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演員黃正音因涉嫌挪用個人全資公司資金43億韓元(約2300萬港元)而引發的餘波持續發酵。近日有媒體指出,其名下法人「訓民正音娛樂」至今仍未完成「大眾文化藝術企劃業」登記,引發新一輪爭議。與此同時,其前經理人公司Y.ONE娛樂於1月8日發表官方聲明,宣佈已於2025年11月27日正式解除與黃正音的專屬合約,並強調對其所有活動不再負任何責任。
黃正音前所屬社發聲明表示去年11月已與黃正音解除合約。 網上圖片
Y.ONE娛樂在聲明中表示:「本公司已於2025年11月27日向黃正音演員發出解除專屬合約的通知,該通知已獲對方接受,雙方間的專屬合約已正式終止。因此,本公司與黃正音演員目前及未來的所有活動、個人事務及相關爭議均無任何參與或責任。今後針對本事件,本公司將不再發表任何追加立場或進行回應。」此舉被視為公司對黃正音相關爭議的明確「切割」。
前所屬社與黃正音「切割」關係。 黃正音IG圖片
黃正音的個人法人「訓民正音娛樂」於2022年設立,由黃正音持有100%股份。據調查,該公司自設立以來,直至2026年1月仍未向文化體育觀光部登記為大眾文化藝術企劃業。根據《大眾文化藝術產業發展法》第26條及第38條規定,從事藝人出演合約、管理等業務的企劃業必須完成登記,違反者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00萬韓元(約10萬港元)以下罰款。
黃正音名下個人法人「訓民正音娛樂」在今年1月仍未向文化體育觀光部登記為大眾文化藝術企劃業。 黃正音IG圖片
黃正音於2022年7月以「訓民正音娛樂」名義貸款8億韓元(約420萬港元)後,陸續將公司資金轉入個人帳戶,共13次挪用約43.4億韓元(約2320萬港元)。其中約42億韓元(約2250萬港元)用於虛擬貨幣投資,剩餘部分用於繳納個人財產稅、地方稅及信用卡費用等。黃正音因違反《特定經濟犯罪加重處罰等相關法律》,去年9月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4年。
黃正音去年9月有期徒刑2年、緩刑4年。 網上圖片