂港分子的「提款機」。筆者認為宗教本應是勸人向善、維護社會和諧的力量,而陳日君卻將教堂變為反中亂港的「指揮所」,用神職身份為暴力亂港行為「鍍金」,徹底玷污了宗教的神聖性。

更令人不齒的是,陳日君早已淪為外國勢力的「線人」,幹着出賣香港、危害國家利益的勾當。2011年維基解密公開的機密電文鐵證如山:他打着「樞機」旗號,長期向美國駐港總領事館提供內地和香港的敏感情報,換取「捍衛宗教自由敢言者」「推動香港民主領導人物」的虛假名號;他精心搭建「宗、政、媒」勾結網絡,將反中亂港分子黎智英、李柱銘引薦給梵蒂岡高層,甚至為黎智英主持天主教浸禮,讓李柱銘擔任教父,形成相互依附、共同禍港的利益集團。2005年香港政改方案遭反對派否決,他竟向美國領事館造謠「命令來自北京」,企圖尋求外部勢力干涉香港內部事務;此次赴梵蒂岡,他又藉機向教宗提及黎智英案,試圖以宗教名義施壓,干擾司法公正,為這位已定罪的勾結外國勢力罪犯站台。這種裡通外國、出賣主權的行徑,早已超出普通政治反對的範疇,構成了對國家安全的直接挑釁。

陳日君的所作所為,既違背宗教教義,也遭到教廷和正義人士的抵制。他長期反對中梵主教任命臨時協議,多次赴梵蒂岡遊說未果,甚至曾被前教宗方濟各拒見,足見其主張與教廷對華友好的主流立場背道而馳。而香港現任主教周守仁明確表示,新教宗傾向延續與中國的對話路線,香港並無宗教迫害,「陳日君無坐過一日監,從未被軟禁」,徹底戳破了西方媒體和陳日君本人炒作的謊言。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曾經更是義正詞嚴地指出:「主教犯法,與庶民同罪」,香港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絕不容許任何人借宗教身份逃避制裁。事實上,陳日君的行為與宗教自由毫無關聯,香港聖公會前教省秘書長管浩鳴也直言不諱地承認這一點,其禍港本質早已被各界看穿。

《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使國家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緊密銜接、相輔相成,發揮「雙法雙機制」的制度優勢,為香港特區築牢維護安全穩定的防線,為促進良政善治提供堅實的制度保障。 當前,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社會重回安定,法治根基不斷鞏固,但陳日君這類危險分子仍未停止破壞活動。他身為保釋候查人員,本應遵守「不准出境」的規定,但已多次獲特批離港。但仍賊心未改的他,有否藉機與外部勢力勾連?其在梵蒂岡的活動又有否涉及傳遞敏感信息?尋求外國勢力干預香港事務?這確實存在重大國安隱患。「612人道支援基金」已被查實涉嫌勾結外國勢力,作為核心信託人的陳日君,其資金往來、對外聯絡等細節尚未完全查清;他長期向外國提供情報的行為,是否構成更嚴重的叛國罪行,亟待深入調查。

國家安全是香港繁榮穩定的基石,香港國安法的威嚴不容挑釁。陳日君披着宗教外衣,行叛國禍港之實,其行為已涉嫌嚴重觸犯香港國安法關於「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條款。在此,筆者呼籲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應密切留意,適時傳召陳日君問話,繼續徹查其參與「612基金」運作、勾結外國勢力、出賣國家情報等全部違法行徑,厘清其與黎智英、外部反華勢力的勾結細節,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筆者希望重申,任何企圖分裂國家、破壞香港穩定的勢力,無論披着何種外衣、擁有何種身份,都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既然陳日君選擇"退而不休"繼續亂港,那麼正義的審判也絕不會缺席。唯有徹底清除這些叛國禍港分子,才能守護香港的長治久安,捍衛國家的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

作者簡介:高松傑,人稱高Sir,男,香港建設力量KOL、時評人,大灣區創業者、灣區推介官、2023深圳十大好網民,工商管理碩士,本科修商業、公共及社會行政,多個平台均有文章及視頻專欄,發放愛國愛港正能量,講好中國故事及香港故事

香港再出發共同發起人、香港菁英會副主席、網絡紅人工作者協會創會主席、陽江市政協委員、全國中華海外聯誼會理事、中國青年志願者協會常務理事、河南省青聯港區常委、香港青年發展委員會民族自豪感及國民身份認同行動小組增補委員、第七屆九龍城區議會轄下地區設施及工程委員會和社區參與及文化康樂委員會增選委員、九龍城區撲滅罪行委員會國安教育小組召集人、家維關愛隊成員、地區國安導師




高Sir正能量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黎智英被裁定2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1項「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罪成,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去年12月15日庭上讀出判詞時明言,黎智英長年對中國心懷怨恨,不論是《國安法》生效前後,藉口協助港人,但唯一意圖是要推動美國對中國實施制裁,令中共倒台,即使最終要犧牲中國人民、香港人的利益也在所不惜,情況就如有美國公民以協助加州為幌子,請求俄羅斯助推翻美國政府。縱然被捕還押期間,仍堅持如常營運《蘋果日報》,利用《蘋果》作為傳播、推行其政治理念的平台。

究竟黎智英「反中」的決心有多大?判詞剖析了其性格、心路歷程和價值觀,指黎本身親西方價值,視在中共治下的中國崛起,是對美國為首的世界秩序構成威脅,認為西方世界應聯合一起來對抗中國,而「終局之戰」(end game)是改變中共的政權,要將中共的價值改為西方那一套,並抗衡中國在亞洲和世界其他地方的影響力,希望「中共倒台」;試圖透過他的外國人脈,以影響外國對中央及香港特區的政策,並利用《蘋果》和個人影響力,實施一個持續的反政府計劃,目的是削弱中央及特區政府及其機關的合法性或權威,損害中央人民政府、香港特區政府與香港人民之間的關係。

判詞強調,黎智英並非因其政治立場受審,他有權持有任何政治觀點,但若他有意將這些想法付諸行動,並以違法方式行事,情況便不同。

判詞分析了黎智英串謀的持續性時,特別提到其性格(Character)。法庭留意到,自從《國安法》生效後,黎停止了直接明確請求制裁的行動,也看到《蘋果》高層也作出相應措施。但從黎對其個人背景的自述,及在《國安法》生效前後不同場合的公開表述,都顯示了他不是輕易放棄的人。

判詞引述了《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指,黎在2014年佔中事件後,更重視報道社會運動和政治事件,利用《蘋果》鼓勵追求民主、上街反抗,令《蘋果》變成一份「對抗中央的報紙」。

黎在《蘋果》的專欄「成敗樂一笑」、網上直播訪談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接受外媒訪問等內容均可看到,黎一直思考美國可用甚麼籌碼對抗中國,如聘請美國前軍方要員,為台灣蔡英文作諮詢服務;又如2020 年 6 月因一宗刑事恐嚇案件要申請撤銷出境限制,要求助手 Mark Simon 安排他赴美與高官會面,更隱瞞其赴美真正目的,以探孫女為借口,所幸其申請未獲批准。

文章對中央及特區政府存敵意及偏見

控方在開案陳詞中提及,共有161篇文章涉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的指控,這些文章來自黎的專欄、《蘋果》社論及論壇、及黎的網上直播節目,法庭已仔細全面審查相關證據,並考慮相關社會背景,發現它們普遍且持續表現出對中共、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的嚴重敵意和偏見。

例如把中共、中央政府、特區政府和警察描繪成意圖傷害香港市民的敵人;官員不僅受嚴厲批評,還成為嘲諷和貶損的目標,以引發公眾對他們的仇恨和蔑視,如稱時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為「邪惡」,稱警察為「黑警」等。即使在2019年10月《逃犯條例》撤回後,仍籲市民公開抵制特區政府;在《國安法》頒佈前,又公開要求對特區政府高官實施制裁,《蘋果》論壇版主管兼主筆楊清奇撰寫的社論就是明顯例子;《國安法》頒布後,仍有一些間接但易於理解的表達,希望實施制裁。

判詞舉出部分文章,包括黎於2020年1月撰寫的「請站出來保住最後防線」、「捍道德抗極權 全球人人有責」;同年2月的「現代人不是西方文明機制外生存的動物」、「武漢瘟疫 中共喪鐘」;同年4月的「專橫暴政打壓 我們氣魄不滅」、5月的「無賴在摧毀香港法治」、7月的「時間就是武器」 、8月的「大時代快將來臨」等。

還有《蘋果》的新聞報道,包括2020年5月的「林鄭反議會 市民反黑警 誓不兩立」、「播毒殺港 中共邪惡 世界埋單」、6月的「制裁人權惡棍是釜底抽薪」、7月的「中共的打壓與制裁不足畏」、2021年1月的「政府目標是武肺清零還是自由清零?」 等。

《蘋果》論壇版文章一包括2020年5月的「中港走回文革與冷戰之路」、6月的「攬炒的最佳時機」、7月的「美國會制裁林鄭月娥嗎?」、8月的「夜行人吹口哨」等。

法庭認為,以上文章均屬客觀煽動性文章,其寫作目的在於煽動仇恨及蔑視,並煽動民眾對特區政府的不滿。

要制衡中國在世界影響力

法庭又認定,黎智英完全知悉《蘋果》社論版和論壇刊登的涉案文章,因黎是《蘋果》實際掌舵人,對報紙運營深度參與,黎亦同意刊登那些與其政治立場相符的文章。黎一直利用其報紙傳播和推行其政治議程,因他想維持反政府抗爭運動,可從黎親撰的專欄文章得到印證,如《2020年,與和平與勇敢的精神一起前進》,文章發表於2020年1月5日,即在《國安法》生效後,文中黎要求赦免那些「英勇的抗爭者」。

判詞亦指,黎對《蘋果》的編採方針和立場有著深遠影響,故法庭認為必須從黎的政治立場來解讀這些文章。法庭認為,黎利用《蘋果》來推行其反華議程,將中國崛起視為對以美國為主導的世界秩序的威脅,認為西方世界應團結起來對抗中國。

判詞總結指,黎的最終目標是改變中共政權,執著於將中共價值觀轉變為西方價值觀,以制衡中國在亞洲乃至世界的影響力,指黎的「終局之戰」是推翻中共(D1’s end game was to change the regime of the CCP),其主要目標是爭取美國和西方世界的支持,以破壞中共穩定,試圖透過與外國人士的關係來影響對香港或中國的外交政策。

《國安法》生效前 公開呼籲制裁

判詞認為,毫無疑問,在《國安法》生效前,黎一直透過《蘋果》的採訪報道,其個人Twitter帳號開展其呼籲制裁的行動;又在外媒發表文章及接受訪問,公開呼籲制裁中央和特區政府高官,事實上,黎在其證詞中也承認這一點。據《蘋果》高層以從犯證人身份的證詞,毫不懷疑《蘋果》管理層明知故犯地參與公開呼籲制裁的行動,即要求實施制裁的協議,而黎智英是該協議的幕後策劃者。

法庭特別提到陳沛敏的證詞,早在2020年5月,《國安法》的相關消息已經傳出,黎透過WhatsApp訊息對《國安法》的細節表示「震驚」,並形容其「嚴苛得令人髮指」,更告訴張劍虹需制定一個有效應對策略,不應「魯莽行事」,黎也同時告訴負責管理其Twitter帳號的李兆富(Simon Lee),倡導制裁「可能太危險」,因當局會將其視為「顛覆或串謀」,故法庭毫不懷疑黎是了解《國安法》所規定的「串謀」罪名。

判詞引述了黎的一段「心路歷程」,2020 年 8 月 18 日、黎首次被捕獲釋不久,他在 Live Chat 表示:「我快 73 歲了,我幾乎肯定會坐牢,我不知道他們會不會將我釋放⋯我沒期望能保釋⋯很自然地,我做了我所做的事,這一定是我的性格,而我的性格就是命運」。法庭認為,根據黎對其個人經歷的描述,以及在《國安法》頒布前後多次公開表態,他把自己塑造成一個對某些事情有堅定信念、不輕易放棄的人。

《國安法》生效後隱晦表達反華立場  

但法庭注意到,自2020年7月1日《國安法》生效後,黎本人不再直接或明確提出任何制裁要求,《蘋果》管理層也曾試圖降低《蘋果》編採部違反《國安法》的風險。惟黎卻繼續表達反華立場,只是採取更間接和微妙的策略,收斂了激烈的言辭 (by adopting a more indirect and subtle strategy and by toning down his rhetoric)。

判詞列出多項相關證據,包括2020年7月1日,《蘋果》頭版報道《惡法生效 兩制蓋棺》;同年7月4日,該報發表一周熱點文章《國際棋盤上的香港》;《蘋果》發表兩篇黎撰寫的文章《時間就是武器》、《大時代快將來臨》。

而在《國安法》實施一周後,法庭認為黎在網上直播訪談節目的每一集都滲入了反華立場。如黎在2020年7月15日透過Mark Simon發給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助手Mary Kissel的訊息,要求撤銷香港的特殊地位。

黎的個人Twitter亦試圖在「灰色地帶」運作,採取隱晦、微妙方式來降低法律風險,但這種改變僅僅體現在形式上,而非實質上。

至於黎如何隱晦請求制裁,判詞舉例,如在訪談節目中,黎指「中國雖然沒有直接侵略其他國家,但中國利用它的獨裁者價值觀去破壞國際事務及商業規則,這比直接入侵更可怕⋯⋯如果我們不改變中國,就將被中國改變⋯⋯美國現在是在單獨對抗,當德國、歐盟、澳洲、加拿大等意識到無法靠自身抗衡中國時,就會加入美國的聯盟⋯⋯。」

法庭認為,黎在多集節目中都將中國描述為西方世界的敵人,並向美國及其盟友提出隱晦請求,希望他們共同行動,對中國施加技術禁運;又如2020年8月8日的推文,黎支持當時美國財政部根據行政命令對11名中國和香港特區官員實施制裁。

Mark Simon助「攬炒團隊」加入反華組織

此外,判詞亦指,黎智英在《國安法》生效前後都知道「攬炒團隊」的李宇軒、陳梓華和劉祖廸參與國際游說,因黎密切關注美國國會有關香港和中國事務的動向,並由Mark Simon做其「耳目」,匯報「攬炒團隊」的游說行動,包括李宇軒2019年12月訪美之行;黎又在台北會面時,叫陳梓華和劉祖廸與外國的「枱底人」建立聯繫,提及需團結不同板塊,包括議會、國際和街頭三條戰線,才達到「支爆」,即中國經濟和政權的崩潰。

判詞提到,陳梓華與黎智英的第六次會面時,陳提出對《國安法》的擔憂,並表示所有人應停止推動制裁,但黎說《國安法》只是「雷聲大雨點小」,並會以身作則,透過不同媒介呼籲制裁和爭取關注,叫陳也這樣做,反映黎仍堅定不移支持繼續請求制裁的協議。

總括而言,黎智英在《國安法》前,公開、直接請求制裁,而在《國安法》後即使改為隱晦減低風險的方式進行,但仍僅限於形式,而非實質,其意圖並無改變,繼續推動制裁,由此反映其反中的決心。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